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 人间蛊王,靚到炸场(感谢道爷驾临的盟主)
  第97章 人间蛊王,靚到炸场(感谢道爷驾临的盟主)
  “挺好————”
  洪京保打量著沈奇,点了点头。
  他和沈奇马上就有对手戏。
  真的是“对手戏”。
  就是————沈奇伸手指向他,他抓住沈奇的手指,把沈奇的手指和监狱柵栏一起攥著,扭动著肥硕的身躯用力,疼得沈奇撕心裂肺的惨叫—以此来彰显反派的凶残。
  叫得越惨,人就越凶。
  我负责哭,你负责喊,我们一起做老板。
  但其实洪京保演戏很有分寸,这些天天玩动作的老江湖,对力道把控极其严谨。
  沈奇並没觉得多疼,可他演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。
  那种疼痛的表现,让洪京保相信了任达华的话,小伙子演技確实挺赞的。
  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冒出来的。
  从口音上,没法判断沈奇来自內地。
  被王宝放开之后,沈奇被甄紫丹扶著,还隔著一排铁柵栏,一脸愤怒的看著王宝。
  这就是沈奇在《杀破狼》里被洪京保打的全过程。
  接下来的几天,他一边拍戏一边学车,偶尔还会找廖启智求教表演技巧。
  剧组不是封闭的,港媒狗仔早就盯上了。
  毕竟,洪京保、任达华都是港娱的一线大咖,这俩人合作很有看点。
  沈奇也难以避免地进入到媒体视野。
  没办法,他太帅了。
  港娱已经很久没出现这么扎眼的新人了。
  来来回回都是吴彦祖、陈关西、谢听风、宇文乐那几张老面孔。
  沈奇第一次被他们“咔嚓”按下快门,是在一场下车拔枪、对准镜头的戏。
  这里其实是他击毙读犯,拿走读犯钱財的镜头,没有刻意追求帅。
  然而,这可是枪啊!
  哪个男人不喜欢身上带把枪呢?
  虽然在横店也跑了几天龙套,但沈奇连道具枪都没摸过。
  加钱哥也没配枪,只在说“我可以马上帮你搞定他,钱另算~”时,做过一个拔枪姿势。
  《杀破狼》不一样。
  点三八就別在他腰上,隨时可以扒出来对著空气开火。
  拔枪的那一刻,沈奇帅得一塌糊涂。
  港媒拍到这个镜头,转手就给登了报。
  “人间蛊王”靚到炸场!
  “对,就是他,给我们拍mv的那个,我说的没错吧,真的超帅!”
  阿娇把烤好的点心放到桌子上。
  容组儿很赞同地点头:“確实挺帅的,很有男人味,不比edison差。”
  “哎呀,能別提他了吗?”
  阿娇不太开心了。
  “你们分分合合的,感情早晚都会磨光,”容组儿弹了弹杂誌上的照片,“你该不会打算转移目標,对这个帅哥下手吧?”
  “怎么可能,他是內地的。”
  阿娇坐到她身边,看著杂誌上的照片。
  这样打扮,少了几分拍mv时候的惊艷,但是显得更有味道,確確实实很符合她的审美。
  拍过mv之后,阿娇也没把沈奇给忘了。
  甚至那天晚上还莫名其妙地做了个春梦,还有阿sa,可惜做到一半就醒了,再怎么睡都接不上。
  “他现在不是在香江发展了吗?谈个恋爱怕什么,你又不打算和他结婚。”
  容组儿翻了个白眼。
  “哎呀,你怎么能这么说!我也会投入感情的好不好?每一次谈恋爱,我都想著天长地久。”
  阿娇没办法想像自己和一个內地人天长地久一不是看不起,是从来没想过去內地生活。
  “別想太多了,喜欢就大胆去追,以你的————这张脸,只要勾勾手指,他就会乖乖的把衣服脱了。”
  容组儿差点吸溜口水。
  她本来想说身材和脸,奈何阿娇的身材真的不太能拿得出手。
  当然,容组儿两个都没有。
  “哎呀,你好色啊!”
  阿娇有点受不了,更受不了的是她居然真的在考虑。
  梦里没完成的事情,现实里续上也不错,反正她又不是没交过男朋友。
  如果不考虑天长地久,內地人反而是优势了,不用担心纠缠不清。
  大概也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吧。
  “哎,用完了之后,介绍给我啊!”
  容组儿凑过来。
  “啊!你在说什么啊!疯了!”
  阿娇有些招架不住。
  什么叫“用完了”?什么叫“介绍给你”?
  论奔放,她显然不是对手。
  沈奇也看到了报导。
  不过,他对此並没有太多感觉。
  在他看来,这些媒体炒作只能作为锦上添花,最终还是要看作品。
  他把港媒报导的內容,通过电话和黄启道说了一些。
  並且强调说,他当时造型真的很一般。
  这些媒体就是挑事。
  动不动就用“靚到“带刺””“靚绝全场”“杀疯了”“相机爆镜”之类的夸张標题。
  还经常拉踩挑事。
  比如这次,就有媒体说沈奇靚过陈关西。
  暗搓搓地想看两人隔空打擂。
  弄得沈奇都不敢轻易出门。
  黄启道倒是很希望內地媒体转载这些报导。
  奈何没钱去公关。
  不过,內地这边也有不少新闻。
  最离谱的一条,大概就是“黄小明为了沈奇註册博客”。
  啥?
  什么特么的叫特么的为了我?
  沈奇差点爆出一串连环粗口。
  小明哥你別乱搞啊!
  我真的不好这口。
  了解了之后才发现就是个误会。
  黄小明也没干別的。
  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。
  他的评论也很简单。
  好听!
  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。
  註册之后也没干別的,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,確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註册博客。
  前有金莎、舒唱捧场,后有黄小明註册博客参加评论,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。
  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。
  金莎要买《杀手》。
  “金莎?她买《杀手》?她买《杀手》做什么?”
  沈奇一头雾水。
  这姑娘该不会以为,她砸点钱买歌,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?
  有病就去看,西医治標,中医治本,中西医结合治成標本。
  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!
  “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,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適合林俊杰吗?”
  黄启道还没答覆。
  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,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。
  “哦对,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,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。”
  沈奇觉得有些荒谬。
  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,没想到兜兜转转,还是和林俊杰產生了交集。
  “那咱们卖吗?”
  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。
  卖了的话,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,有了对比就有伤害,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。
  而且,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。
  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,但是沈奇在乎啊。
  他的博客起死回生,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。
  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,但他的博客不是,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。
  “卖啊,为什么不卖,只要给钱咱就卖!
  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。
  然而,这种担忧並不会因为你攥著歌不让別人唱,就能够避免。
  再说了,林俊杰唱得再好,他也不是原唱!
  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。
  其实,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,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。
  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“头號舔狗”,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。
  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,还是弄死沈奇。
  前者他不捨得,后者他弄不死。
  他衝进沈奇的博客,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。
  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。
  国民级的偶像!
  简单的两个字“好听”,就秒杀了头號舔狗金莎。
  头號女舔狗:金莎。
  头號男舔狗:黄小明。
  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,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。
  毕晓世冷静了下来,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,还有傲人的口活,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。
  没想到————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。
  #,喷不动啊!
  真特么憋屈。
  而且,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別適合林俊杰。
  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,甚至採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。
  他的脑海中翻涌著冒出一个词:
  量身打造!
  在商言商,虽然討厌沈奇,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適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。
  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