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8章 完结
  后来我们有了个孩子,我们取名叫陆星河。
  星河小小的,很可爱。
  像他,也像我。
  我妈生前总说,等我有了孩子,她要教孩子画画,我爸没说话,但我见过他偷偷收藏的、某本育儿杂誌里夹著的折页。
  星河一岁生日那天,我抱著他站在那面重新掛满南非照片的墙前。
  他还那么小,什么都不懂,却伸著手想去够那张星空。
  陆闻璟站在我身后,手掌轻轻覆在我肩上。
  “他以后,”我顿了顿,“会知道爷爷奶奶很爱他。”
  他没说话,只是把我往他那边带了带。
  星河抓著我的衣领,咿咿呀呀。
  窗外是寻常的黄昏。
  那面墙上的照片已经旧了,边框也有磨损。
  但照片里的象群还在迁徙,落日还是那年南非的落日,星星也还是那年前,我手抖拍下、而他站在我身后看著我的那一颗。
  星河打了个小小的哈欠,趴在我肩头睡著了。
  我们的生活虽然温馨又有趣,可还是会有很多遗憾。
  陆家內部的矛盾纠纷不断。陆闻璟每天都很忙,有时凌晨回来,领带松垮,眼下青黑。我看著他憔悴的脸色,心疼,却无能为力。
  他不是会诉苦的人,我问多了,他也只是抱抱我,亲亲我,说这样就够了。
  我没再追问。
  我知道他不想让我担心。
  星河一天天长大,十一岁时,我和陆闻璟迎来了第二个孩子。
  医生说是个女孩。
  我们给她取名叫陆晚星。
  她只来到这个世界六十五天。
  六十五天里,我给她买了很多可爱的衣服还有小玩具,小星河非常期待妹妹的到来,他每天趴在我的肚子上,问我:
  “爸爸,妹妹什么时候能出生?”
  “很快。”我说。
  他把自己的小汽车放在婴儿床旁边,说这是送给妹妹的,想了想,又塞进去一只毛绒兔子,那是他三岁起搂著睡觉的,耳朵都被他摸禿了。
  “妹妹要是怕黑,”他说,“就让我最喜欢的兔子陪她。”
  陆晚星离开后的第三天,星河摸摸我平坦的肚子,问我:“妹妹去哪里了?”
  陆闻璟蹲下来,平视著他的眼睛。
  “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。”
  “还回来吗?”
  “……不回来了。”
  星河沉默了很久。
  他没有哭,只是走过去,把婴儿床边那辆小汽车和毛绒兔子轻轻拿回来。
  兔子耳朵还是禿的。
  他把它们抱在怀里,没说话。
  那天夜里,我经过他房间,门虚掩著。
  他背对门口,缩在被子里,很小的一团。
  他以为没有人听见。
  “妹妹,”他的声音闷在被子里,“我把兔子给你,你不要怕黑。”
  我站在门口,捂住嘴,没让自己出声。
  那天夜里,我和陆闻璟並肩坐在黑暗里。
  很久,谁都没有说话。
  后来他握住我的手。
  没有问为什么,没有说“会过去”,没有讲任何一句没有用的安慰。
  他只是握著。
  像十二年前南非草原上,他在我信息素失態时挡在我身前。
  像父母车祸后那些他端著粥来、被我一次次推开的日夜。
  他一直在。
  用他自己的方式。
  窗外没有星星。
  我看著我们交握的手,心想,六十五天。
  晚晚,你在这个世界只待了六十五天。
  但爸爸会记得你六十五年,六十五年不够,就一辈子。
  因为晚晚走得太过莫名其妙,我猜到了是谁的手笔。或者说,就连我父母的车祸,也必定是它——系统3329。
  我再也无法忍受它的控制。现在是晚晚,那以后呢?可能是陆闻璟,可能是小星河,也可能是我自己。
  为了保护我们最爱的人,我和叶冉决定反抗。
  代价是叶冉精神失常。
  而我,失去了生命。
  但我並非全无准备。我设置了剧情初始起点,也就是《一舟星河》开篇第一章,利用系统漏洞和在见心那儿实习到的技能,我让自己在十年后醒过来。可能会失败,可能醒来后变得痴呆,更有可能永远醒不过来——但我还是决定试一试。
  上天还是眷顾我的。
  我醒来了。
  只可惜,我忘记了过去的一切,还以为自己只是那个三十岁、刚穿过来的编辑。
  我设定的剧情初始属性,影响了所有人,尤其是主角祁一舟和陆星河,当然,还有陆闻璟。
  不过这影响持续不了多久,我会恢復一切,只需要用一点自己的精神力,虽然这让我发了一整夜的高烧。
  世界终於安静下来了。
  我忘记了一切。
  但陆闻璟始终记得我们的所有。
  他真可恶。
  居然利用我的失忆,將我从头到尾、从里到外,重新撩了一遍。
  节目播出前时,会议室里公事公办的眉眼,电梯间“顺便”递来的咖啡,庆功宴上替我挡酒时不动声色靠近的半步——和二十二年前如出一辙。
  而三十岁的、刚穿过来的、以为自己只是个普通编辑的於閔礼,哪见过这种场面。
  我烧了一整夜。
  不是因为精神力消耗,是被他闹的。
  第二天退烧,我靠在床头,看著他端粥进来。
  白粥,撒了几粒枸杞,旁边配一小碟酱菜。
  他坐下来,舀一勺,吹凉,递到我嘴边。
  我张嘴,咽下去。
  然后说:“陆闻璟。”
  他抬眼。
  “你是不是早就认识我。”
  勺子顿了一下。
  他没否认。
  “南非。”他说。
  我愣了。
  “草原,暴雨,越野车。”他垂下眼,声音很轻,“你从天窗探出去,喊自己不会输。”
  窗外是寻常的早晨,阳光斜斜地落进来,照在他侧脸上,和二十二年没什么不同,只是髮丝有些许白。
  我看著他。
  脑海里什么都没有,空的。
  可眼眶却先一步,热了。
  “后来呢?”我问。
  他把粥放下。
  慢慢握住我的手。
  “后来你成了我的爱人。”
  “再后来——”
  他顿了顿。
  “你忘了我。”
  我想说对不起。
  可我还没开口,他已经把我拉进怀里。
  他的下巴抵在我发顶,声音压得很低,带著一点点哑。
  “没关係。”
  “我记得就够了。”
  我靠在他肩头。
  三十岁的、以为自己刚穿过来的於閔礼,在这一刻忽然明白了一件事——
  有些人,忘多少次,都会重新爱上。
  不是命运。
  是他。
  他总有办法,让我再一次、再一次、再一次地,走向他。
  过了很久,我闷闷地开口。
  “那我以前是怎么叫你的?”
  他鬆开我一些,看著我。
  “……阿璟。”
  我皱眉:“太肉麻了。”
  他眼底浮起一点极淡的笑意。
  “你以前也这么说。”
  “……那你还让我叫?”
  他没回答。
  只是低下头,很轻地,在我嘴角碰了一下。
  “因为我想听。”
  后来我找回了自己的记忆。
  像无数块拼图哗啦啦落进空了很久的匣子,又像那面盖著白布的墙终於被重新掀开——
  南非的星空、暴雨,与他的第一次对视;协议夫夫那一年里他每一次“顺便”的好;父母离开后他端来的粥、站在门口说“我等你”;晚晚到来的那两个月,星河放在婴儿床边的禿耳朵兔子……
  全回来了。
  我回来那天晚上,面对陆闻璟时,哭得不像个四十三岁的人。
  陆闻璟看见我这样,什么都没问,把我揽进怀里,轻轻拍著我的背。
  过去的我们,经歷了太多。
  太多失去,太多等待,太多无能为力的时刻。
  太多了。
  好在——
  好在无论我忘记多少次、走丟多少次、把自己封闭多少次,
  他都在。
  好在那些没能留住的人,我们把他们放在了照片里。
  好在星河已经长成少年,会在剧组放假回家时故意板著脸,却偷偷给我带我爱吃的那家栗子糕。
  好在晚晚离开后第十年,在我找到记忆时,我梦见她。
  梦里她长大了些,扎两个小揪揪,站在那面星空照片墙前。
  我问她过得好不好。
  她回头,笑著说:“爸爸,我找到爷爷奶奶啦。”
  我在梦里哭了,醒来时枕边是湿的。
  陆闻璟在我身边,呼吸平稳。
  我侧过身,把额头抵在他肩头。
  窗外的天快亮了。
  好在这一生还长。
  好在往后余生,他都在。
  43岁了,我还能清楚地想起21岁时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。
  想想也挺浪漫的。
  於閔礼从回忆里抽身,把手从陆闻璟掌中抽出来——当然,不是真的抽,只是调整了一下姿势,重新扣得更紧。
  电梯门开了,地下停车场的冷风灌进来,他打了个小小的寒颤。
  陆闻璟看他一眼,没说话,却把外套脱下来,披在他肩上。
  於閔礼没有拒绝,他把那件带著体温的西装拢了拢,跟陆闻璟並肩走向车位。
  “对了,”他忽然说,“刚才在曾乐那儿,我跟她说,你暗恋人家二十多年,说不定人家也暗恋你二十多年呢。”
  陆闻璟脚步一顿,偏过头来,难得露出了一个类似於“你在胡说什么”的表情。
  於閔礼笑得眼睛弯起来,语气无辜:“怎么了?我这不是鼓励她嘛。”
  陆闻璟沉默片刻。
  “你从哪里知道的这些。”
  “无师自通。”於閔礼说,“毕竟我暗恋你的时候,也这样。”
  这回轮到陆闻璟不说话了。
  他只是继续往前走,只是步伐比刚才慢了一点,只是握著於閔礼的手始终没有鬆开。
  停车场安静,远处有一辆车启动,灯光划破昏暗。
  於閔礼想,43岁,写进小说的確不算年轻了,但他还有大把时间,陪这个人慢慢走下去。
  “周三真不去机场看看?”他又问。
  “不去。”
  “万一曾乐紧张到同手同脚呢?”
  “那也是她自己的事。”
  “你就不好奇?”
  陆闻璟拉开车门,停了一下。
  “回家说。”他说。
  於閔礼笑著坐进副驾驶,没再追问。
  车驶出地下停车场,融入暮色四合的城市。
  这一天,什么大事都没发生,只是於閔礼又想了一遍自己从哪里来,到哪里去,和谁在一起。
  答案他早就知道。
  一个普通蓝星,43年前,他出发。
  而此刻,他正在归途。
  回到家时,儿子陆星河与祁一舟正巧也在,两人正在一边腻歪一边做晚饭。於閔礼喜欢自己动手做饭,於是自从他回家之后,家里就没有让保姆做过。
  用完饭,四人决定出门散散步,消消食。
  夕阳已经沉得很低了,把天边烧成橘红与淡紫交织的顏色。不远处江面碎金流动,货船缓慢驶过,汽笛声拖得很长。
  星河走在最前面,跟祁一舟说著什么,背影时而靠得很近。於閔礼落后几步,听著江涛拍岸,没说话。
  陆闻璟走在他旁边,影子叠著他的影子。
  “爸!父亲!你们快点!”陆星河在前面唤道。
  於閔礼回了句“好”,立刻转身,却没有动身,而是掏出手机,对著前面的两个年轻人的背影和夕阳拍了两张,隨后才拉著陆闻璟向前方走去。
  陆星河察觉到了爸爸在拍他们,立刻凑过来瞧瞧於閔礼的照片。
  “爸,你这不行啊,拍得太糊了,有点像二十年前那种老照片风格。”
  於閔礼抬手拍了他胳膊一下:“臭小子,还点评上了?祁一舟,管管你——”
  话说到一半,卡住了。
  管管你什么?管管你对象?管管你的人?
  他平时没少这么顺嘴开玩笑,但今天不知怎么,当著祁一舟的面,后半句突然噎在了喉咙里。
  祁一舟倒是接得快,一本正经:“叔叔,我管不了他。”
  陆星河立刻得意:“听见没,他管不了我。”
  於閔礼气笑,作势还要再拍,陆星河已经躥出去两步,躲到祁一舟身后去了。
  陆闻璟站在一旁,没说话,眼底却有著光亮的笑意。
  於閔礼收回手,把手机往口袋里揣。
  “走了。”他说。
  江风拂面。陆星河从祁一舟身后探出头,朝他做鬼脸。
  四十三岁,被儿子闹得没脾气。
  於閔礼觉得自己活得愈发有了“老派”模样,连拍照风格都被儿子笑称带著股復古味。
  大抵是跟陆闻璟相守得久了,性子不知不觉被磨得温润,可他偏爱著这份改变——这样就很好。
  我们无法评判一个瞬间的价值,就像雪落时不知它会在春日滋养出怎样的花朵。
  而幸福原就是镜头追不上的瞬间:夕阳把天际染成橘红,儿子牵著儿婿,两人往前走著,笑声撞碎在晚风里。
  陆闻璟就走在他身旁,掌心温热,稳稳牵著他的手。
  这张照片拍得摇摇晃晃,画面算不上清晰,却藏著最踏实的暖。
  我们的生活,大抵就是这般模样……
  ——完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