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六章 格里芬:抱歉!香克斯,我已经回不去了。
“你是怎么做到的?”
香克斯有些不可置信地看著明皓。
作为能和鹰眼比肩的大剑豪,他自然清楚自己佩刀的性格。
也正是因为摸清楚了自己佩刀的性格,平常战斗的时候他才能完美发挥格里芬的力量。
原来以为格里芬只有在他手里才能发挥出全部的威力。
结果现在明皓拿到格里芬才一分钟不到,就摸透了格里芬的性格,发挥出了它全部的威力。
不!
不是全部威力!
而是超水平的威力!
不仅是那一刀的破坏力!
还有那股王者一般的气势!
这都是格里芬在自己手上时从未有过的。
拳霸明皓比自己还要更擅长剑术?
拳霸明皓比自己还要更擅长使用格里芬?
这一瞬间,香克斯感觉自己的天塌了。
有种老婆爱上黄毛的悲惨感受。
“金黄色的刀光?这又是什么能力?”
白鬍子它们同样惊讶於刚刚那一刀的特別。
他们都是和香克斯交过手的人,清楚知道格里芬的特点。
金黄色的刀光,那是和霸气相似却又不同的力量。
“好刀。灵性很足。你把这把刀养的很好。”
明皓感受了一下手中的格里芬,发现挥出刚刚那道斩击后,它刀身的坚固程度和刀刃的锋利程度也都有小幅度的提升。
果然,用长刀自身的霸气洗炼刀身,效果要比剑士的霸气缠绕要好上很多。
另外格里芬好像比三代鬼彻更適合自己。
格里芬是神话传说中的狮鷲。
雄狮是大地的王者。
老鹰是天空的王者。
狮鷲是雄狮和老鹰的结合產物,是雄霸天空和大地的王者。
所以格里芬是王者之剑,和身为国王的自己很適配。
刚刚出刀的时候,明皓感觉自身的王者魅力似乎也被它利用了起来。
所以那一刀的效果出奇的好。
可惜,也和三代鬼彻一样,一刀过后,它身上的灵性就萎靡不振了。出不了第二刀。
这个问题必须需要解决。
不然实用性就要大打折扣了。
“还给你吧。”
明皓把格里芬扔向香克斯。
格里芬虽然很適合自己,但君子不夺人所爱。
更何况他明皓的王者身份又何须一柄武器来证明?
香克斯连忙双手接过格里芬,仔细观察,发现刀身闪亮,就像做过一次完美的保养一样。
换作別的剑士可能就观察到这一步了。
但香克斯是鹰眼级別的大剑豪,而且他和格里芬是老搭档了,所以他的观察还更进了一步。
他感受著格里芬的律动,发现它变萎了。
而且对自己的呼唤也有些爱答不理了。
什么情况?
格里芬这是怎么了?
香克斯疑惑不解。
“白鬍子,从云切借我一用。”
明皓这边又对白鬍子伸出了手。
“哈哈!给!”
白鬍子见明皓用格里芬斩出了拥有特殊效果的飞翔斩击,也很好奇从云切在他手上能玩出什么花来。
於是毫不犹豫地把从云切扔给了明皓。
“你对格里芬做了什么?”
这时,香克斯愤怒地对明皓大声吼道。
格里芬发生什么事了?
不好!我的从云切!
白鬍子后悔了,但现在后悔也晚了。
“放心吧。它只是暂时萎靡了。过段时间会自动恢復的。从云切,斩!”
明皓很快就掌握了从云切的灵性,隨后斩出一道云朵般淡白色的刀光。
刀光轻盈飘逸,和从云切巨大的外形完全不符。
好像天空飘洒的白云,轻飘飘地就划过了半座岛屿,所过之处一刀两断。
“这是……从云切!”
白鬍子愣住了。
他用从云切不知道多少年了。
但却从来没有斩出过这么轻盈的刀光。
从云切的性格就是轻盈、锋利、迅捷。
是明皓目前试过的名刀中刀光最快的。
“不错。这才是从云切。你多学著点吧。”
明皓把从云切扔还给白鬍子。
相比於香克斯,白鬍子所学较杂,有刀术、有霸气、有果实能力。
所以单纯用刀上就不如香克斯,没能完全发挥出从云切的威力来。
顶上战爭的时候,他的从云切像装饰品多过像武器。
明明手上拿的是十二把无上大快刀之一,但战斗更多用的是拳头。
白鬍子接过从云切,心情忽然变得有些复杂。
自己用了一辈子的武器,在自己手上发挥不出真正的威力。
结果一个外人到手几分钟,就把它了解的比自己还清楚,还用出了它前所未有的威力。
结果一个外人到手几分钟,就把它了解的比自己还清楚,还用出了它前所未有的威力。
这相当於什么?
相当於跟了你一辈子的老婆从来没快乐过。
结果跟黄毛出去一晚就踏上巔峰从此对他念念不忘。
这一瞬间,白鬍子忽然了解香克斯的愤怒了。
“你別想要我的拿破崙!”
夏洛特·玲玲连忙抱紧她的拿破崙。
“鬼才要你的拿破崙呢!”
明皓不屑地看了夏洛特·玲玲的长刀一眼。
相比於从云切和格里芬,拿破崙可说是最有灵性的一把刀了。
因为它都会说话,会自己动了。
但也正是因为这样,它在明皓眼中是最没价值的一把刀了。
三代鬼彻、从云切、格里芬它们的灵性珍贵就珍贵在是刀的灵性,带著刀的特点,没有自我,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。
因为纯粹所以强大。
用它们的灵性凝聚出来的霸气是与眾不同的。
而拿破崙已经和人一样了。
它的灵性也就和人一样了。
这样一来也就没什么特別的了。
用它的灵性凝聚出来的霸气,也就和人凝聚出来的霸气没什么不同的了。
甚至以它的灵性都未必能凝聚出霸气来。
武装色霸气修炼是很难的。
需要精神高度集中,需要纯粹的心灵。
拿破崙可能连这点都未必做得到。
“哈哈!怎么样?我的狼牙棒你要过个手吗?”
凯多变回兽人形態,掂量著手上的狼牙棒。
“不要。太差了。”
明皓摇摇头。
凯多的狼牙棒一不是名家所做,二不是从小用到大的,中间不知换了多少根了。可说是灵性最差的,比达斯琪的刀还不如,比拿破崙还要没有价值。
“切。没眼光。”
凯多不屑地冷哼了一声。
“好了。你们继续出手吧。香克斯,白鬍子,需要我教你们帮格里芬和从云切快速恢復灵性的方法吗?”
明皓说道。
“我该怎么做?”
香克斯问道。
白鬍子也好奇地盯著明皓。
“战斗吧。”
明皓说道:“將精神融入长刀的律动中,隨著它们的灵性出刀,顺著它们的波动挥洒你们的情绪和力量。”
“这样一来,它们的灵性不但会快速恢復,而且还会变得越来越强。”
见过格里芬和从云切后,明皓更加確信自己的这个方法是正確的。
因为格里芬的灵性远比从云切要强。
显然是因为香克斯的刀术在白鬍子之上,各种战斗中和格里芬搭配的更好,无意中促进了它的灵性的增长。
虽然香克斯不像明皓有【万物律动】+【完美律感】+【刀术直感】能像对话一样听懂名刀的语言。
但他和格里芬长年累月的配合作战,心灵上已经有了一种奇妙的联繫。对格里芬的灵性变化的感应远超別人。
“原来是这样吗?明白了。”
香克斯点了点头,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。
白鬍子则皱起了眉头。
“没想到,我居然要让一个擅长拳术的人来教我这一剑术奥秘。真是……会被鹰眼笑掉大牙的。”
香克斯笑容变得苦涩古怪。
“拳霸明皓!可惜你不用剑,不然鹰眼绝对会找上你的。”
香克斯忽然大声说道。
“找上我吗?我们应该就快见面了。”
明皓笑了。
东海的某处海域,飘荡在天空的一颗触手眼球忽然被触动了。
它看向下方海面。
一个酷酷的中年男子戴著牛仔帽,站在一艘棺材一样的小船上,正用一把一人多高的大刀当船桨划船。
剧情的惯性,鹰眼来东海了。
香克斯有些不可置信地看著明皓。
作为能和鹰眼比肩的大剑豪,他自然清楚自己佩刀的性格。
也正是因为摸清楚了自己佩刀的性格,平常战斗的时候他才能完美发挥格里芬的力量。
原来以为格里芬只有在他手里才能发挥出全部的威力。
结果现在明皓拿到格里芬才一分钟不到,就摸透了格里芬的性格,发挥出了它全部的威力。
不!
不是全部威力!
而是超水平的威力!
不仅是那一刀的破坏力!
还有那股王者一般的气势!
这都是格里芬在自己手上时从未有过的。
拳霸明皓比自己还要更擅长剑术?
拳霸明皓比自己还要更擅长使用格里芬?
这一瞬间,香克斯感觉自己的天塌了。
有种老婆爱上黄毛的悲惨感受。
“金黄色的刀光?这又是什么能力?”
白鬍子它们同样惊讶於刚刚那一刀的特別。
他们都是和香克斯交过手的人,清楚知道格里芬的特点。
金黄色的刀光,那是和霸气相似却又不同的力量。
“好刀。灵性很足。你把这把刀养的很好。”
明皓感受了一下手中的格里芬,发现挥出刚刚那道斩击后,它刀身的坚固程度和刀刃的锋利程度也都有小幅度的提升。
果然,用长刀自身的霸气洗炼刀身,效果要比剑士的霸气缠绕要好上很多。
另外格里芬好像比三代鬼彻更適合自己。
格里芬是神话传说中的狮鷲。
雄狮是大地的王者。
老鹰是天空的王者。
狮鷲是雄狮和老鹰的结合產物,是雄霸天空和大地的王者。
所以格里芬是王者之剑,和身为国王的自己很適配。
刚刚出刀的时候,明皓感觉自身的王者魅力似乎也被它利用了起来。
所以那一刀的效果出奇的好。
可惜,也和三代鬼彻一样,一刀过后,它身上的灵性就萎靡不振了。出不了第二刀。
这个问题必须需要解决。
不然实用性就要大打折扣了。
“还给你吧。”
明皓把格里芬扔向香克斯。
格里芬虽然很適合自己,但君子不夺人所爱。
更何况他明皓的王者身份又何须一柄武器来证明?
香克斯连忙双手接过格里芬,仔细观察,发现刀身闪亮,就像做过一次完美的保养一样。
换作別的剑士可能就观察到这一步了。
但香克斯是鹰眼级別的大剑豪,而且他和格里芬是老搭档了,所以他的观察还更进了一步。
他感受著格里芬的律动,发现它变萎了。
而且对自己的呼唤也有些爱答不理了。
什么情况?
格里芬这是怎么了?
香克斯疑惑不解。
“白鬍子,从云切借我一用。”
明皓这边又对白鬍子伸出了手。
“哈哈!给!”
白鬍子见明皓用格里芬斩出了拥有特殊效果的飞翔斩击,也很好奇从云切在他手上能玩出什么花来。
於是毫不犹豫地把从云切扔给了明皓。
“你对格里芬做了什么?”
这时,香克斯愤怒地对明皓大声吼道。
格里芬发生什么事了?
不好!我的从云切!
白鬍子后悔了,但现在后悔也晚了。
“放心吧。它只是暂时萎靡了。过段时间会自动恢復的。从云切,斩!”
明皓很快就掌握了从云切的灵性,隨后斩出一道云朵般淡白色的刀光。
刀光轻盈飘逸,和从云切巨大的外形完全不符。
好像天空飘洒的白云,轻飘飘地就划过了半座岛屿,所过之处一刀两断。
“这是……从云切!”
白鬍子愣住了。
他用从云切不知道多少年了。
但却从来没有斩出过这么轻盈的刀光。
从云切的性格就是轻盈、锋利、迅捷。
是明皓目前试过的名刀中刀光最快的。
“不错。这才是从云切。你多学著点吧。”
明皓把从云切扔还给白鬍子。
相比於香克斯,白鬍子所学较杂,有刀术、有霸气、有果实能力。
所以单纯用刀上就不如香克斯,没能完全发挥出从云切的威力来。
顶上战爭的时候,他的从云切像装饰品多过像武器。
明明手上拿的是十二把无上大快刀之一,但战斗更多用的是拳头。
白鬍子接过从云切,心情忽然变得有些复杂。
自己用了一辈子的武器,在自己手上发挥不出真正的威力。
结果一个外人到手几分钟,就把它了解的比自己还清楚,还用出了它前所未有的威力。
结果一个外人到手几分钟,就把它了解的比自己还清楚,还用出了它前所未有的威力。
这相当於什么?
相当於跟了你一辈子的老婆从来没快乐过。
结果跟黄毛出去一晚就踏上巔峰从此对他念念不忘。
这一瞬间,白鬍子忽然了解香克斯的愤怒了。
“你別想要我的拿破崙!”
夏洛特·玲玲连忙抱紧她的拿破崙。
“鬼才要你的拿破崙呢!”
明皓不屑地看了夏洛特·玲玲的长刀一眼。
相比於从云切和格里芬,拿破崙可说是最有灵性的一把刀了。
因为它都会说话,会自己动了。
但也正是因为这样,它在明皓眼中是最没价值的一把刀了。
三代鬼彻、从云切、格里芬它们的灵性珍贵就珍贵在是刀的灵性,带著刀的特点,没有自我,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。
因为纯粹所以强大。
用它们的灵性凝聚出来的霸气是与眾不同的。
而拿破崙已经和人一样了。
它的灵性也就和人一样了。
这样一来也就没什么特別的了。
用它的灵性凝聚出来的霸气,也就和人凝聚出来的霸气没什么不同的了。
甚至以它的灵性都未必能凝聚出霸气来。
武装色霸气修炼是很难的。
需要精神高度集中,需要纯粹的心灵。
拿破崙可能连这点都未必做得到。
“哈哈!怎么样?我的狼牙棒你要过个手吗?”
凯多变回兽人形態,掂量著手上的狼牙棒。
“不要。太差了。”
明皓摇摇头。
凯多的狼牙棒一不是名家所做,二不是从小用到大的,中间不知换了多少根了。可说是灵性最差的,比达斯琪的刀还不如,比拿破崙还要没有价值。
“切。没眼光。”
凯多不屑地冷哼了一声。
“好了。你们继续出手吧。香克斯,白鬍子,需要我教你们帮格里芬和从云切快速恢復灵性的方法吗?”
明皓说道。
“我该怎么做?”
香克斯问道。
白鬍子也好奇地盯著明皓。
“战斗吧。”
明皓说道:“將精神融入长刀的律动中,隨著它们的灵性出刀,顺著它们的波动挥洒你们的情绪和力量。”
“这样一来,它们的灵性不但会快速恢復,而且还会变得越来越强。”
见过格里芬和从云切后,明皓更加確信自己的这个方法是正確的。
因为格里芬的灵性远比从云切要强。
显然是因为香克斯的刀术在白鬍子之上,各种战斗中和格里芬搭配的更好,无意中促进了它的灵性的增长。
虽然香克斯不像明皓有【万物律动】+【完美律感】+【刀术直感】能像对话一样听懂名刀的语言。
但他和格里芬长年累月的配合作战,心灵上已经有了一种奇妙的联繫。对格里芬的灵性变化的感应远超別人。
“原来是这样吗?明白了。”
香克斯点了点头,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。
白鬍子则皱起了眉头。
“没想到,我居然要让一个擅长拳术的人来教我这一剑术奥秘。真是……会被鹰眼笑掉大牙的。”
香克斯笑容变得苦涩古怪。
“拳霸明皓!可惜你不用剑,不然鹰眼绝对会找上你的。”
香克斯忽然大声说道。
“找上我吗?我们应该就快见面了。”
明皓笑了。
东海的某处海域,飘荡在天空的一颗触手眼球忽然被触动了。
它看向下方海面。
一个酷酷的中年男子戴著牛仔帽,站在一艘棺材一样的小船上,正用一把一人多高的大刀当船桨划船。
剧情的惯性,鹰眼来东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