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 怡人山谷的狼
  第38章 怡人山谷的狼
  两个野外生存大师对着田野叽叽歪歪。
  他们谁都没干过农活,当然对田野不了解,偏偏还都死鸭子嘴硬。
  一个说是在农场长大,天然具有方向感;另一个说机场附近就有农田,没人能跟飞行员比方向感,你是在开玩笑?
  他们一边争吵一边赶路,由于能相互纠正,倒也没出什么大问题。关键要素是滑雪板的速度够快,完全可以做到一个人站在原地当坐标,另一个人绕远路侦查周围。
  傍晚时,他们在田野丘陵的顶部找到一间既没窗户,也没有门和屋顶的破屋子。
  长出了口气,房子也算地标建筑,证明之前没白绕路。
  “我在纽约都没这么绕过!”林克生气的说,“全怪你瞎指挥,我发誓这辈子都不跟你搭伙,也不去乡下!”
  【唯:……已记录。】
  他们冲进屋内,迅速分工,这一步再熟悉不过。
  一个人快速用携带的塑料布封上漏风的窗户,在四角立上支架,搭建一层薄薄的帐篷挡住上方的冷风,留住篝火烧热的冷空气;
  另一个则找好避风角落,清理壁炉炉膛和烟囱,哆哆嗦嗦的将火升起来。然后热水、咖啡一条龙。
  刚刚还吵到要拆伙的俩个人,现在无需言语便配合得丝丝入扣。
  虽然是个没屋顶的房子,但经验丰富的他们一搭眼就知道,这里能不能当临时营地,能不能过夜,该怎么布局等等,全都是熟练工。
  “好消息和坏消息,”等林克煮咖啡,老麦用冻僵的手指握住笔在本子上凭记忆画好了这一路的地图。
  “好消息是我们找到了房子,那么按照地形,辨识道路,很快就能找到其它农舍谷仓,以及聚居区等等,继而发现别的幸存者。”
  “坏消息是,这该死的风雪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下来,做好接下来都在风雪中前进的准备。”
  “而更坏的消息是,我们在路上还看到了狼群的足迹,这边的狼群规模更大,而且是几个狼群一起行动。马上入夜了,我们升火会引起周边注意,隐藏不住,也会吸引来狼群。”
  还能打贫嘴就说明,事情并没有超出他们的应对能力。
  “为什么这里会有狼群?”
  “很正常,怡人山谷过去是物产丰富的农场,夏天这里食物充足,能养活大批的野生动物。鹿、野猪、兔子和老鼠等等。这些生物就算被冻死了,尸体一时间也不会腐坏,野生动物多狼就多,食物链。”
  “对了,你懂什么是食物链吧?”
  “别炫耀了,纽约白痴,你的生活常识还是我教的!”
  对于狼,由于杀得太多,两个人都没什么感觉。来的是几只也好,几十只也好,都没什么区别。狼这种生物狡猾而又残忍,但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团队。
  狼是典型的乌合之众,占尽优势时最为猖狂,平时一拥而上还行,以身冲阵为别狼杀开一条血路想都别想。
  所谓狼王对统帅的狼群能如臂使指,使其蹈生赴死,视死如归?
  更是幻想。
  林克从包里拿出一包大约五公斤的煤,一大块熊肉,热水,蔬菜罐头……麦肯齐面无表情的的转头,假装看不见。
  论生火熟练,林克远远比不上满级老麦,但为什么每次都是他来准备营火,当然是因为他携带的物资多啊——多到不讲理的程度,也多到老麦不想问的程度。
  奢侈的往火堆里加着煤,然后支上折迭架子,摆上已经预制烤熟的熊肉(甚至还是热的),桃子罐头打开,再煮上两杯咖啡,晚餐的丰盛程度肉眼可见。他们包里还有酒,但酒是重要物资,可不是拿来喝的。
  麦肯齐默默咽了口唾液,加速干活。
  他猜林克的负重量至少是他的十倍,可能源于什么未知能力,就像一键换衣。
  但这事儿懂的都懂,不能说。就像他从来没问过一键换衣的原理,林克展示给他看,他默默学会。有个负重大的伙伴是坏事吗?
  这是天大的好事!
  只要林克在食物就从来没缺过,还营养丰富,种类繁多。
  如果有可能,这能力他也想学!
  吃完饭后,林克精神困倦得睁不开眼睛,体质差就是有这样的坏处。
  “要不要先睡一会儿?”
  “我先睡,有情况叫我。”林克也不推让,抱着毛毯把熊皮垫在身下,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。
  ……
  也许睡了半个小时,林克被轻轻拍醒。
  “麻烦来了,”老麦在他耳边轻声说。
  林克睁眼看到老麦手里的步枪,火光被压低,红色的火苗反射着勾铁森冷的光。他拍拍老麦的胳膊,示意自己已经清醒并了解状况。
  老麦后退让开空间,他迅速而无声的起身换衣,跟着拿起步枪。
  “狼群,”麦肯齐小声的说着,“正在一百米外绕行,房子前后都有,数量估计在三十只以上。可能是被烤肉的香味儿或者火光吸引来的……当然,也可能是我的坏运气。”
  “恭喜,你都学会自黑了。”
  林克打开检查弹仓,又“咔擦”一下合上。
  其实没必要这么用力,但他觉得咔嚓一下很带感,就像不拉栓的射击不完整一样。
  三十只狼不是什么大问题,他们还守在一间四面墙壁的房子呢,根本不带怕的。
  “你什么想法?”
  “先打一下试试。”
  接下来不用商量,确认完目标后,林克拿起信号枪直接朝天空开了一枪。
  吱——!
  伴随着尖锐的呼啸声,橘红的光团高高飞上天空,又被风吹着飘向远处,划出一道短暂而又闪亮的弧线。短暂的时间已经足够,那灼烧的光芒,直接照亮周围数百米的雪原。
  “这边十五到十八只,肯定还有更多。”
  “我这边有十四只。”
  这加起来就已经够三十只了,还有房子两侧看不到。
  林克将枪架在窗口上,“我来倒数,三二一,fire!”
  呯!呯!
  两人一起扣动扳机!
  狼刚被突然亮起的光芒吓住,紧接着就是毫不犹豫的偷袭。伴随两声枪响,两只受伤的狼呜咽着逃入深夜,剩下的狼立刻四散奔逃。
  “你打中哪儿了?”
  “胸部!你呢?”
  “侧腹。”
  这两只狼都必死无疑,但又不会马上死——活着会给狼群制造恐慌,死后变成吸引饿狼啃食……满满的都是算计。
  “继续。”
  呯!呯!
  再次趁着狼群炸开的时机又打伤两只,剩下的逃出了照明弹的范围。
  “停止射击”,林克将两根燃烧棒摆到窗台上预备。
  如果狼群真的朝房子集体冲锋,一根扔到门口的燃烧棒即可起到封门效果,阻挡狼群一刻钟。
  害怕光亮和响声是生物逃不掉的本能,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。
  老麦趁着狼四散逃开的空隙,打开背包,给自己也戴上林克那种特殊护臂——只要尝试过都会爱上这种杀狼专用道具。他们统计过数据,发现塑料篮子的卡牙效果比钢丝的还好!
  不仅概率远远超过钢丝篮子,还不易挣脱,这一点连林克都没想到。钢丝篮子比塑料更能保护手臂,但他们平均穿六层衣服,不怕狼撕咬。
  他们观察了一会儿,老麦一声叹息,“准备撤吧。”
  将信号枪放在手边,跟林克说,“我盯着,你先收拾。”
  狼是极有耐心的生物,它们不会被一次打击就撤退,但它们又希望猎物这么认为。所以它们会离开,躲在黑暗中,等燃烧弹的火焰熄灭或者放松警惕,然后再次进攻。
  林克两个看的不是这个。
  真正让他们下决心撤退的,是在这期间狼群数量又增加了,说明附近正有源源不断的狼被吸引过来。
  狼的勇气和数量成正比。
  林克坐回火边,快速收拾起睡袋和烤架,回收没用完的燃料。
  他们确实可以依托小屋,将这些狼杀伤杀死大半。
  “……可以但没必要,在它们身上浪费的子弹,都是我们一路辛辛苦苦背过来的。”
  步枪子弹太珍贵了,按平均每10发子弹打一头鹿计算,打退这群狼需要消耗20头鹿的弹药。不值得,真不值得……打死的狼肉又不能吃。
  虽然他们每人都带了200+以上的步枪子弹,重6公斤,而且林克带的更多,但不划算。
  “我猜你突然改变想法,应该还有别的原因?”
  “北面……我想是这个方向,就是这边窗户的远处,按判断可能是北方。你来看看,能看到吗?那明亮的一团看起来很像火光,也许我们可以去看看。”
  林克去看了看,虽然现在降雪已经很小,以他的视力也只能看到一点模糊的光亮。
  我就知道!
  假如没有前妻姐的因素,这只固执的舔狗怎么可能忽然改变主意!
  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