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1章 穿越了?
  不多时,一道雷光从天边划过,落在了王聪跟前。
  电弧还在身上噼啪作响,正是姜易。
  他看著那片狼藉的战场,又看了看王聪。
  “聪哥,他们走得这么壮烈,那我该怎么死呢?”
  王聪瞥了他一眼:“自杀还不简单吗?找根绳子一掛,或者从山上跳下去,办法多的是。”
  姜易摇了摇头,脸上带著一丝嚮往。
  “可是我不想就这么死了,我也想体验一下洪荒生活。这里说不定会诞生好多以前没吃过的奇珍异果。”
  王聪没好气地打断他。
  “你想的倒是美。那是猴年马月的事了,你又不会压缩记忆,也没有春秋蝉,说个毛线。”
  姜易的记忆要是被几百年的琐事填满,下次回档就成废人了,要不就被王聪吞噬,彻底重新开始。
  姜易听了,有些泄气,但还是挣扎了一下。
  “这个世界太原始,也太黑暗了,要不……我到处去做好人好事,当个游侠,直到力竭而亡算了!”
  王聪有点无语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。
  “我觉得你可以多晒晒太阳。”
  姜易一愣:“聪哥,啥意思?”
  “晒黑了,就没人说你是白痴了!”
  姜易不说话了,脸涨得通红,半天才憋出一句。
  “聪哥,我们打一场吧!”
  王聪拿他没办法,点了点头。
  战斗开始。
  姜易一进入状態,整个人就变了。
  瞳孔缩小到针尖大小,无穷的雷电从天而降,將他包裹。
  他就是雷电的化身,一举一动都带著毁灭性的力量。
  王聪背著石棺,行动多少有些受限,只能靠著蝶之力的诡异步法和金龙护体的强悍防御来周旋。
  结果,他发现自己还真不怎么是对手。
  姜易的攻击太狂暴了,不讲道理,就是纯粹的力量碾压。
  王聪被打得节节败退,身上好几处都冒起了黑烟。
  “妈的,这傢伙疯起来真不是人!”
  眼看就要被一道粗大的雷柱轰中,王聪急中生智,突然朝著姜易身后大喊一声:
  “外星人来了!”
  姜易的动作停顿了一下,下意识地转头看去。
  就是这个空当。
  数条黑色的铁链从王聪背后爆射而出,瞬间就將姜易捆了个结结实实,铁链的尖端刺入他的身体,封住了他所有的力量。
  雷光散去,姜易恢復了原样,一脸懵逼地看著王聪。
  “聪哥,你诈我?”
  王聪拍了拍身上的灰,走了过去。
  “兵不厌诈,懂不懂?”
  他本来还想试试新学的蝶之力幻术,看看能不能在精神层面搞定姜易。
  结果稍微一探查,他就放弃了。
  这傢伙的脑子里乾净得可怕,除了战斗,就是一些关於怎么吃得更好的朴素念头,连个复杂的欲望都没有。
  幻术对他这种思想纯洁的傢伙,根本没用。
  “算了,不跟你玩了。”
  王聪伸出手,按在了姜易的头顶。
  “下辈子,机灵点。”
  光芒闪过,姜易消失了。
  王聪的手錶上,又多了一份记忆和力量。
  他站在空无一人的山巔,风吹过,带著一丝凉意。
  现在,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。
  ……
  此后,王聪便生活在了这片新生的地球之上。
  时间对他来说,失去了大部分意义。
  唯一有仪式感的事情,就是每年固定一个时间,去看看奶奶的坟。
  那座小小的土包,是他和过去唯一的联繫。
  除了这件事,其他时间,他都在各个部落之间游荡。
  因为文明才刚刚开始,旧地球的思想还没有被完全遗忘,人们还保留著一些基本的道德和秩序。
  所以除了生活艰苦一点,时不时需要和异兽搏斗一番,日子其实相当平淡,没什么能让他提起精神的事情。
  王聪给自己定了个规矩,每隔十年,就刪除一次记忆。
  这十年在新地球上的生活,对他漫长的生命来说,几乎没有任何价值,所以是全部刪除,一点不留。
  有时候,他也会觉得无聊,跑到一些部落面前人前显圣。
  飞天遁地,呼风唤雨。
  一开始,看著那些原始人跪在地上,把他当成神明一样叩拜,还觉得有点意思。
  但装逼装久了,也就那么回事。
  空虚感,反而越来越重。
  老朋友,老熟人,死的死,走的走。
  张然,朱军,姜易……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离开了。
  赵刚远在太阳系的边缘,隔著不知道多少光年,连信號都断了。
  王聪唯一能联繫的,只有月球上那个负责执行“天劫”计划的安保管理团队。
  可隨著时间流逝,最初的那批安保人员也老了,死了,换上了一批又一批新人。
  几十年过去,连月球那边,也没有一个他认识的熟人了。
  他偶尔接通通讯,听到的都是陌生的,恭敬又疏远的年轻声音。
  “长官,有什么指示?”
  他能有什么指示?
  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。
  但对著一个完全不了解自己过去,只知道自己身份的陌生人,他又能说什么呢?
  这天晚上,王聪一个人坐在山顶,背靠著冰冷的石棺,看著天上的星星。
  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,突然抓住了他。
  “活得太久了,好像真的没什么意义啊。”
  这个念头一冒出来,就把他自己嚇了一跳。
  他以前从没这么想过。
  可现在,他清晰地感受到了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疲惫和枯燥。
  他无法想像,如果有一天,赵刚他们真的找到了长生不死的方法,那样的日子,该是多么恐怖。
  永恆的生命,永恆的孤独。
  最要命的是,他还不能死。
  他要是死了,一切就会回档,所有人都会回到那个起点,所有的牺牲和努力都会白费。
  他被困住了。
  被困在了这个必须由他来延续下去的未来里。
  “不行,不能再这么想下去了。”
  王聪猛地站起来,用力甩了甩头。
  为了避免自己胡思乱想,钻进牛角尖,他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。
  他把所有的精力,都投入到了对自己能力的开发和研究上。
  ……
  地球上的异兽,对於新生的人类来说,是致命的威胁。
  但对於王聪来说,弱得跟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別。
  他开始了自己的“研究”。
  他专挑那些长得帅气,威风凛凛的异兽下手。
  比如长著翅膀的白色猛虎,浑身覆盖著金色鳞片的巨蟒,还有头顶长著华丽犄角的麋鹿。
  他也不杀它们,就是追著它们调戏。
  一边实验自己新开发出来的各种技能,一边把这些长得帅的异兽搞得鸡犬不寧。
  今天用幻术让一头金毛狮王以为自己是只兔子,满山遍野地啃草。
  明天用精神力给一头银狼配音,让它在狼群里学狗叫。
  久而久之,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。
  地球上那些长得威武帅气的异兽,都学精了,一个个躲在深山老林里不敢出来。
  反倒是那些长得狰狞恐怖,奇形怪状的傢伙,因为入不了王聪的法眼,得以在外面横行霸道。
  时间就在这种无聊的“研究”中飞速流逝。
  一百年过去了。
  在经歷了无数次失败和尝试后,王聪终於掌握了陆雪琪曾经的招牌能力。
  冬眠。
  “我这天赋也太差劲了!一百年才学会!”
  王聪苦笑著摇了摇头。
  “不过,好歹是追上陆雪琪当年的进度了。”
  他成功地製造出一个可以承受伤害的分身,分身死亡,本体毫髮无伤。
  只是,这份喜悦很短暂。
  他掌握了技能,却没有了能够配合施展的队友。
  冬眠这个能力,最大的价值是在团队作战中保护自己这个核心。
  可现在,哪还有什么团队。
  王聪找了个无人的山谷,开始了他第十次的记忆刪除。
  一百年的经歷,连同那份掌握技能的喜悦,被一同抹去。
  只留下了关於蝶之力如何使用的纯粹“知识”。
  又过了一些岁月,王,聪的生命变得像一条重复流淌的河,没有波澜,也没有尽头。
  他甚至在无尽的孤独中,把自己的“封印”特权,都开发出了新的用法。
  定时封印。
  他可以把自己的一部分记忆,设定一个时间,进行封印。
  比如,封印五十年,或者一百年。
  在这段时间里,他会忘掉自己是谁,忘掉所有的过去,像一个全新的灵魂,去体验一段新的人生。
  这样活著,或许能找到一些意义。
  等时间一到,封印自动解除,他恢復成王聪。
  然后,他会立刻刪除掉这段“空白人生”里產生的所有记忆,避免无用的信息占据他宝贵的大脑空间。
  王聪深吸一口气,准备对自己用上这一招。
  他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,那个已经消失的变形女对他说过的话。
  关於【沉浸式】降临。
  “我这操作,算不算是另一种形式的沉浸式降临呢?”
  他喃喃自语。
  说干就干。
  王聪先是收起了背后的黑色铁链,將巨大的石棺稳稳地放在了地上。
  然后,他对自己发动了那个新开发出的能力。
  【定时·定量·封印】。
  ……
  下一秒,王聪的身体晃了晃,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。
  几分钟后。
  地上的男人睁开了眼睛。
  他坐起来,一脸疑惑地看著四周。
  参天的大树,陌生的植物,还有远处传来的不知名兽吼。
  “什么情况?我穿越了?”
  他记得很清楚,上一秒,他还在去上班的路上,被一个非要拉著他拍视频的网红纠缠。
  为了躲开那个网红,他没看路,结果过马路的时候,就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给撞了。
  他以为自己死定了。
  可这一撞,没把他撞死,也没撞进医院。
  而是直接把他撞到原始森林里了?
  作为一名资深网文读者,王聪立刻就反应过来,自己很可能是遇上传说中的穿越了。
  他赶紧检查自己的状態。
  身上没有受伤,脑子里也没有多出什么奇怪的东西。
  “没金手指?”
  他身上的衣服也换了,变成了一身有点像麻布的粗糙衣物。
  身上还多了一些看不懂的图腾纹身。
  手腕上,有一个怎么也取不下来的黑色手錶。
  怀里,还有一块冰凉的令牌。
  在他旁边,还立著一口巨大的白色石棺。
  “新手装备倒是给得挺多啊?”
  王聪站起来,对著天空喊道:
  “系统?小金?老爷爷?快出来认主吧?”
  周围静悄悄的,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。
  “要不……滴血认主?”
  他找了块尖锐的石头,划破了手指,把血挨个滴在手錶、令牌和石棺上。
  还是没反应。
  他研究了半天,啥也没研究出来。
  就在这时,一声低沉的吼叫从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。
  王聪抬头看去,只见一头通体雪白,额头带著“王”字斑纹的猛虎,正站在那里,一双金色的眼睛盯著他。
  那头白虎太大了。
  比王聪在动物园里见过的所有老虎都要大。
  目测体长得有五米,跟一辆小汽车似的。
  王聪的心臟怦怦狂跳。
  对面的白虎,好像也很紧张,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,四只爪子在地上不安地刨著。
  下一秒。
  王聪和白虎同时做出了一个动作。
  逃跑!
  王聪转身就跑,拼了命地往反方向狂奔。
  那头威风凛凛的白虎,也是夹著尾巴,一溜烟就钻进了林子里,速度比他还快。
  王聪根本不敢回头,一口气跑了不知道多远,直到肺部火辣辣地疼,再也跑不动了,才扶著一棵大树停下。
  他回头看了看,已经看不到那头白虎的影子了。
  “呼……嚇死我了。”
  他瘫坐在地上,大口喘著气。
  “估计是见我太瘦小,都不够它塞牙缝的,所以才没追我吧!”
  ……
  “话说回来,我的身体素质怎么变得这么好了?”
  王聪休息了一会儿,才发现不对劲。
  他记得很清楚,自己以前就是个普通上班族,跑个四百米都费劲。
  这次是怎么回事?居然能一口气狂奔半个多小时?
  难道是肾上腺素起作用了?
  王聪打量著四周。
  这里像是深山老林,但树木又没有想像中那么茂密,也没有那么高大。
  他在路上看到了一些小动物,兔子,野鸡,松鼠,都是地球上常见的品种。
  这里到底是哪里啊?
  正想著,他的肚子“咕咕”叫了起来。
  饿了。
  他想找点吃的,结果在林子里转悠了一天,除了几个酸涩的野果,什么都没找到。
  他试著去抓兔子,追不上。
  试著去掏鸟窝,爬不上树。
  中途倒是又遇到了几次猛兽,一头黑熊,几只野狼。
  但每次,他都能凭藉自己离谱的体能,在被追上之前成功跑掉。
  “奇了怪了,我都饿成这样了,怎么还这么能跑?”
  王聪靠在一块石头上,百思不得其解。
  “难道这就是我的金手指?超级耐力?”
  就在这时,远处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。
  王聪警惕地站起来,看到一个穿著兽皮的女人从树林里走了出来。
  那个女人很高挑,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,五官立体,一双眼睛明亮又有神,充满了野性的美感。
  她手里拿著一把石矛,看到王聪后,也停下了脚步,好奇地打量著他。
  “你是什么人?”
  女人开口了,说的竟然是汉语!
  虽然口音有点奇怪,但王聪能听懂。
  经过一番简单的交流,王聪得知,这个女人是附近“姮族”部落的猎人。
  “我是王族的……我迷路了……”
  女人似乎相信了他的话,对他放下了戒心。
  她看王聪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便好心地决定带他回到部落。
  跟著女人走了大半天,王聪终於看到了人类聚居的痕跡。
  一个建造在山坳里的巨大村寨,周围有木头和石头垒成的围墙,里面是一间间简陋的石屋和茅草屋。
  部落里的人都穿著兽皮,拿著石器和骨器。
  直到这时,王聪才大概明白了自己的处境。
  “我这是穿越回了远古的石器时代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