第576章 《小王子》和《灵山》
  第576章 《小王子》和《灵山》
  “《小王子》?”
  “儿童文学小说?”
  刘鑫武和高行健都很快反应过来。
  不过刘鑫武並未作声,高行健揣测著说了一句:“那小马你说的这部毕业作品,应该就是之前咱们说过的那篇江弦还没发表的儿童文学小说了。”
  “应该就是那篇。”马建低声回了一句,顺便打量了下刘鑫武的脸色。
  刘鑫武脸上看不出有什么波动,只是静静的问马建:“这篇《小王子》.你看过了?”
  “看过了。”
  “那感觉怎么样呢?”
  “感觉?”
  马建回想了下这篇《小王子》的內容,神色一下子变得安然。
  “我感觉写的非常深刻,別人的儿童文学写不出他这水平。”
  “非常深刻?”
  刘鑫武皱了皱眉,“详细说说呢?讲的是个什么故事?”
  “嗯”
  马建思索一阵儿,“就是有个飞行员,掉在了沙漠里头,然后遇见了一位外星球的王子.”
  “???”
  刘鑫武和高行健对视一眼。
  【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??????.??????】
  沙漠?
  外星球?
  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?!
  光是听著刘鑫武就觉得非常荒谬了,就这也说非常深刻?就这能拿鲁迅文学院的第一?
  再说了,一部儿童文学作品,就算再好,又能好成什么样子?
  刘鑫武不大相信马建的话。
  他有自己的判断,觉得鲁迅文学院可能是碍於江弦的身份,因此將这部儿童文学作品推崇到了超出作品本身质量的地位,而马建呢,这又是文学界的小辈,说起江弦这名作家,自然只能说点儿江弦的好话。
  毕竟这种事儿在文学界又不是没见过。
  后来就更多。
  像是有名川省作家,因为自己的一部诗词选集荣获鲁迅文学奖,还被一眾文学大家称讚“真乃绝唱!”“从生活小事中参悟出至乐至公至和!”
  那么想必这部获得鲁迅文学奖的诗集一定非常有水平吧。
  翻开一看:
  《洗脚歌》
  健身中心即金屋,中有玉女濯吾足。
  大腕签单既得趣,小姐收入颇不俗。
  尔今俯首休气馁,儂今蹺脚聊臭美。
  来生万一作河东,安知我不为卿洗。
  嗯,把洗脚写成诗了。
  你读完一遍,甚至担心自己读的是盗版诗集,就这打油诗的水平也能拿鲁迅文学奖?
  结果人家都是咋夸的呢?
  周诗的神奇、周诗的妙造和周诗所特有的唐诗般的练达品格!
  《洗脚歌》是对白居易《琵琶行》的超越!
  “一个是写歌女,一个是写洗脚工前者的最终只不过是『座中泣下谁最多,江州司马青衫湿』,是同情,是垂怜,是居高临下,而周某则与洗脚工平起平坐,甚至想到,说不定哪天我也会趴下为你洗脚!
  这是超越,这是哲思的超越,艺术的超越,这更是一种境界的超越!”
  也就白居易已经死了,不然这话给白居易听了估计得吐血。
  那你要说,这是诗集,一首写的稀鬆平常,其他写的说不定值得一读呢?
  那就接著往后翻。
  《寻猫启事》
  倘若发现,即请告知;
  但使归来,必有申谢。
  《葬猫二首》
  寻猫旧启文犹在,此去非非更不归。
  盏里香油连夜少,猫猫去矣鼠先知。
  写完自己家猫的事情,又写一写时下的新闻。
  《海啸歌》
  版块小碰撞,能量大放释。
  地心且惊悸,海洋作人立。
  《人妖歌》
  竞技选美作生涯,舞台得有绚丽在。
  观光客自天外来,一方经济为翻倍。
  还有《葡京赌城》
  门前居民跡如扫,挥金十九大陆客。
  海角归来说双规,使我达官失顏色。
  如果这都已经够离谱了,这廝还有更离谱的,他把翁杨恋都写成了诗,写完一首还不够,一写就是两首:
  大快人心今日事,春风吹皱一池水。
  振承造化寧为余,敖指丈夫当如此!
  公眾实难冷眼窥,头巾虚有杞人畏。
  嚶鸣幽谷乐乔迁,棲得高枝终不悔。
  二八翁娘八二翁,怜才重色此心同。
  女萝久有缠绵意,枯木始无滋润功。
  白首如新秋露冷,青山依旧夕阳红。
  观词恨不嫁坡髯,万古灵犀往往通。
  总之,这样的臭脚都能捧,在刘鑫武看来,以江弦的地位,但凡写的差不点,鲁院也得对著他捧。
  不捧怎么行?
  堂堂《人民文学》的主编,要是让其他作家超了去,那这论资排辈的文坛可不就乱了套了?
  因此不仅得捧,还得大捧特捧,请一群评论家对著这篇小说掏空心思的研究,必须从这字里行间研究出些儿来才行。
  想到这里,刘鑫武冷笑一声。
  “小马,你还年轻,趋炎附势的事情还是少作,巴金先生说过,我们应该说真话,我们更应该主张说真话,问你什么,你就有什么说什么,不用跟我们打马虎眼,这点不好。”
  马建一听这话都懵了。
  “打马虎眼?您.您是说这篇小说?没有啊,我说的確实是心里想的。”
  “唉。”
  刘鑫武痛心疾首的摇摇头,看著马建这模样,为当下文坛的年轻人感到惋惜。
  今后的年轻文人都是这样,以后这文坛得是什么风气?
  像是马原那样有独立个性的还是太少!
  高行健也听出了刘鑫武话里的意思,猜到了刘鑫武心中所想,但他看著马建的反应,觉得事情並没有那么简单。
  “小马,那小说还在你那里么?”
  “《小王子》?”
  “对。”
  “在,我今天特地带过来的。”
  马建从包里取出一份稿子,上面歪歪扭扭写了《小王子》三个字,刘鑫武认识江弦的字体,他知道江弦写得一手很漂亮的字,他的字亦是非常有名气,看字体的话,这份稿子应该不是原稿,而是由其他人抄写而成的一份抄写稿。
  这事儿在这会儿的文坛也很常见,稿子发表前靠著抄写在圈子中间来回流传,当然了,这年代人也都比较有素质有本分,没人会干“刨活儿”的事儿。
  说白了还是商业化程度不够。
  要是后世,出版商哪管你这那,先发了把钱赚到手再说。
  但是现在就不行,你这么干,別人都看不起你,圈子里能把你骂臭了。
  “我看看。”
  高行健翻开稿子,看到写在最前面的献语,看到江弦將这篇小说献给自己的女儿,高行健一时也忍不住为他的这份父爱而感动。
  再看到那句“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,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。”
  “说的真好。”
  高行健忍不住称讚了一句,他一下儿就想起国外大名鼎鼎的“披头士”成员约翰.列儂说过的一句话:
  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於奔命时,生活已离我们而去,但希望你能永远记得心底那个脸上永远掛著开心的小孩儿!
  约翰.列儂是英国男歌手、音乐家,也是诗人、社会活动家。
  他这话和江弦这话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  但相比之下,还是江弦这句话说的更好:
  “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,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。”
  是啊,谁曾经不是小孩呢,但可惜只有很少数的人现在仍然还是。
  另一边,刘鑫武也瞥见了写在献语末尾的这句话,一直绷著的脸色明显有些动容,他摇摇头,悄声提醒自己,献语什么的都是外在的,小说搞得再里胡哨,也还是得去注重故事本身。
  “我先拿回去读一读吧。”高行健开口道:“明儿我再给你取过来。”
  “行。”马建並没什么意见。
  高行健將这份《小王子》带回了家里,不多的篇幅很快就读完。
  真好!
  写的真好!
  读完故事最后,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是一部小说,他是真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颗行星,编號为b612,它真的是由一名土耳其天文学家所发现,而在这颗还没有房子大的行星上,住著一个极其可人的小人儿
  ——“小王子”。
  高行健年纪不小了,又是那个时代过来的,本该严肃,但却忍不住为这个温暖的故事所感动。
  毕竟这小说的精神內核和他正在创作的那部小说《灵山》是共通的。
  他的《灵山》是从82年开始动笔的,歷时五年,到现在仍未完成。
  因为高行健打算写81节,这也有《西游记》的意思在里面,师徒四人要去灵山,得歷经81难,所以高行健的《灵山》也要有81节,同样歷经81难之后才能得见“灵山”。
  至於內容,大概讲的是“我”误诊为肺癌,偶然在火车上听说有一个能治疗癌症的灵山,於是“我”便启程寻找的故事。
  当然了,小说本身內容太过於抽象,三两句话根本概括不清。
  故事最后也很有意思,“我”一路寻找灵山,最终却发觉现实中的灵山並不存在,所谓灵山,其实只是村民用来求子的顽石。
  总得来说,小说的內核是一种逃离“虚假”的生活,走进民间,走进自然,找寻“实实在在生活”的“自由”。
  而《小王子》则是逃离“虚假”的大人生活,以孩子的目光重新审视世界。
  两部小说,內核上有著同样的“避世”色彩,都远离了现实世界。
  另外呢,《小王子》的故事的主人公设置简单,“我”这个飞行员,还有小王子。
  而他的《灵山》,从设计上也只有三个人物角色:“你”“我”“他”。
  总之,他能从《小王子》中读到很多他想在《灵山》中所写出的意味。
  但在高行健看来,自己的《灵山》丝毫都比不上江弦这部《小王子》。
  自己写的再空灵再有禪意,似乎也比不过小王子的一句:
  “请给我画一只羊。”
  高行健是真的服了。
  在他看起来,相比於自己的“朝圣”,江弦这才是最高超的写作境界。
  朝圣不如朝我。
  自己就是圣人!
  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返璞归真!
  唯一一点不完美的就是,这哥们抄稿子只抄了字,没把小说的配图给照著画下来。
  所以高行健现在非常好奇,“我”画给小王子的病的很重的羊、头上有犄角的公羊、藏在箱子里的小羊分別都长什么样子。
  缺了配图,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在阅读一部不完整的小说,在被文字打动的同时,因为不能拥有完全的阅读体验,所以感到非常之痛苦。
  看了眼时间尚早,他读《小王子》並没太久的功夫,高行健又带著稿子去了趟刘鑫武的家,发现马建居然还坐在刘鑫武的家里。
  “老高,你怎么又回来了?”刘鑫武问了一句。
  “我咳咳。”
  高行健绕过刘鑫武,喊了声马建,“小马,你这部小说不完整啊,有没有带配图的版本?”
  “带配图的?”
  马建摇了摇头,“没有,我只拿到这个。”
  “唉,那太遗憾了。”高行健像是受了什么打击一样,表情一下子变得颓然。
  “配图?怎么了?”
  刘鑫武见状颇感好奇,这高行健明明都回去了,结果又去而復返,还以回来就问配图。
  “是这样,江弦这部小说,要文字和插图互相配合著阅读,不然读不完整,有些地方讲的是什么只能靠猜。”高行健冲刘鑫武解释。
  “这叫什么小说?”
  刘鑫武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,没有插图就没办法阅读小说?
  他们以前写作又不是没配过插图,大部分插图都是出版前出版社请人给补的,起到一个锦上添的作用,可从没有谁会把插图当成小说的主要部分,小说最重要的就是一开始投稿时候大家投递的那份文字稿。
  “老刘。”
  高行健放下手上这份稿子,“老刘,我觉著我必须得和你说上一句。”
  “说什么?”刘鑫武奇怪的看他一眼,心里大概猜到什么,但並不说出口,“你讲吧。”
  “咳,”
  高行健深吸一口气,隨后以一种相当严肃的语气道:
  “你相信我,这部小说,写的真的好!”
  “他这个第一名,我看真是实至名归。”
  “江弦这部儿童文学小说,不光打动了鲁迅文学院,也打动了我!”
  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