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 平川的坦途
  第102章 平川的坦途
  曼德河是维斯特洛第一大河。
  没有船的话,马匹便无法渡过去。
  那就绕过去。
  一万五千名谷地的骑兵和步兵,在东河湾地囂张地向南行进,毕竟这么多人,想藏也藏不住。
  阳光晒得铁甲发烫,可他们深入敌境,为了安全,必须全副武装。
  詹姆下意识地抬手,摸了摸自己的头盔。
  没有镀金,也没有雄狮的恐怖巨口。
  那后面藏著一条扭曲的疤痕,皮肉翻卷过的痕跡像一条蜈蚣趴在他的左脸上,每逢出汗就痒得钻心。
  “以后我再带那个雄狮头盔,我就是七国的头一號大傻瓜!”
  那头盔已经害他两次了。
  头一次是比武大会,被猎狗挑下马时摔歪了,拔不下来。
  观眾们看著他像只翻倒的乌龟一样在地上挣扎,把他当月童一样嘲笑。
  第二次就是不久前。
  他为了证明自己,又一次冲得太深,结果在乱军中被流星锤砸中了后脑。
  因为里面垫了內衬和锁甲头套,所以脑袋没事,但头盔又歪了,遮住了他半边视线。
  瞎子比没有头盔更危险,詹姆只能摘下来。
  然后。
  然后右手上的剑就飞了。
  詹姆很清楚地记得那个人,没有纹章,没有罩袍,连盔甲都是拼凑的。
  一个自由骑手,还是最底层的那种,给钱就卖命,死了都没人收尸。
  放在以前,顶多三招。
  手腕一转,剑尖一挑,那人的武器就会脱手而出,然后他就会跪在地上求饶,喊他“爵士”“我投降”“饶我一命”。
  可现在。
  三招都撑不下去却是詹姆。
  明明瞄准的是咽喉,剑尖却从耳边划过。
  对方的剑刺过来,他躲开了第一下,第二下,第三下。
  第四下划在他脸上。
  剑锋从颧骨切入,一路撕开到下頜,那一瞬间他几乎能听见皮肉裂开的声音o
  詹姆蠕动嘴唇,轻轻地喊出了那两个字。
  “投降————”
  声音小得像蚊蝇,连他自己都听不清。
  那个人狞笑著上前,打算把他收为俘虏。
  然后罗伊斯从后面赶到,一枪把那傢伙的脑袋豁开一个大窟窿。
  血溅了詹姆一脸。
  他舔了舔。
  又腥又咸,一股子铁锈味。
  根本不是以往那种甜美的、胜利的滋味,而是一种充满了恐惧的味道。
  不是战场上面对强敌的紧张,不是被围困时的焦虑,而是那种从骨髓里渗出来的,让人想丟下剑转身逃跑的恐惧。
  他的右手再也不可能好了。
  他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。
  自那之后,詹姆总觉得所有人看他的眼光都变了。
  那些谷地骑士,那些士兵,那些负责餵马的侍从,甚至他的堂弟蓝塞尔。
  “这就是弒君者?未来的七国第一剑士?哈哈!”
  “一个右手用不了剑的残废罢了。”
  “脸上还多了道疤,嘖嘖,现在美貌都没有了。
  3
  没有人当面说,他们不敢。
  但詹姆能看见,能感觉到。
  那些自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,就像一根根细针,扎进皮肤里,拔不出来。
  他把头盔掀开,又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  能明显地感觉到凸起的疤痕和周围皮肤的温差。
  如果当时选择去凯岩城,他当然可以找到最好的学士,接受最好的治疗方法。
  但那就相当於为了自己,把大军拋弃在脑后。
  詹姆失去了右手,失去了脸庞,他不想再失去自己的威严。
  所以他只让隨军学士简单地处理了一下。
  没有罌粟花奶,只是用煮沸的烈酒烫了烫伤口止血,然后用针线胡乱缝了几针。
  缝得很丑。
  所以他不想告诉別人。
  但只要是熟人见到他,都会问上一句。
  “詹姆爵士,你的脸怎么了?”巴利斯坦爵士满是关切地说。
  詹姆的左脸抽了抽。
  “被姑娘亲了一下罢了。”他扯出一个笑,声音儘量放得隨意。
  老年痴呆的老骑士点点头,捋了捋他那花白整洁的短须,拨马走了。
  这已经是两周前的事情了。
  他们在那时刚刚接收了从君临运来的补给,一路南下,向高庭急行军。
  俗话说得好,国王吃席,首相接屎。
  他们这些小兵找不到东西来擦,就只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。
  大迂迴,大穿插,运动战。
  小乔的命令总是带著些奇怪的用词,让人摸不著头脑,可含义又十分简单,没办法反驳。
  拋弃輜重,从苦桥向东,巴利斯坦的部队会接应你们。
  你们只需要渡过蓝布恩河与舟徙河两条小河,穿过绿谷城、长桌厅、白杨滩三座城堡,就能和北境军队匯合。
  再顺便攻下夜歌城和角陵这两座小城堡,就能彻底包围高庭。
  真容易啊!
  詹姆用力嚼著用水泡过的咸牛肉,只感觉自己的牙要被崩掉了。
  那肉硬得像石头,只能含在嘴里慢慢用唾沫润湿,然后一点一点磨碎。
  旁边几个骑士也在啃同样的东西,腮帮子鼓得老高,表情扭曲得像是在受刑。
  “我寧愿啃自己的皮靴。”一个年轻骑士小声抱怨。
  詹姆同意他的说法,但巴利斯坦只送来了这些东西。
  配著麦酒应该能美味很多,可学士说喝酒对伤口不好,更何况他们根本就没有酒,沿途抄来的那一点早就被分光了。
  这一带到处都是害羞的河湾地居民。
  他们看见大军来了,一个个的都藏了起来,根本就不愿意分享自己的麵包与盐。
  派出去的斥候也探查不到情况,出去七个,回来四个。
  然后詹姆就发现,他们遇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。
  他们迷路了。
  “这到底是哪条河啊?”
  青铜约恩骑在马上,捧著那张皱巴巴的地图对著太阳仔细查看,嘴里念念有词。
  詹姆也答不上来。
  西境和谷地的居民都习惯了沟壑纵横的群山,走惯了小道。
  可现在,他们突然进入到一望无际的大平原,四周全是金黄的麦田和起伏的丘陵,每一条路看起来都差不多,每一个村庄看起来都差不多,每一条河看起来也都差不多。
  那就抓一个嚮导吧。
  终於,他们在一个村庄中揪出一名捨不得离开自己麦田的老农。
  “走哪边能去高亭?”
  老农抬起头,浑浊的眼睛在詹姆脸上扫过。
  他咽了口唾沫,喉结上下滚动,发出咕嚕一声。
  “左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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