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 一直没动过真格
  也就是说,运气好能卖个全价,手气差可能只值一顿饭钱。
  王学明从储物戒里取出一只青瓷碗。
  那是他在鬼市花两块三毛淘来的。
  估价跳出来:0.5~50元!
  这落差也太大了!
  最低才五毛,最高竟能翻一百倍。
  那到底是亏大发了,还是捡著宝了?
  他接著掏出娄晓娥送的小黄鱼。
  70~120元!
  一根小黄鱼约莫31克,眼下国营牌价黄金是两块六一克。
  国际金价折算下来,和国內差不多。
  按官方价算,一根顶多八十出头。
  但黑市有黑市的规矩——
  急著脱手,就得让利;急著入手,自然加价。
  七十一百二这个区间,稳得很。
  王学明又把金爷交到他手里的几样货一样样摆开:
  乾隆年间的瓷碗,估价15~150元;金爷收它只花了十七块。
  康熙年间的瓷盘,估价30~500元;金爷那下才三十五块。
  那只刻著陶渊明《饮酒·其五》、盖著乾隆印的紫檀盒,估价90~1500元;金爷当初掏了一百块就抱回了家。
  金爷经手的每一件古董,价值都已一一过目。
  王学明心头一动:这金爷,真不是盖的。
  所有货,全是白菜价扫进来的。
  虽说没压到最低线,但件件都有肉吃,且肥得流油。
  更难得的是,金爷没耍滑头——
  没拿仿得像模像样的假货糊弄人,也没塞一堆不值钱的破烂充数。
  这样的人,靠得住,值得长期往来!
  王学明麻利套上衣服,悄无声息出了门。
  鬼市刚冒头,他就见到了金爷。
  两人照例交割十头猪,一手交钱,一手交猪。
  金爷顺手递来一只沉甸甸的木箱,里面全是新收的货。
  王学明掀开箱盖粗略一扫——
  进货价全卡在估价下限附近,顶多高出两成;而上限呢?少说也是下限的十倍起步!
  他对金爷的信任,又厚实了一分。
  当场再塞过去五百块,托他继续盯紧货源。
  ……
  王学明回到四合院,钻回被窝补觉。
  秦京茹压根没察觉他离开过。
  她累极了,睡得死沉,打雷怕都未必睁眼。
  第二天清早,秦京茹照常出门上班。
  往后她不会天天往这儿跑了,
  只等放假,或者想他了,才坐公交晃悠过来。
  当然,王学明也隨时能去找她。
  她住的是厂里单人宿舍,方便得很,
  真有事,比这四合院还利索。
  王学明今天歇班,轮到他休息。
  厂里规矩清楚:每月干满二十七天半,工资一分不少;
  多干一天,另算加班费;
  要是缺了工时,少一天扣一天,半点不含糊。
  王学明从不请病假,可也从不主动加一小时班。
  那点加班费,他压根儿看不上眼。
  趁这阵子放假,他打算四处溜达溜达。
  专挑四九城两所顶尖艺校转悠,想碰碰运气——万一撞见个叫人心尖发颤的姑娘呢?
  他身上流著【青龙血脉】,寿数远超常人。
  要是真和这年代的人结了婚……
  怕是要闹出笑话来:媳妇刚过五十,他面相还像二十出头;儿子都奔六十了,他依旧眉目如少年。
  太扎眼,也太招人疑。
  所以,婚姻这事,他打心底里绕著走。
  谈个女朋友?一年换一个,轻鬆自在。
  当然,若真遇上那个能让他心甘情愿收心、改主意的人——那另当別论。
  只是眼下,还没这么个姑娘。
  他脚踩鋥亮皮鞋,裹著厚实羊绒大衣,慢悠悠晃荡在四九城戏剧学院外的胡同里。
  单看背影,谁也不会信,这人刚满十六。
  更没人猜得出,他白天灶台边顛勺翻炒,油星子溅得满袖都是。
  任谁打眼一瞧,准当他是从哪个高门大院里溜出来的阔少——
  也只有那种家底厚、门路硬的“顽主”,才敢穿得起这身行头。
  寻常人家?羊绒大衣?连想都不敢想。
  別看工人工资听著体面,转正后每月二三十块是起步,拔尖的像易中海,能拿近百块。
  大多数家庭,就靠一个人挣饭钱。
  易中海若不是没儿没女,早生三四个娃,日子立马捉襟见肘。
  再看二大爷刘海中,七级钳工,月入八十多,可老伴没工作,仨孩子张著嘴等吃饭。
  日子过得去,但离宽裕差得远。
  让他掏出二三十块买件羊绒大衣?门儿都没有。
  那钱够买好几件厚实棉袄了!一样暖和,还能一家老小轮著穿!
  羊绒大衣確实气派,保暖也成,可花这个价,纯属图个面子——
  这年头,普通人哪敢为“好看”多掏冤枉钱?兜里空,底气就软。
  王学明閒庭信步般穿行在胡同里。
  恰逢周日,不少戏剧学院的学生三三两两往外走。
  不少人悄悄侧目,打量这个陌生又亮眼的年轻人——
  太俊了!
  他本就五官清朗,再配上这身考究打扮,往胡同里一站,活脱脱是夜空中最亮的那轮满月。
  而四周的男学生,倒像一群忽明忽暗、隨时要灭的萤火虫。
  男生下意识避开他几步远;女生虽频频偷瞄,却没人敢凑上前搭话。
  这会儿的人,脸皮薄,心事藏得深。
  可王学明扫了一圈,也没见著哪个姑娘真让他心头一震。
  顶多也就秦京茹、秦淮茹姐妹那般模样——
  清秀是清秀,却没到让他心跳漏拍的地步。
  他略有些意兴阑珊。
  乾脆拐进条僻静胡同,伸手探进【储物戒指】,拎出一辆自行车,蹬上就奔北海公园去了。
  那是城里少有的收费园林,曾是皇家御苑,景致清雅,湖上还能泛舟。
  四九城的年轻男女,十有八九爱往那儿扎堆。
  不过眼下才开春不久,湖面还冻著一层厚冰。
  划船?免谈。滑冰倒正合適。
  他也就是去碰碰运气——
  遇见,算缘分;错过,也不强求。
  横竖他活得久,压根儿不急著定终身。
  大不了,年年换一个,自在得很。
  他在湖边隨便逛了逛,最后在一排长椅前停下,挑了张空的坐定。
  抬手插进大衣內袋,装作摸出一支笛子。
  【笛·萧专精】这技能,他拿到手好几天了,一直没动过真格。
  原先盘算得好:就在戏剧学院门口吹上一段,风度翩翩,勾住姑娘们的眼。
  结果一圈逛下来,没见著能让他眼睛一亮的人,兴致也就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