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友善的「同类」
  江夏的母亲是一个桥樑工程师,在星河市一家建筑公司待了已经快十年。
  公司很大,业务范围横跨大半个华夏,国內好几个著名的工程都有该公司参与的身影。
  宋秋月,一个放在现在也不过时的名字。
  长相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,可身材却很好,即便生了两个娃也不走样,再加上皮肤保养的好跟会打扮,所以在中年妇女中也算拔尖。
  自打跟父亲离婚后,身边就有很多同样离异的男人追求她,连公司里不少男同事都对她各种献殷勤。
  在这方面,江夏是比较理解的,从不插嘴母亲感情的事。
  他也希望有个人能陪伴老妈,所以也会经常跟她说让她遇到合適的就领证吧,只要人合適,她喜欢,他都没意见。
  毕竟老妈也是人,而且四十出头还年轻,自己虽身为她的儿子,但也不能太自私。
  她跟父亲离异三年来,跟不少男人一起吃过饭,但这一次这个男人,无疑是江夏见过质量最高的。
  单从外表来看,打扮精致帅气,身上的蓝色西装像是为他量身定做,气质优雅,举手投足间像是绅士代言人,手上的劳力士金表说明有钱又多金。
  四十出头的样子,眼神沉稳,一副半框斯文眼镜一看就很有学识,这放在相亲网站上妥妥的香餑餑,
  刚开始看到这个男人,江夏还在想老妈魅力不小嘛,可隨著脚步靠近,那扑面而来的同类气息,却让人心头一沉!
  其实见过不少同类,再遇上这种事已经没必要大惊小怪。
  可江夏分不清的是,这股同类的气息,到底是从这个男人身上传来的,还是从老妈身上?
  脚步停顿片刻后,他迅速走过去,想查明这股同类气息的来源。
  好在,在来到桌边后,確认这股同类气息是从男人身上传来的。
  內心鬆了一口气的同时,又升起担忧。
  这男人,该不会是要把老妈当食物吧?
  “妈。”江夏喊了老妈一声后,又看向男人,表情很自然:“这位是?”
  “你好江夏!”男人十分客气站起身,没有丝毫架子,握手示好:“自我介绍一下,我姓陈,叫陈凯,英文名杰斯!”
  “您好您好。”
  男人没有展现出敌意,反倒十分谦虚有礼,江夏自认为自己也不能没礼貌。
  不明敌意前,动不动就跟人撕破脸皮,不给好脸色,是一种愚蠢的行为。
  “早就听你母亲说过你,现在一见还真是长的一表人才,学校里有不少女生追求吧?”
  这男人说话实在太有风度,还带有一丝丝拍马屁讚赏的感觉。
  但江夏明白,哪怕表现的再好,说不定也只是他在外人面前的一种偽装罢了。
  自己是在距离这傢伙四五米的时候感觉到同类气息的,在到达他跟前的时候才確定气息是从他身上传出的。
  实力估计跟李思桐不相上下,证明他祸害的人不比李思桐少。
  甚至要比李思桐多的多。
  李思桐是异魔,相比起正常人类,她更喜欢猎杀同类。
  李思桐说的是:之所以更喜欢猎杀同类,是因为一只同类能给她提供的营养,远比几个人类提供的要多得多,有选择的情况下,当然选择猎杀同类,可以节省很多时间!
  而这个男人如果不是异魔的话,他实力能这么强,猎杀的人类数量一定比李思桐多得多。
  这就足以说明,他不是什么善茬!
  看到江夏跟陈凯第一次见面这么顺利,母亲展露出笑容。
  “第一次见面,给你准备了一份小礼物,希望你喜欢!”
  陈凯递来一个包装精致的长方形盒子,从外表看,看不出里面是什么。
  江夏先是客气了一番,就跟小时候过年收亲戚红包一样,最终盛情难却之下,只好勉为其难收下。
  在男人的邀请下,他把盒子打开,里面放著三张演唱会的门票。
  即便对追星什么的不感兴趣,但江夏还是一眼认出这是国內某位姓周的天王巨星的演唱会门票。
  而且还是內场票,第一排!
  记得这位天王巨星上次在华东那边开演唱会,这个位置的门票被黄牛炒出三万多的天价。
  三张,价值十万?
  单论金钱价值来说,这无疑是江夏生平来收到过最贵重的礼物。
  “这礼物太贵重了,我不能要。”江夏客气一下。
  陈凯又推过来:“收下吧,这是我以前一个生意伙伴送我的,我这人喜欢安静一点的场合,从没去过演唱会,放我手里就是暴殄天物,倒不如送给你们这样的年轻人,当然也不全是给你的,有两张是你的,你可以约一个朋友一起去,还有一张是送你妹妹的!”
  说完感谢的话,江夏把盒子放在一旁,坐在老妈身边。
  短暂的交谈,得知这个男人户籍在星河市,但之前一直在国外工作,是国外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。
  离异,有个女儿,跟隨前妻在国外生活,前不久他刚过完四十岁生日,年龄比老妈稍微小一些。
  几个月前他辞掉国外的工作,回国自主创业,跟老妈的建筑公司有些合作。
  他们两人认识的过程也极具电影色彩。
  一个多月前老妈加班结束,在公司楼下遇上几个喝醉酒的汉子,他刚好路过给解了围。
  第二天到公司谈合作的时候又跟老妈碰上,一来二去就熟悉了。
  要说她二人的关係,现在还只是普通的朋友。
  但江夏不认为一个普通朋友的关係,会给朋友的儿子送价值这么高的见面礼。
  至少这男人的目的肯定不单纯。
  但通过观察老妈的神情,江夏初步判断,老妈跟这个男人的关係,似乎还真只是朋友。
  眼看陈凯举起红酒杯跟老妈乾杯,江夏瞳孔微微收缩,注视著男人面无表情的喝了一口红酒,又轻描淡写的放下,心中开始掐表。
  可一直过去七八分钟,男人依旧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適,在这期间甚至还將杯中的红酒完全喝下。
  又过去七八分钟,又喝了半杯酒后,男人才起身去洗手间。
  江夏第一时间跟上去。
  洗手间最后一个隔间里,男人剧烈乾呕,似要將五臟六腑都吐出来才罢休。
  过了几分钟,情况缓和了不少,陈凯才从洗手间出来。
  他从江夏身边走过,站在洗手台前漱了漱口,洗了把脸,又开始整理仪表。
  “我挺喜欢喝酒,以前喜欢,现在也喜欢,以前是喜欢酒给我带来的那种精神满足感,现在是喜欢酒下肚后那种让人生不如死的感觉,每次多坚持一分钟,都会让我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。”
  江夏心想又是一个疯子,抱著手淡淡道:“像您这种对酒精承受能力这么强的,应该不多见吧?”
  “我见过一个比我能喝的,他比我还能承受酒精带来的不適,可惜他已经死了,死在你们手里!”陈凯目光落在江夏身上,微微一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