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九块九,买一送一
  屋內炉火烧得通红,老式掛钟发出“咔噠、咔噠”的声响。
  那张掉了漆的实木方桌上,此刻摆得满满当当。
  脸盆大小的瓷碗里,盛著冒尖的“杀猪菜”——自家醃的酸菜燉得软烂,暗红色的血肠和白花花的五花肉片在汤麵上起伏。
  旁边是一盘色泽红亮的红烧大肘子,颤巍巍地抖动著油光,外加一碟刚炸出来的花生米,撒了细盐,粒粒饱满。
  香是真香,油也是真大。
  陈父和王秀兰站在桌边,两只手在围裙上搓了又搓,眼神飘忽,就是不敢落座。
  老两口的目光在秦似月那件米白色的羊绒大衣上停顿,又看了看桌上飘著厚厚一层油花的菜,喉咙发紧。
  陈默刚要开口打圆场。
  刺啦——
  板凳摩擦地面的声音脆响。
  秦似月没有丝毫犹豫,直接拉开那张有些摇晃的木头板凳。
  她也没有像城里人那样先掏出纸巾擦拭凳面,而是一屁股坐了下去,动作自然得像是回到了自己家。
  “叔叔阿姨,快坐呀!”
  秦似月鼻子凑近菜碗,用力嗅了嗅,脸上全是陶醉。
  “这酸菜味儿太正了!海城那些大饭店里,怎么吃都不是这个味儿,馋死我了。”
  这一嗓子,直接把凝固的空气给喊活了。
  王秀兰愣了一下,脸上的褶子瞬间舒展开:“哎!哎!喜欢就好,就怕你吃不惯……”
  一家人落座。
  为了表示热情,王秀兰拿起那双略显发黑的公筷,在红烧肘子里挑挑拣拣,最终夹起一块最为肥美、只有一丝瘦肉掛在边上的肘子皮肉。
  “来,闺女,吃这块,这块香,烂乎!”
  话音刚落,那块还在滴油的肥肉,“啪嗒”一声落进了秦似月那洁白的米饭碗里。
  画面定格。
  王秀兰的手僵在半空。
  她突然意识到,现在的城里姑娘都讲究身材,讲究养生,谁还吃这玩意儿啊?
  陈默下意识地伸出手,想要把那块肉夹走:“妈!她不吃肥的,她在海城天天减……”
  “减肥”两个字还没说完。
  陈默的脚背上,被一只鞋不轻不重地碾了一下。
  秦似月侧头,眼波流转,嗔怪地瞥了他一眼:“减什么肥?回自己家过年,就要有年味,胖了也是福气。”
  在三双眼睛的注视下。
  秦似月夹起了那块让陈默看著都腻歪的肥肉。
  没有迟疑,没有皱眉。
  送入口中,咀嚼。
  咽下去的时候,喉咙发出满足的声响。
  “真香!”
  秦似月眼睛亮晶晶的,竖起大拇指,“叔叔,这猪是自家餵的粮食猪吧?”
  “肉紧实,不像超市里那些饲料猪,一股腥味。这皮糯嘰嘰的,全是胶原蛋白!”
  陈父那一直绷著的肩膀放鬆下来。
  王秀兰更是激动得眼圈泛红,像是被人认可了什么了不得的大成就。
  “对对对!自家粮餵了一年多!哎呀,这孩子识货!爱吃就多吃点,锅里还有!”
  一旁的陈雨琪把头埋进碗里,疯狂扒饭,肩膀一耸一耸的。
  她在桌子底下踢了踢陈默,眼神里的意思是:
  哥,看看人嫂子这演技。
  陈默看著秦似月碗里那迅速减少的饭菜,心里五味杂陈。
  ……
  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。
  陈默起身,从那个velour的袋子旁边,拎出了那两瓶“汉宫春”。
  素雅的白瓷瓶身,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烫金龙凤,只有几行苍劲有力的行书。
  懂行的人一眼就知道这是特供渠道的好东西,但不懂行的,只会觉得这包装素得像几十块钱的二锅头。
  陈父虽然不懂酒,但看著那瓶子的质感,手有点不敢伸。
  “默子,这酒……怕是不便宜吧?要不留著给你送礼用?咱爷俩喝点散白就行,別糟践东西。”
  老实人一辈子没喝过好酒,怕喝了这一顿,下一顿心疼半年。
  陈默刚要编个“三百块”的价格。
  秦似月已经接过了酒瓶。
  她熟练地拧开瓶盖,一股浓郁却不刺鼻的酱香瞬间在屋里瀰漫开来。
  她站起身,双手捧著酒瓶,给陈父面前的酒盅倒满。
  “叔叔,您放心喝。”
  秦似月语气隨意。
  “这是陈默公司发的年终福利。”
  “说是內部特供,其实就是贴牌酒。”
  “我在超市见过,快过期的处理货,打折时候九块九,还买一送一呢。”
  九块九?
  买一送一?
  陈默端著酒杯的手一抖。
  陈父一听九块九,原本悬著的心瞬间落地,甚至还带了几分占便宜的喜悦。
  “九块九啊?那是便宜,那得喝!”
  老头端起酒盅,滋溜一口闷了下去。
  紧接著,他砸吧砸吧嘴,眼睛瞪圆了。
  “哎?这九块九的酒……味儿咋这么正呢?”
  “醇!顺口!比上次村长家儿子结婚喝的那五粮液都不辣嗓子!”
  “那是,大厂福利嘛,都是真材实料。”
  秦似月笑眯眯地又给续上一杯。
  “您喜欢喝,后备箱还有,走的时候都给您留下。”
  陈默在一旁默默地夹了一粒花生米,低头掩饰自己脸上抽搐的肌肉。
  四万八一瓶的陈酿,被说成九块九的处理货。
  关键是老爹还信了。
  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——高端的食材,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谎言。
  ……
  饭后,收拾完碗筷,到了最尷尬的环节:分房。
  陈家老宅格局简单,两间正房。陈雨琪自然是回她的小屋。
  老两口住东屋的大火炕。
  剩下的,只有西屋那张平时没人住的大床。
  陈默的原计划很完美——他抱床被子去客厅睡破沙发,或者打地铺,让秦似月一个人睡西屋。
  毕竟演戏归演戏,真睡一张床,那是另外的价钱,也不合適。
  还没等陈默开口找藉口。
  王秀兰抱著一床刚晒过的、蓬鬆的棉被走了进来。
  “西屋早就收拾出来了,炕也烧热了。”
  王秀兰拍了拍被子,眼神里带著只有过来人才懂的慈祥。
  “家里被子不多,这是唯一的两条新棉花被,够大,两米三的宽幅。你们俩盖,不挤。”
  陈默:“……”
  他跟著走进西屋,一眼就看见了床上那两只並排摆放的枕头。
  枕套是崭新的大红色,上面用金线绣著两只硕大无比、栩栩如生的鸳鸯,正在碧波荡漾中深情对视。
  旁边还配著四个大字——“百年好合”。
  这是当年陈默刚毕业,王秀兰就去镇上买回来攒著的老物件,一直压箱底,今天终於重见天日。
  这视觉衝击力,比那辆帕拉梅拉还强。
  陈默老脸通红,感觉头皮发麻。
  “妈,这也太……太红了吧?而且我们……”
  “红才喜庆!”
  王秀兰瞪了他一眼,转头看向秦似月,语气瞬间温柔,“闺女,不嫌弃吧?”
  秦似月看著那对恨不得要把“入洞房”三个字写在脸上的枕头,脸也没红,反而笑得更甜了。
  “谢谢妈。”
  她摸了摸枕套上的绣花。
  “这花色真好看,寓意也好。”
  “现在的商场里根本买不到这种手工绣的,太珍贵了。”
  这一声“妈”,叫得王秀兰心花怒放。
  夜深人静。
  农村的夜晚没有城市的霓虹,黑得纯粹,冷得刺骨。
  秦似月拉了拉陈默的衣袖,声音有些小。
  “老公……我想去洗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