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章 你怎么能死呢?你还没赔钱啊(求订阅,求月票)
  第70章 你怎么能死呢?你还没赔钱啊(求订阅,求月票)
  我叫柳云风,打小就聪明。
  我的学习成绩,一直名列前茅,是家中的骄傲。
  我生来就是天之骄子。
  高一暑假,我回到乡下老家,听著村里老人,讲述起传说故事。
  在我小时候,村里来了三个人,是个戏班子,一个班主,带两个徒弟,到村里表演杂技。
  他们能生吞铁球,长剑,还有钻火圈的猴儿,还有一匹白马。
  我还未见过这种马戏表演。
  他们说,那猴儿和白马,能听懂人言,让干什么就干什么。
  我只是笑笑,定是常年训练,让猴儿和白马,懂得做一点小事。
  那天夜里,戏班子留宿村子。
  有村民想要让孩子拜师,觉得戏班子也是个好出路,便接待了戏班子。
  第二天,那村民的孩子失踪了,同时失踪的,还有猴儿。
  整个村子都出去寻找,终於在山上找到了猴儿和孩子。
  只是,孩子已经疯了,嘴里念叨著:妖怪,妖怪。
  整个村子都认为是猴儿害了孩子,要戏班子给个说法,打死猴儿报仇。
  戏班子拼死反抗,但架不住人多。
  猴儿趁乱爬树逃了,当真成精了一般,在林子里飞跃,很快失去踪跡,再也没见过。
  戏班子的班主,被村民失手打死了,相关村民被带走了。
  从那以后,再也没见过那只猴儿。
  后来也不知道怎么调解的,戏班子的两个徒弟,带走了班主尸身,再未回来过。
  那村民的孩儿,彻底疯了。
  我问了是谁,原来就是每天蹲在村口,嘿嘿傻笑,哪里办喜事,就去哪家门口站著的二花子。
  按照辈分算,我还得叫二花子一声叔叔。
  我本来只是当故事听听,可在三天后,和两个朋友上山钓龙虾。
  山上有渠道,里面龙虾很多,那时候还没什么人吃。
  我看见了二花子,他在山上转悠著,不知道在寻找什么。
  他们说:【他经常这样,当时被抓到这山上,后来疯了后,也经常一个人跑山里来。】
  他父母早就不管他了,只要不饿死就行。
  【村里老人说,二花子丟了魂,自己在找魂,找到了就正常了,找不到就疯一辈子。】
  我:【都什么年代了,还信这个?】
  我钓完龙虾,看了一眼,发现二花子蹲在一个坟墓前:【他在那干什么?】
  他们:【那是他爷爷的墓,当初就是他爷爷想让二花子拜师戏班子,可惜咯,出了那档子事,他爷爷受不了打击,早早走了。】
  我们回了家,晚上吃完饭出门散步,不知怎地,就到了二花子家门口。
  里面传来吵闹声,二花子父母又吵架了,噼里啪啦的。
  二花子蹲在门口傻笑,似乎一切与他无关。
  我隱约听见,他们似乎在爭论,什么破书,种妖,御妖什么的。
  我没当回事,继续散步。
  回来的路上,我再次路过二花子家,路上有一堆垃圾,破碗,破木棍,还有一些烧焦的塑料东西,纸张什么的。
  我看见了半本书,下意识捡起来,上面的內容,让我大吃一惊。
  【觅妖缔约,与妖共生,驱妖为用,火精石,身为药,育火妖之种————】
  我细细看下去,头皮发麻。
  竟然是用人为资粮,再配合这所谓的火精石,至少要五年,才能养出一只火妖来。
  这法门太残酷了!
  而且,这就算是养出来妖,自己都死了,养了有什么用?
  不知怎地,我將书带回了家。
  接下来几天,书中內容,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。
  我们再次上山钓龙虾,又一次看见了二花子,蹲在他爷爷墓前。
  我脑海中浮现一个可怕的想法。
  难不成,二花子的爷爷————
  为了验证我这个想法,等到晚上吃完饭,我独自来到了二花子爷爷坟前。
  夜晚的温度有所降低,二花子爷爷的墓,竟然是热的,像是火炉一般。
  我心臟砰砰狂跳,如果书上內容是真的,那墓里面,就有一只火妖之种。
  算算时间,已经超过五年了。
  火妖肯定养成了,只要自己找到媒介,就能与这火妖缔约。
  媒介就是二花子的血。
  我萌生了大胆的想法。
  我以食物引诱二花子,说跟他玩拜把子游戏,玩完就给他买瓜子,已经傻了的他,一听瓜子就同意了。
  他也是真傻,抽了小半碗的血。
  我当然不会用刀直接划,买个注射器的事情。
  等到晚上,我再次来到坟前,用那一碗血,引出了火妖。
  是一条赤红蜈蚣,浑身冒火。
  这等奇异之物,就该归我,二花子那种傻子,不配拥有!
  我成功了,我掌握了这只火妖!
  但火妖需要成长,除了特殊的火精石,最好的资粮,便是精气神。
  可我一个人的精气神,哪能供养?
  我想到了二花子,他活著多痛苦啊,疯疯癲癲的,父母不管,迟早也是饿死的命。
  我是帮他解脱!
  那一天夜里,二花子自己玩火,烧死了一家人。
  一切都是那么完美,没人发现我的,也不可能想到我。
  暑假没结束,我就提前回城里了。
  我还是那位天之骄子,父母眼中的好孩子。
  我以为一切都会平稳过去,意外发生了,精气神消化完,火妖不安分了,他开始吞噬我的精气神。
  我將他放入冰箱,打算折磨一段时间,书上说了,御妖需要训练,不能什么都满足它。
  它是火妖,冻个几天,也死不了。
  可我没想到的是,我母亲打开了冰箱,那一场大火,吞噬了我的父母。
  等我回到家的时候,一切都晚了。
  我成了孤儿。
  我当时真想杀了火妖,万分后悔,为什么要抢夺这条蜈蚣。
  我想过將火蜈蚣杀死,可还是没下得去手。
  虽然失控,但冰箱的几天,也让火妖畏惧了我,它学会听话了,低头了。
  我不是凡人!
  我一定能掌握好这火妖。
  我开始精准挑选目標,从那些独居的人开始,那样不会留下什么线索。
  我转悠很久,发现了一个鞋厂独居的女工人,她对生活很不满意,那我送她解脱。
  后来,我认识了一个女人,她叫於觅,也拥有超凡的力量。
  他跟我是同一类人,她还能製作蜂蜜,提升道行,满足火妖所需,但需要钱购买。
  我很高兴,这样就不用费心去挑选目標了。
  我顺利考上了大学,依旧是那位天之骄子。
  他们挺烦人的,总是缠著我,想跟我接触,我一点也不想和他们做朋友,但为了赚钱,只能应付。
  我拿著赚到的钱,买了一点蜂蜜。
  於觅看我像是在看一个笑话,送了我一句话:“打工哪有抢劫快,真当自己是乾净人了。”
  我愣住了,是啊,打工哪有抢劫快。
  我————早就不乾净了。
  我是天之骄子,他们都是低等的凡人。
  他们理应供奉我。
  生杀予夺,是我该享有的特权!
  那一刻,我蜕变了,我不再是天之骄子,我要做真正的主宰者!
  ——
  主宰者这些普通人得生死。
  我想杀谁,就杀谁!
  我通过她,逐渐了解妖鬼的世界,原来是那么广阔。
  祂们隱匿於钢铁城市,待天时而动。
  如今,天时已至,妖鬼追逐天时。
  我,已是其中一员,也必將成为这个时代,最闪耀的存在。
  天时造就了清河,形成了独特的场域。
  我第一时间去了,但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,我根本没看清是什么东西,就被打伤了。
  我狼狈地逃了出来,开始想办法窃取场域內的天时之力。
  我在於觅手中,买到了青蛙药,让青蛙去场域寻找天时力量。
  只要不进入场域內部,那东西不会攻击。
  有一个小妖怪和心理医生,救了一个人类,我不在意,损失一只青蛙而已。
  可是,他们居然將我的青蛙全抓了。
  於觅告诉我,她是刚从村子里出来的小妖怪,记不清是哪个村子了,也不认识是什么妖怪。
  无所谓了,动了我的青蛙,一个小妖怪而已,那就杀了吧。
  我放了火,在家中等他们回来送死。
  他们回来了,一切如我计划一样。
  只是,这根本不是什么小妖怪!
  “她不记得我?她连村子都不记得了?”
  暴怒的青青呆住了,像是受到了天大的屈辱。
  小时候挨的毒打,被蛰的满头包,自己想著报仇,结果对方压根就不记得她了?
  白墨拍了拍青青肩膀:“青青,冷静一点,她不记得,以后帮她回忆就行。”
  地上的柳云风,已经是一滩烂泥了,血肉模糊,就剩下一口气。
  那蜈蚣精,也气若游丝。
  ——
  他不由地咽了咽口水,飢饿感更重了。
  青青喘著粗气,看著狼藉的房屋:“二叔,我们的家没了。”
  “没事,重新装修一下就好了,没烧坏。”白墨安慰道:“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,这次按照青青喜欢的风格装修,將墙布也换成青色的。”
  “可是,装修好贵的。”青青一想到装修花钱,牙都快咬碎了。
  看著地上烂泥一样的柳云风,青青直接拎起他:“赔钱!”
  柳云风眼睛艰难地睁开一条缝,再也无力,抽搐了几下,彻底断气。
  “你怎么能死呢?你还没赔钱啊,你给我活过来————”
  青青用力摇晃著,可柳云风已经没气了。
  白墨接过蜈蚣精,咬了一口。
  他真忍不住了。
  本来他是不吃蜈蚣的,可现在食慾已经影响了理智,而且,这蜈蚣精真的好香,吃起来热乎的,还有些软糯。
  他递给青青:“青青累坏了,吃一口?”
  “二叔,我吃他,他没赔钱。”青青恶狠狠地看著柳云风尸体。
  “我们不能吃人。”白墨道:“我们要做好妖怪,好妖怪不能吃人的。
  “那他的精气神就这么散了,多浪费啊。”青青有些可惜:“而且,他没赔钱。”
  白墨想了想,道:“那吸精气神就行,別吃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一股精纯的能量,自柳云风体內飘出,没入青青体內。
  柳云风的尸体,也迅速乾瘪,宛如一具乾尸。
  白墨吃完了蜈蚣精,食慾也得到缓解。
  但他的异变並未消退,意识还有些恍惚。
  之前柳云风利用火焰,藏了药香,可以让他们显露部分特徵,需要两三日才会消散。
  “二叔,这尸体怎么办?”青青又踢了柳云风一脚。
  “烧了吧,玩火者终將自焚。”白墨道。
  青青掌中浮现一团青色火焰,落在柳云风身上,尸身迅速化为灰烬。
  伴隨著蜈蚣精和柳云风死去,这场火灾也消除了,蜈蚣们失去了指挥,像无头苍蝇一般乱爬。
  “二叔,我们怎么办?已经没东西能包裹我们了。”青青有些慌乱。
  在人类世界现形可是很危险的。
  “没事,他们看不破二叔的幻术,我们偽装受伤了。”白墨打了个响指。
  短暂的遮掩没问题,后续再以皮肤病遮掩。
  赵雅和楚江来了,苏青衣也登上了楼。
  他们上来,刚好看见柳云风被火焰吞噬。
  白墨和青青靠坐在墙边,木剑安静地躺在地上。
  “你们怎么样?”苏青衣关切问道。
  “受了点伤,不严重。”白墨道:“青青右腿断了,需要修养几天,我左胳膊受伤。”
  小心地將他们搀扶起来,青青假装站不起来,几乎掛在苏青衣身上。
  “救护车就在楼下,我们先送你们去医院。”苏青衣道。
  “先不去医院,这是柳云风的內心记忆,还有个叫於觅的女人。”白墨道。
  他隱去了他们是妖怪的事情,將他们的战斗,变成了一场惨烈战斗。
  白墨和青青付出重伤代价,重创了柳云风和蜈蚣精。
  蜈蚣精失控,烧死了柳云风,又被他们杀死的画面。
  至於尸体?
  当然是玩火自焚了,他们也看见了。
  “真是凶险的一战。”感受著惨烈画面,他们都为叔侄二人捏了把汗。
  “你们先去医院,我们去找於觅。”苏青衣道。
  “不要衝动,我们现在也还能出些力。”白墨道。
  “你们先养伤吧。”赵雅道:“我们虽然道行差点,但有装备,只是保护其余人,有些麻烦。”
  不需要保护人类的话,一些炸弹,早就用上了。
  几人下了楼,白墨和青青被送上救护车了。
  几位医生自然被白墨影响,一副认真检查模样,最后结论,伤势严重,需要修养。
  “二叔,他们去找於觅,会不会打不过呀?”青青担忧道。
  她想去报仇,將於觅给吃了。
  都怪这个坏蜜蜂,他们的家才会被烧。
  “我们过去一趟,让救护车跟上去。”白墨联繫王队:“王队,我们也过去,到楼下等著,如果需要,我们也可以支援。”
  “你们的伤势,没问题吗?”王队关切道。
  “没什么大事。”白墨道。
  救护车调转方向,跟隨治安车,前往清河上游的一个小区。
  已是深夜,小区大部分住户都已经睡下,只有零星的灯光。
  治安们迅速分散位置,苏青衣和赵雅带队上楼。
  一刻钟后,对讲机传来声音:“已经跑了,只有一张皮,没有任何非正常物品残留,提前走的。”
  “再仔细检查一番。”
  “整个房间已经喷洒了大量杀虫剂,没有任何反应,缝隙都搜查了,什么也没有。
  7
  “收队。
  “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