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2章 粉墨登场(第三更)
  第92章 粉墨登场(第三更)
  “一百一!”
  忽有一道声音从贵宾室中传出。
  神剑“夺命”虽然邪门诡异至极,可毕竟是传闻中,昔年阎罗王用过的王道神兵。
  即便在场绝大多数人都无法驾驭此剑,但这並不妨碍他们將之买回去供著收藏,或是当做某次生死关头翻盘的杀手鐧。
  毕竟,真若命悬一线,区区几十载寿元又算得了什么?
  向死而生,有时候只需豁出命去挥上一剑,反而可能博得一线生机。
  於是,三三两两的声音不断响起。
  虽不像“聚神丹”那般火热,却也有不少势力显露出相当果决的態度。
  沈风静静听著,直到价格攀升到了一百五十八片金叶时,才冷不丁地出声。
  “一百八!”
  此言一出,全场瞬息静了一下。
  自然有人听出,这声音正是方才爭抢“聚神丹”时,不惜重金一路追到“三百五十”片金时的神秘贵客。
  眾人心中暗暗掂量,若真要为这柄中看不中用的神兵再拼个两三百片金叶,未免有些不智。
  於是,很快便有人偃旗息鼓,不再继续跟进。
  就在此时,那道沙哑而熟悉的女声再度响起,语气中隱隱透著几分冷笑与戏謔。
  “两百片!”
  沈风眉头一挑,眼中闪过一丝寒意。
  “聚神丹你花了四百五十片金叶,我就不信,你还能再拿出同样的筹码?”
  他索性沉默下来,不再急於报价,冷眼旁观。看了这么久的拍卖,他也有了些心得。如今这个起步阶段,太多人搅混水,不如最后再一锤定音。
  果然片刻之后,另一道稍显迟疑的声音再次响起。
  “两百一!”
  八楼,八o一號贵宾室內。
  室內典雅奢华,琉璃桌案上玉盏香茶裊裊生烟,一名大盛魁的贴身侍女神色拘谨,低眉垂目站立一侧。
  坐於正中的是位二十八九岁的女子,身著月白色华服,容貌艷丽却眉眼凌厉o
  正是落日山庄庄主的庶女,林霜月。
  此刻,林霜月正盯著下方三到五楼之间的那些贵宾室,唇角紧抿,眼神阴冷,心中怒火翻涌。
  “到底哪个混帐害我白白多花了一二百片金叶,今日不狠狠宰你一刀,如何解我心头之恨!”
  旁边站著一名中年护卫,神色担忧地低声劝道:“小姐,此剑邪门至极,我们已经花了不少————”
  “行了!”林霜月冷喝一声,眼神愈发阴寒:“我自有分寸!”
  中年护卫闻言,只得嘆息著退到一旁。
  林霜月似也察觉自己方才语气过重,稍稍压下心头的火气,语调低了几分。
  “五叔放心,我不会真花钱买这把破剑。”她嘴角微勾,带著一丝轻蔑冷意,“只是噁心那人一下。”
  眼前这人名叫秦五,虽是她的贴身护卫,却也是看著她从小长大的老人。若是旁人,林霜月一向不留情面,但对於秦五,她也不会太让其难堪。
  只是她的性子冲,又自小討厌被人压著头走。
  而此刻,场中已只剩下两家在竞价,五片、五片地往上抬,像是赌气般,一路攀升。
  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五—
  二百六十一终於,那道声音停在了一个老者口中:“二百七十五片金叶。”
  厅內陷入短暂的寂静。这个数字,像是踩在了所有人的心理红线。
  林霜月听著这价钱,也暗自皱眉。
  二百七十五片金叶,她反而有些不敢再哄抬了。
  万一谁摆她一道,不要这把鬼剑了,她岂不是成了眾人眼中的冤种?
  何况林霜月知道,买下“聚神丹”后,她便已经成了冤大头。
  回去让那个贱人知道了,还不知要如何挖苦挤兑她!
  大盛魁的红衣美妇见无人加价,正要开口最后问上一遍,忽然一一道轻渺却凌厉的声音,从最上方高阁传来,如刀破夜风。
  “三百片!”
  沈风猛地抬头。
  他听出来了,这道声音的位置,比那道沙哑女声,要更高!
  而且,这声音,他隱隱有几分熟悉!
  “春分。”他忽然转头,面巾之下的表情有些凝重,“你帮我报价,三百五”
  o
  春分有些疑惑,可並没有多问,只是走到窗边,替沈风开口。
  “三百五!”
  声音虽然清脆婉转,却丝毫不怯,想来不是第一次替客人报价。
  九层,九四號贵宾室中。
  这里明显与其他楼层风格不同。
  无金壁琉璃,无香炉珠帘,只有一张方正楠木几案、四壁灰白乾净、墙上悬著一幅龙飞凤舞的墨宝,上书四个大字一—
  【大展鸿图】
  一位身穿镶金玄冥袍、留著八字鬍的男子,正负手立於落地长窗之前,目光幽深,望著下方拍卖台。
  竟是和沈风交过手的巡查使,萧砚。
  也是被沈风杀死的萧墨之兄!
  屋內,没有丫鬟留下。
  只是萧砚身后一步之外,还立著一个男人。
  这人年龄约三十出头,脸型瘦长如驴,同样身披玄冥黑袍,只是纹制比较特殊。
  袍前画了一缕血红铜链,链尾繫著一枚人骨打磨的印章。
  如果沈风在场,一眼就能认出,这是勾魂使特有的玄冥袍!
  “大人,你又不使剑,拍它作甚?”
  陆千昭也走到窗前,看著下方那把死气森森的长剑,神色也透出几分玩味。
  “这等凶兵,买来的人,不是疯子,就是赌徒。”
  他是萧砚手下的勾魂使,而且是最强的那个。
  前日刚做完一个任务,本想回去休息几日,哪知被自己顶头上司叫住,然后拉来了江陵城中。
  “毕竟是当年阎罗王用过的兵器。”萧砚语气平静,淡淡道,“若不太贵,买来藏著也好。无常簿里,可没有这等宝贝。”
  陆千昭嘿嘿一笑,故作神秘道:“可说不准,大人真想换,回头您攒上一万两万功勋,说不定真能从簿子里看到些意想不到的东西。”
  萧砚嗤笑一声:“这等神兵,根本不可复製。如果真的在无常司里,怎么可能轮到我们用。你我若是进了酆都总部,倒还有可能。”
  一听到酆都的名字,陆千昭浑身打了个寒颤,连连摇头。
  “那地方我听人说过,阴气森森的,我这辈子都赖在咱们江州无常司里了。”
  顿了顿,他忽然换了语气,唉声嘆气起来。
  “还得是萧大人出身好啊,三百片金叶子,张嘴就说不太贵”。我等小人物,一年俸禄才多少?无常簿里的功法又不许往外卖,唉......难啊。”
  萧砚神色平静,没有接话。
  听到有人报出“三百五”的价格,他只是淡淡跟了一句:“三百六。”
  然后,便不再看那把剑一眼。
  超过这个数,这等凶兵他便无意再取。毕竟,他的一身功夫都在手上。
  隨即,他又望著窗外,眼中不禁闪过一丝阴霾。
  原本大盛魁夜拍会的邀请函,是落不到他一个巡查使头上的。
  可这次巧了,整个江州无常司上下没人想去。
  地位高实力强的,仅靠功勋和无常薄便能自给自足,地位稍低实力稍差的,又未必有足够的財力。
  于是之前赵无眠提了一嘴此事后,萧砚便將这邀请函要了过来。
  毕竟,他身为江州萧家嫡子,本就不靠无常司的俸禄吃饭。参加个夜拍会,面子靠得是无常司的,里子靠他自己,也还是够的。
  只是想到从嘉元城出发前,听到的那个噩耗,萧砚不由心中一紧,轻轻捏住窗沿,骨节清晰分明,手却在微微发抖。
  “夺命书生...
  ”
  他心中头一次,对这些江湖草莽,產生了如此大的恨意,只嫌手下的勾魂使,杀这些刁民杀得太慢。
  他弟弟萧墨,本跟著上官家的船去参加登楼会,前日却失踪了。
  据上官家昨夜刚得到的消息猜测,应该是在清江之上,碰到了夺命书生,与贾家少爷双双殞命。
  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
  那可是他萧砚的挚爱亲朋、手足兄弟啊。
  得报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