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:汉高的投资
  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  昂热,混血种毫无爭议的第一人!
  即使是作为对手,汉高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。
  “时间零”配合他高超的战斗技巧,面对纯血龙类也能打得有来有回。
  更何况,他就仿佛不会老去一般。
  明明是和自己同时代的人,自己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越来越衰老,可昂热那副苍老的身体里依旧保持著惊人的活力。
  而有著同样言灵的林志影现在更加年轻,横向对比也比同年龄段的昂热优秀的多!(注1)
  汉高的思绪不断的翻涌,目光飘落在林志影身上。
  万一他真的有可能呢,哪怕只是一丝。
  他不是第一个发现黄金的,但这並不妨碍他投资这座金矿,就像是在北卡罗来纳州开办金矿的“里德”。(注2)
  林志影並不知道汉高脑海中的想法,他刚才所有反应,没有一点表演的成分,全部都是出自本心。
  他是想要【和平捍卫者】,传说物品,试问哪个玩家不想呢?
  但是他不可能为此放弃自己的前途,所以他拿出了背包里的羊皮卷。
  传说物品,我也有。
  所以要谈合作,他欢迎,要他当狗,很抱歉,你找错人了!
  “刚才的话,你就当我没有说过。”
  汉高像是想明白了什么,走过来,拉著他坐回到了沙发上。
  好快的变脸,林志影心说。
  “从来没有,东西拿出来之后,再收回去的道理。”
  汉高目光中带著不舍,將【和平捍卫者】推到了林志影的面前。
  “现在它归你了。”
  幸福来的好像有点太突然了!
  林志影有些不敢置信,直到他真的把【和平捍卫者】装进了背包里,才相信这是真的。
  你这傢伙,原来是吃硬不吃软吗?早说啊,哈基汉!
  “我只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,一个在未来我提出时,你可以毫不犹豫兑现的承诺。”
  汉高已经展现出了自己的诚意,接下来该林志影了。
  思考了片刻,林志影点了点头。
  自己的一个承诺就能换一件传奇物品,这活动现在还有吗?
  玩家最出名的是什么?
  第一个是,不要命;第二个就是,不要脸!
  现在的我答应了你,和之后的我反悔了有什么关係。
  汉高的脸上闪过一丝狡黠的的笑容。
  他接著从怀里拿出了一张银色的卡片,递了过来。
  “这个作为你帮忙找回项炼的报酬。”
  【叮!玩家已完成任务“找到失窃的项炼”】
  【任务要求:】
  【获得任务奖励:北美龙裔同盟贵宾卡(八折)】
  【叮,汉高的好感度提高20点,当前好感度20】
  【北美龙裔同盟贵宾卡(d级)】
  【效果:
  1.友谊证明:可在北美龙裔同盟据点进行补给
  2.优惠卡:在北美龙裔同盟的所有消费,按照八折计算(此项单独计算,不可叠加)
  3.实名登记:此物品为绑定道具,不可交易,不可赠送】
  好东西!
  林志影拿过银卡看著上面的效果,两眼放光,他原本以为所谓的优惠有次数限制。
  没想到居然这么大方,不限次数!
  自己只要不嫌麻烦,以后真的可以当“黄牛”在中间倒卖了。
  至於上面標註的不可叠加,林志影表示理解,不往道具里掺点屎,它就不是玄域公司了。
  不过最起码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能派上用场。
  “好了,时间不早了,我这把老骨头就不陪你们年轻人熬了。”
  该说的都说了,汉高开口下了逐客令。
  拍卖会是晚上八点开始的,经过封锁等一系列道具,现在都已经是凌晨了。
  反正东西已经拿到了,林志影还怕自己多待一会儿,汉高突然反悔了呢。
  点了点头就算是道別了,脚下抹油离开了包厢。
  自己现在正处於,服用【龙血药剂】之后的虚弱期,他打算先下线待一会。
  现实里又是6.7个小时,自己也得吃点东西了。
  到时候看看,自己银行卡里还有多少钱,玄域公司的营养舱需要20万。
  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
  作为堂堂龙族第一玩家,自己玩游戏没有一台好的设备,怎么能行。
  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  包厢里,说要去休息的汉高,並没有离开。
  听著脚步声逐渐远去,他睁开眼睛轻轻的敲了敲墙面。
  下一刻,在墙面装饰著的鹿头缩了进去。
  墙壁上打开了一扇小门。
  一个人无声无息地走了出来,他不知道到底在那里待了多久。
  如果是在拍卖会开始之前,那愷撒的“镰鼬”,林志影的“蛇”都没能发现他。
  来人穿著银灰色的西装、闪亮的皮鞋和玫瑰金的腕錶。
  极其健硕的身材將西装撑的几乎快要裂开。
  他走到汉高对面的沙发上,仰天躺下。
  汉高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,微微皱眉:“你下次,能不能不要穿奇装异服?”
  “你可不要污衊我,看看这个prada的订製西装,这个hermes的皮鞋,还有zenith的手錶。”
  那个人坐起来,边说边在身上比划,最后他耸了耸肩,“明明很到位了吧?”
  “说这话的时候,你能不能把头上的东西摘了,我又不是不知道你是谁。”
  男人头上罩著一个画著雪人的外卖纸袋,粗糙的在两眼和嘴巴的位置扣出了三个洞。
  “男人需要保持神秘感,而且总有人不知道我的身份。”
  说完这话,他扭头看向屏幕。
  他在刚才收到了一条消息。
  汉高很自然的给男人倒了一杯烈性的龙舌兰酒。
  “那个人,你觉得怎么样?”
  “不算太差,最起码身上背著“神祇”的標记,活了这么久。”
  男人一下子將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。
  汉高看著他,想到了中文里的一个形容“牛嚼牡丹”。
  他也將自己面前的酒,一饮而尽,隨后给自己和他分別倒满。
  “我可以把这理解为肯定吗?”
  汉高抿了一口酒,说道。
  “隨你,只不过我向来只相信自己的眼睛。”
  男人再次將酒杯一饮而尽。
  “你打算做什么,不要衝动!”
  汉高將酒杯砸在桌面,发出“啪”的一声。
  “没什么,我只不过是在猎人网站上,下了一个小小的任务。”
  男人说著亮起手机,拿过酒瓶喝了一口。
  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  注1:原著里,昂热年轻的时候是个花花公子,所以这个年龄段,应该在泡妞
  注2:这里指的是“里德金矿的故事”,1799年,12岁的里德小溪玩耍时,发现了一块重达17磅的黄色“石头”。
  这块“石头”被当作门挡用了整整三年,被过路的珠宝商买下。
  1803年,里德的父亲又在同一溪流中发现了一块28磅的金块,后来开搬办了金矿。
  (以后注的內容,会单独发在作者的话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