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3章 法律的阶级性
  保姆看向邓艷荣,询问她的意思。
  “给他盛碗饭。”
  这个家,什么事都得邓艷荣做主,她的性格也很强势。
  我故意等到饭点,就是准备混一餐。
  这有钱人家的伙食,真叫一个顶呱呱,这几天为了省钱,不是吃炒麵就是餛飩,肚子里都没什么油水。
  很快一碗饭便端到我面前,我站起身接过米饭,並礼貌的说了声谢谢。
  “有事就直说,我不喜欢绕弯子。”邓艷荣瞥了我一眼,冷冷的说道。
  “等我先吃碗饭,肚子饿死了。”我扒拉著米饭,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。
  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阿姨做饭都这么好吃,叶童家这样,邓艷荣家也这样,烧菜的手艺,都不输许文琴。
  尤其是这鱼做的,口味清淡,又不觉得腥,味道是一顶一的好。
  “郊区那边有座没人管理的福利院,那里有不少孩子,他们或多或少,身体都有些问题。”
  “邓律师你人脉这么广,能不能帮忙想想办法?”我连炫两碗米饭,这才放下筷子。
  不是我饭量变小了,是阿姨就煮了那么点饭。
  邓艷荣一餐,撑死半碗米饭,再吃点菜就行了。
  不要因此觉得她对吃很无所谓,一个简单的晚饭,桌上就摆了五道菜。
  像她这样的人,不可能吃剩菜剩饭,大多数菜动几筷子,就会被扔掉。
  “你和那福利院什么关係?”邓艷荣小口的吃著菜。
  她挺嫌弃我的,鱼被我吃过,她就再没夹了。
  “没关係,只是觉得他们生活的很困难。”
  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,很多事情,我想改变,但没有足够的能力。
  “那群孩子,有的比你儿子大不了多少,现在福利院没什么人资助,也没有专业的人管理。”我嘆了口气。
  梁启文確实帮了福利院很多,不管是拉资金还是院內的改变,他有那个能力让福利院变好,但他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。
  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,哪怕他们只是图名声,让福利院那群孩子有书读,能吃饱喝暖,也就够了。
  光靠秦巧儿一个女孩子,她顶不住的。
  “你是想让我捐钱捐物资?还是联繫专业的人?”
  邓艷荣红唇轻吐,她的身上,有种高傲的隔离感,即便是你想討好她,拍她马屁,感觉都找不到合適的角度。
  “我想你捐钱捐物资,並且联繫专业的人。”我有些贪心的说道,既要又要,是我的本性。
  我的心有三层,分別为:贪嗔痴!
  一点好事都想占尽便宜。
  邓艷荣看著我,发出一声冷笑。
  “我凭什么要帮你?”她擦拭著嘴角,高冷感瞬间拉满。
  “因为我也帮了你。”我直视著她说道。
  虽然这女人不会说话,性格差劲,脾气异常,但她不像是分不清好坏的傻蛋。
  而且我断定,她不喜欢欠別人人情。
  “把地址留下,我找时间去看看。”
  邓艷荣是律师,很多事情,她都有自己的准则和立场,即便是她心里答应了,也得去了解事实再决定。
  我写下地址,相信她去过之后,会真心帮助那群孩子。
  之所以不去找叶叔叔帮忙,是因为邓艷荣更合適,这里面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,没人比她更清楚。
  “叶总说,你是个很特別的孩子。”
  “听说你看了很多关於法律的书?”邓艷荣接过纸条,慢悠悠的说道。
  “我们年龄差不了多少。”
  长的不显老,装的还挺老。
  我是虚十九晃二十的青年,跟孩子这个称呼基本上没啥关係了。
  邓艷荣我估摸著也就比陈老师大两岁,整天装的跟二五八万似的,老气横秋,颐指气使。
  “你也想当律师吗?”邓艷荣並未在年龄上多言。
  “律师?没有哎。”
  “我学法律,只是不想违法。”
  我摇著头,虽然律师看起来衣冠楚楚,收入也很高,但我一点都没兴趣。
  隨著年龄的增长,对法律逐渐了解,我发现很多事情,用法律根本解决不了,它的存在,只是条文定义的规则。
  “法律並不公平,而我,不喜欢面对这些。”我的性格,有时候会比较极端。
  小学的时候,我跟耗子把牛屎粑粑带到学校给同学吃,被江老师逮到了,她打了耗子十五下手心,打了我十二下。
  就这我也觉得不公平,同样的事,应该接受同样的处罚,所以我硬是让江老师多打了三下。
  而做律师,这种不公平的事每天都会见到,我不想见,所以我永远都不做律师。
  或许这也是某种逃避的方式吧,解决不了,就不愿意多接触。
  “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?那时候你帮一个坏蛋上诉,利用精神疾病逃脱法律的制裁。”
  “如果那天你在庭上的对手是我,我会毫不犹豫给你一拳。”我承认邓艷荣的能力很强,但我总能找到比她强的地方。
  我不是那种平静接受失败和不公的人,如果受害者得不到正义的伸张,坏人得不到法律的制裁,那我会自己动手制裁他,根本忍不住。
  就算我当上律师,也干不了多久。
  “你只是看了一些条文,有很多事,並不会客观的写在书上。”
  “法律,其实也是有阶级性的,都说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这只是理想化的术语,是根本不存在的。”邓艷荣淡淡的开口道。
  她干了这么久的律师,见过太多阴暗和不公的案件,早已不是那个刚出社会,怀有理想的愣头青了。
  甚至於,帮坏人打官司,也觉得理所应当。
  她只是把律师,当成了一份工作。
  可能我这想法很幼稚,在我看来,警察,律师,医生,以及教师之类,並不算一种职业,他们应该是理想化的標杆。
  而现在,他们只想搞钱,別的都不重要。
  我看不上某些人的观念,而他们也觉得我是傻子。
  我没有反驳邓艷荣的观点,法律的阶级性,它確实存在。
  我和她的理念完全不同,辩论也不过是鸡同鸭讲,还不如不说。
  “邓律师,我想问你一个问题,假如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,故意开车撞死他,当事人是否有罪?”
  我扭头看向邓艷荣,问出心中困扰我许久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