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1章 袭杀
第411章 袭杀
草原上的帐篷多了起来。
出了归化城,以往很难看见牧户,如今时不时的可以遇到,仿佛任何方向只要走下去就能见到牧户。
有了这些牧户的存在,人们就不容易迷失方向,也能轻易获得补给。
一千骑兵。
两百名弓骑兵,四百名枪骑兵,四百名銃骑兵。
王信认为自己的大同军镇是九边军镇里骑兵最多的。
整个关外马匹大致有二十六万匹。
每年供应內地四到八万匹马。
从无到有的建立,短短的五年时间,靠著如今的优势,大同军从骑兵不过三千到如今的一万五千骑,其中五千骑兵能做到一人双马,甚至有一人三马,军中驮马数量也不下万匹。
如果自己杀鸡取卵,强征牧民们的马匹,一次性能搞到十万匹马不在话下。
不过这样有什么意义呢。
失去了民心,十万匹马能变成十万名忠心耿耿的骑兵?
每年军中因为训练伤残病亡,需要补充两三千匹马,如果发生战事,需要补充的更多,平均每年获得三千匹以上的马,还能保持民间经济的繁荣,让大同军队通过建设获得军费,而不是通过劫掠屠杀获得军费。
这就是自己和大清走的不同道路。
屠戮劫掠的確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带走別人一辈子积累的財富,而建设积蓄的效果缓慢,又极容易被人家打压和破坏,但是后者才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。
行军停了下来。
虽然天色还早,因为军队驱赶的牛羊多,所以行军速度缓慢下来。
搭建营寨的各色材料用大车隨军託运。
士兵们帮忙搭手,地面平整,很快搭建了不少的帐篷,外面围了简易的工事。
“用心些。”
哨官骑著马来回跑,叮嘱手下的军士们。
“头儿,你放心吧,保证完好无损的带到大寧。”有士兵笑呵呵的说道。
“咱们的节帅这会做生意。”
另外一名士兵又好气又好笑,无奈道:“顺道还要从商人那领一份差事,明明是行军。”
“人家给钱又给粮,帮人家顺路干点活怎么了。”哨官骂道:“平日里节帅对大傢伙怎么样?做人不能没有良心,何况为商人干活挣钱,不也是为了大家。”
“头儿说哪里去了。”那士兵抱怨道:“我就是说说。”
从大同出发前,节帅突然找了几名在大寧做生意的商人,告知他们要去大寧一趟,顺路可以为他们带货物去大寧,最后安排了牛羊。
牛羊沿途吃草,可以听过羊奶。
损耗只要不超过百分之十就行,所以途中摔伤、累死的羊只可以提供军队使用,加上商行给的报酬,虽然不能抵消整个军队的消耗,但也能弥补近半。
晚上吃大饼喝羊肉羊。
大饼无味,乾巴巴的难以下咽,往常最难吃的军粮,因为容易携带,保存期又长,所以士兵们虽然不喜,但也没法拒绝。
今晚有了羊肉汤,大饼也变得美味起来。
反而成为了绝配。
士兵们美美的吃了一顿,身上的疲劳一扫而光。
第二日如常出发,过了七八日靠近小黄河一带,这一带驻扎了一个甲等营,一个乙等营,合计六千人马,周边还有许多的农垦队和牧场队。
等了两日。
王信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,里鄂刺终於跟隨两名商人前来。
里鄂刺没有带太多的人马,身边才数十骑。
“哟呵呵。”
远处。
閒余时分,骑马狂奔的士兵在阳光下一片张扬,放肆的发出大叫声。
里鄂刺下意识盯过去。
那周军骑兵剩下的马儿的皮毛油光闪亮,四肢健硕,马蹄跑的飞快,配合著它身上的主人,感受到轻鬆写意。
“周军把自己的马儿照顾的很好,强过了我们。”
里鄂刺服气了。
比他们胡人还像胡人,仿佛生长在马背上似的。
大灾之年,他们部落也难以维持,许多马匹饿死,活著的马匹也大多瘦的像排骨架似的,已经无法和周军骑兵相提並论。
“节帅亲自来到小黄河,你不赶紧来表忠心,难道是傻子不成。”
商號的掌柜恨铁不成钢。
他最不喜欢打仗。
打仗影响他做生意。
无论是胡人还是牧户,都是他需要卖东西的主顾,巴不得主顾们手里有钱,多买自己带去的货物。
归化城那样的地方,生意虽然繁华,竞爭也激烈。
不如开拓小黄河更远的地区。
胡人们迫切需要大周的商品,自己刚好能带来大周的商品,卖了钱,又从胡人们手里收购兽皮牛皮牛角牛筋等特產运回关內卖钱。
虽然辛苦些,可谁会与钱过不去。
“刘掌柜,我知道你的心思。”里鄂刺无所谓道:“部落也不想打了。”
“为何要打来打去。”
刘掌柜冷笑道:“好好生活比什么都重要。”
里鄂刺点了点头。
“如果不是日子过不下去,谁愿意千里迢迢去打仗,周人有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,何况我们胡人败多输少,伤亡不比周人轻,但凡有条活路,谁也不愿意打仗。”
刘掌柜没有当真。
胡人看起来憨厚,实际上也狡诈,轻易信了对方,结果只有被人卖了还没反应过来。
“知道就好。”刘掌柜一脸淡然。
部落的年轻人都在他这里做生意,很多人想要进商行干活,离开贫瘠无趣的部落,嚮往精彩的內地。
如今不用打仗也能贸易到需要的货品,年轻人也不愿意打仗。
不过刘掌柜依然想要促成这件事。
一个是向节度府表功,扩大自己的影响力;一个是把风险压到最低,避免一切战爭的可能。
里鄂刺安静了下来。
看著周边看上去凌乱,毫无规矩,实则外松內紧,满是活力的军营,这种歷来不同的气氛,却又有一股令人窒息的力量。
处处在向里鄂刺暗示,这支军队有多么的军纪严明。
“拜见王节度。”
里鄂刺进入大帐,看到帐內的年轻面孔,主动上前单膝跪拜,用拗口的大周话说道。
“请起。”
王信温和的笑道。
今非昔比。
胡人的力量在关外已经不足掀起大风浪。
风浪掀不起来,不意味就彻底无事。
治安战有时候比战爭都要令人窒息,费的代价甚至可能会超过战爭,更不提造成的经济破坏,目前的局势下,在这一点之上,王信与商人的利益是一致的。
“周人与胡人没必要打仗。”
不想为治安战头疼,不代表怕事,王信既要让里鄂刺明白这点,又要把道理给他讲透。
“大家都是黑头髮黑眼睛一样的皮肤,周人穿上胡服与胡人一样,胡人穿上周服与周人一样,所以大家能有什么区別,无非是利益的区別。”
掌柜恭敬的立在一边,听到节帅的话连连点头。
大家都不要打仗,他们也能好好经商,不过也得看局势,以前想要经商也不容易,所以节帅的话有些赤子之心了。
王信话锋一转,“周人人口百倍於胡人,实事求是,胡人必须融入周人,胡人的利益不但不会受到损害,反而会获得更大的好处。”
里鄂刺听到这话有些不满,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,决定忍气吞声。
严中正没有来。
他要坐镇大同节度府,万一发生紧急的事情,他可以用节度府的名义召集几名总兵做出决定。
抄写的是贾环,贾环欲言又止。
眼前的胡人別看表明恭敬,眼神里却藏著不服,他太熟悉这样的眼神了,想要提醒节帅,但也知道此时不合適。
“那么让周人融入胡人呢?”王信认真的看向里鄂刺,“请问用什么方式既能保障周人的利益,又能达到这个目的呢?”
里鄂刺愣住了。
他搞不清楚大同节度使是不是在试探自己,不敢冒然回答,可又不知如何回答,一时间吞吞吐吐,满头大汗起来。
王信没有指望里鄂刺能相信自己。
他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去,告诉关外的胡人们,能接受自己道理的人,他们会有信心,为的也是这些人。
至於不接受自己道理的人。
那么他拿得出答案吗?
“里鄂刺。”
听到自己的名字,里鄂刺连忙抬起头,保持恭敬应道,“外將在。”
“自古以来皆是如此,胡人接纳不了周人,周人与胡人並无区別,可事实就是周人百倍人口於胡人,胡人要么融入周人和平的化为一体,要么两败俱伤,没有第三条路的。”
王信希望里鄂刺听得见去。
这位由欧彦虎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带来的生胡。
太上皇驾崩,停灵要在数月。
没想到这位算计天下人心的老人会以这样的结局落幕,果真是人算不如天算,在人都要死亡的这件事上,终归有了些许的公平。
应付朝廷的这些繁枝縟节由曾直出面。
南边的事消停了些,北边的胡患又有些闹起来。
还有大寧。
“节度使想要外將做什么?”里鄂刺虽然有些难以接受,又感受到了对方的真诚,自己也想不出答案。
“消灭马贼。”
“嘴上的忠心,我是向来不信的。”王信笑道:“去消灭祸害大漠的马贼吧。”
哪个部落认真消灭马贼。
那么哪个部落就是一条心,既然是一条心那就是自己人,大家都是周人。
如果不是一条心。
哪怕同样的顏色的头髮,同样顏色的眼珠,乃至同样的肤色,那也不是自己人。
投名状。
里鄂刺如此想到。
大同节度使的这条船果然不是好上的,想要投机,人家聪明著咧,一招就堵死了摇摆的可能。
“里鄂刺台吉还犹豫什么呢。”
刘掌柜不满的催促。
里鄂刺嘆了口气,“节度使大人请放心,外將此次回去必定全力以赴消灭马贼。”
“好,且看你的战果。”
王信露出笑容。
阿卜山。
何塞带著自己的所有人马,还有盟誓来的几个部落,合计六千余人马悄然抵达此处。
“商人们送来的情报,王信狗贼不日会经过此处。”
何塞欣喜的说道。
几名台吉面露笑容。
他们原本想要攻打商站,抢夺商人们的货物。
其实不太愿意这样干,这是杀鸡取卵的行为,奈何何塞出头说服他们,眾人不敢拒绝,现在不用袭击商站,改为偷袭王信,如果能成功的话,將会给予大同重击。
没有了王信,大同很可能內乱。
他们草原向来如此。
“消息可靠吗?”
尔特墩谨慎的问道。
何塞毫不犹豫道:“消息非常可靠,大家放心,王信身边才一千人马,咱们是他的六倍,就算他是战神转世也得交代在这里。”
六千对付一千。
这仗能打。
“就怕错过了。”有人提醒,“得多派出探马。”
何塞当然知道。
阿卜山草地多,如果是自己行军,一定会经过此处。
他们只带了七日的乾粮。
只能等三日。
按照商人提供的消息,最迟后日就能遇到王信。
何塞不敢出错,“我与各位台吉约定,遇到王信后各部都要全力以赴,务必杀死王信,不能让他逃回去,如果令此人逃回去,接下来我们的日子更难过。”
“何塞台吉说得对。”
晚上。
何塞嘆了口气。
与老伙计尔特墩呆在帐篷里喝酒。
大周商人带来的美酒味道实在是美,令他们爱不释手。
喝到半醺,何塞感慨道:“胡人这些年遭受的损失太大。”
“是啊。”
尔特墩一脸认同。
何塞看著手里的酒壶,眼神中有些厌恶,可又不捨得放手,最后放弃似的重新喝了一口。
有些生气似的说道:“河套地区自不用说,生胡那边又被欧彦虎屠杀了一波,带回来大量人口后结果他死的突然,分崩离析后自相残杀一方,几次劫难下来,胡人实在没了元气。”
“一切都在王信的出现。”
何塞语气坚定,仿佛认定了一件事,“只要杀了此人,那么形势就能挽回。”
“挽回?”
尔特墩有些迷茫。
大周的商人越来越多,带来了大量部落喜欢的商品,同时也给部落带来了大量的財富,连一无所有的年轻人也多了条出路。
许多年轻人希望去商行干活,最终通过商行留在內地。
这些內心热切,对塞外又了解,而且马术嫻熟的年轻人也很受商行的欢迎。
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。
除非赶绝商人。
大家重新过回以前的苦日子,可人们还愿意吃苦吗?
尔特墩有些怀疑何塞的看法。
(本章完)
草原上的帐篷多了起来。
出了归化城,以往很难看见牧户,如今时不时的可以遇到,仿佛任何方向只要走下去就能见到牧户。
有了这些牧户的存在,人们就不容易迷失方向,也能轻易获得补给。
一千骑兵。
两百名弓骑兵,四百名枪骑兵,四百名銃骑兵。
王信认为自己的大同军镇是九边军镇里骑兵最多的。
整个关外马匹大致有二十六万匹。
每年供应內地四到八万匹马。
从无到有的建立,短短的五年时间,靠著如今的优势,大同军从骑兵不过三千到如今的一万五千骑,其中五千骑兵能做到一人双马,甚至有一人三马,军中驮马数量也不下万匹。
如果自己杀鸡取卵,强征牧民们的马匹,一次性能搞到十万匹马不在话下。
不过这样有什么意义呢。
失去了民心,十万匹马能变成十万名忠心耿耿的骑兵?
每年军中因为训练伤残病亡,需要补充两三千匹马,如果发生战事,需要补充的更多,平均每年获得三千匹以上的马,还能保持民间经济的繁荣,让大同军队通过建设获得军费,而不是通过劫掠屠杀获得军费。
这就是自己和大清走的不同道路。
屠戮劫掠的確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带走別人一辈子积累的財富,而建设积蓄的效果缓慢,又极容易被人家打压和破坏,但是后者才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。
行军停了下来。
虽然天色还早,因为军队驱赶的牛羊多,所以行军速度缓慢下来。
搭建营寨的各色材料用大车隨军託运。
士兵们帮忙搭手,地面平整,很快搭建了不少的帐篷,外面围了简易的工事。
“用心些。”
哨官骑著马来回跑,叮嘱手下的军士们。
“头儿,你放心吧,保证完好无损的带到大寧。”有士兵笑呵呵的说道。
“咱们的节帅这会做生意。”
另外一名士兵又好气又好笑,无奈道:“顺道还要从商人那领一份差事,明明是行军。”
“人家给钱又给粮,帮人家顺路干点活怎么了。”哨官骂道:“平日里节帅对大傢伙怎么样?做人不能没有良心,何况为商人干活挣钱,不也是为了大家。”
“头儿说哪里去了。”那士兵抱怨道:“我就是说说。”
从大同出发前,节帅突然找了几名在大寧做生意的商人,告知他们要去大寧一趟,顺路可以为他们带货物去大寧,最后安排了牛羊。
牛羊沿途吃草,可以听过羊奶。
损耗只要不超过百分之十就行,所以途中摔伤、累死的羊只可以提供军队使用,加上商行给的报酬,虽然不能抵消整个军队的消耗,但也能弥补近半。
晚上吃大饼喝羊肉羊。
大饼无味,乾巴巴的难以下咽,往常最难吃的军粮,因为容易携带,保存期又长,所以士兵们虽然不喜,但也没法拒绝。
今晚有了羊肉汤,大饼也变得美味起来。
反而成为了绝配。
士兵们美美的吃了一顿,身上的疲劳一扫而光。
第二日如常出发,过了七八日靠近小黄河一带,这一带驻扎了一个甲等营,一个乙等营,合计六千人马,周边还有许多的农垦队和牧场队。
等了两日。
王信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,里鄂刺终於跟隨两名商人前来。
里鄂刺没有带太多的人马,身边才数十骑。
“哟呵呵。”
远处。
閒余时分,骑马狂奔的士兵在阳光下一片张扬,放肆的发出大叫声。
里鄂刺下意识盯过去。
那周军骑兵剩下的马儿的皮毛油光闪亮,四肢健硕,马蹄跑的飞快,配合著它身上的主人,感受到轻鬆写意。
“周军把自己的马儿照顾的很好,强过了我们。”
里鄂刺服气了。
比他们胡人还像胡人,仿佛生长在马背上似的。
大灾之年,他们部落也难以维持,许多马匹饿死,活著的马匹也大多瘦的像排骨架似的,已经无法和周军骑兵相提並论。
“节帅亲自来到小黄河,你不赶紧来表忠心,难道是傻子不成。”
商號的掌柜恨铁不成钢。
他最不喜欢打仗。
打仗影响他做生意。
无论是胡人还是牧户,都是他需要卖东西的主顾,巴不得主顾们手里有钱,多买自己带去的货物。
归化城那样的地方,生意虽然繁华,竞爭也激烈。
不如开拓小黄河更远的地区。
胡人们迫切需要大周的商品,自己刚好能带来大周的商品,卖了钱,又从胡人们手里收购兽皮牛皮牛角牛筋等特產运回关內卖钱。
虽然辛苦些,可谁会与钱过不去。
“刘掌柜,我知道你的心思。”里鄂刺无所谓道:“部落也不想打了。”
“为何要打来打去。”
刘掌柜冷笑道:“好好生活比什么都重要。”
里鄂刺点了点头。
“如果不是日子过不下去,谁愿意千里迢迢去打仗,周人有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,何况我们胡人败多输少,伤亡不比周人轻,但凡有条活路,谁也不愿意打仗。”
刘掌柜没有当真。
胡人看起来憨厚,实际上也狡诈,轻易信了对方,结果只有被人卖了还没反应过来。
“知道就好。”刘掌柜一脸淡然。
部落的年轻人都在他这里做生意,很多人想要进商行干活,离开贫瘠无趣的部落,嚮往精彩的內地。
如今不用打仗也能贸易到需要的货品,年轻人也不愿意打仗。
不过刘掌柜依然想要促成这件事。
一个是向节度府表功,扩大自己的影响力;一个是把风险压到最低,避免一切战爭的可能。
里鄂刺安静了下来。
看著周边看上去凌乱,毫无规矩,实则外松內紧,满是活力的军营,这种歷来不同的气氛,却又有一股令人窒息的力量。
处处在向里鄂刺暗示,这支军队有多么的军纪严明。
“拜见王节度。”
里鄂刺进入大帐,看到帐內的年轻面孔,主动上前单膝跪拜,用拗口的大周话说道。
“请起。”
王信温和的笑道。
今非昔比。
胡人的力量在关外已经不足掀起大风浪。
风浪掀不起来,不意味就彻底无事。
治安战有时候比战爭都要令人窒息,费的代价甚至可能会超过战爭,更不提造成的经济破坏,目前的局势下,在这一点之上,王信与商人的利益是一致的。
“周人与胡人没必要打仗。”
不想为治安战头疼,不代表怕事,王信既要让里鄂刺明白这点,又要把道理给他讲透。
“大家都是黑头髮黑眼睛一样的皮肤,周人穿上胡服与胡人一样,胡人穿上周服与周人一样,所以大家能有什么区別,无非是利益的区別。”
掌柜恭敬的立在一边,听到节帅的话连连点头。
大家都不要打仗,他们也能好好经商,不过也得看局势,以前想要经商也不容易,所以节帅的话有些赤子之心了。
王信话锋一转,“周人人口百倍於胡人,实事求是,胡人必须融入周人,胡人的利益不但不会受到损害,反而会获得更大的好处。”
里鄂刺听到这话有些不满,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,决定忍气吞声。
严中正没有来。
他要坐镇大同节度府,万一发生紧急的事情,他可以用节度府的名义召集几名总兵做出决定。
抄写的是贾环,贾环欲言又止。
眼前的胡人別看表明恭敬,眼神里却藏著不服,他太熟悉这样的眼神了,想要提醒节帅,但也知道此时不合適。
“那么让周人融入胡人呢?”王信认真的看向里鄂刺,“请问用什么方式既能保障周人的利益,又能达到这个目的呢?”
里鄂刺愣住了。
他搞不清楚大同节度使是不是在试探自己,不敢冒然回答,可又不知如何回答,一时间吞吞吐吐,满头大汗起来。
王信没有指望里鄂刺能相信自己。
他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去,告诉关外的胡人们,能接受自己道理的人,他们会有信心,为的也是这些人。
至於不接受自己道理的人。
那么他拿得出答案吗?
“里鄂刺。”
听到自己的名字,里鄂刺连忙抬起头,保持恭敬应道,“外將在。”
“自古以来皆是如此,胡人接纳不了周人,周人与胡人並无区別,可事实就是周人百倍人口於胡人,胡人要么融入周人和平的化为一体,要么两败俱伤,没有第三条路的。”
王信希望里鄂刺听得见去。
这位由欧彦虎从遥远的西伯利亚带来的生胡。
太上皇驾崩,停灵要在数月。
没想到这位算计天下人心的老人会以这样的结局落幕,果真是人算不如天算,在人都要死亡的这件事上,终归有了些许的公平。
应付朝廷的这些繁枝縟节由曾直出面。
南边的事消停了些,北边的胡患又有些闹起来。
还有大寧。
“节度使想要外將做什么?”里鄂刺虽然有些难以接受,又感受到了对方的真诚,自己也想不出答案。
“消灭马贼。”
“嘴上的忠心,我是向来不信的。”王信笑道:“去消灭祸害大漠的马贼吧。”
哪个部落认真消灭马贼。
那么哪个部落就是一条心,既然是一条心那就是自己人,大家都是周人。
如果不是一条心。
哪怕同样的顏色的头髮,同样顏色的眼珠,乃至同样的肤色,那也不是自己人。
投名状。
里鄂刺如此想到。
大同节度使的这条船果然不是好上的,想要投机,人家聪明著咧,一招就堵死了摇摆的可能。
“里鄂刺台吉还犹豫什么呢。”
刘掌柜不满的催促。
里鄂刺嘆了口气,“节度使大人请放心,外將此次回去必定全力以赴消灭马贼。”
“好,且看你的战果。”
王信露出笑容。
阿卜山。
何塞带著自己的所有人马,还有盟誓来的几个部落,合计六千余人马悄然抵达此处。
“商人们送来的情报,王信狗贼不日会经过此处。”
何塞欣喜的说道。
几名台吉面露笑容。
他们原本想要攻打商站,抢夺商人们的货物。
其实不太愿意这样干,这是杀鸡取卵的行为,奈何何塞出头说服他们,眾人不敢拒绝,现在不用袭击商站,改为偷袭王信,如果能成功的话,將会给予大同重击。
没有了王信,大同很可能內乱。
他们草原向来如此。
“消息可靠吗?”
尔特墩谨慎的问道。
何塞毫不犹豫道:“消息非常可靠,大家放心,王信身边才一千人马,咱们是他的六倍,就算他是战神转世也得交代在这里。”
六千对付一千。
这仗能打。
“就怕错过了。”有人提醒,“得多派出探马。”
何塞当然知道。
阿卜山草地多,如果是自己行军,一定会经过此处。
他们只带了七日的乾粮。
只能等三日。
按照商人提供的消息,最迟后日就能遇到王信。
何塞不敢出错,“我与各位台吉约定,遇到王信后各部都要全力以赴,务必杀死王信,不能让他逃回去,如果令此人逃回去,接下来我们的日子更难过。”
“何塞台吉说得对。”
晚上。
何塞嘆了口气。
与老伙计尔特墩呆在帐篷里喝酒。
大周商人带来的美酒味道实在是美,令他们爱不释手。
喝到半醺,何塞感慨道:“胡人这些年遭受的损失太大。”
“是啊。”
尔特墩一脸认同。
何塞看著手里的酒壶,眼神中有些厌恶,可又不捨得放手,最后放弃似的重新喝了一口。
有些生气似的说道:“河套地区自不用说,生胡那边又被欧彦虎屠杀了一波,带回来大量人口后结果他死的突然,分崩离析后自相残杀一方,几次劫难下来,胡人实在没了元气。”
“一切都在王信的出现。”
何塞语气坚定,仿佛认定了一件事,“只要杀了此人,那么形势就能挽回。”
“挽回?”
尔特墩有些迷茫。
大周的商人越来越多,带来了大量部落喜欢的商品,同时也给部落带来了大量的財富,连一无所有的年轻人也多了条出路。
许多年轻人希望去商行干活,最终通过商行留在內地。
这些內心热切,对塞外又了解,而且马术嫻熟的年轻人也很受商行的欢迎。
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。
除非赶绝商人。
大家重新过回以前的苦日子,可人们还愿意吃苦吗?
尔特墩有些怀疑何塞的看法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