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16章 钱我要多挣,人也得给你送进去。
下午2点,金胜带著赵毅站在了天平路治安所的大门口。
裴知意的案子,就是由这里负责的。
办案警官:白涛!
“嘟嘟.....”
金胜没有直接进去,而是拿出手机先打给了这位警官。
响了几声后,电话被接通了。
“你好,哪位?”
“白警官您好,我叫『金胜』,是裴知意女士的代理律师,想要找您了解一下关於案子的事情。”
“你想要了解什么?”
“您现在方便吗?我就在前面的接待大厅门口。”
“额......”
白涛估计是没想到这一点,小小『噎』了一下。
“行,那你等我一会儿吧!”
说完便直接掛断了电话。
不过金胜前面有听到......听筒里有冲水的声音。
看来这位白警官確实有点急!!
差不多等了接近10分钟左右,门口出来了一个30多岁,穿著制服,肩膀上扛著2槓1的蜀黍。
目光扫了一圈,立马就锁定了金胜和赵毅两人。
“律师对吧!”
金胜抬手示意道:“白警官.....”
白涛招了招手,率先转身进了接待大厅。
两人快步跟上,进了右侧的开放式通道。
通过门框上的金属铭牌可以看到,这边有2间询问室,外加一间『调解室』。
“请坐吧!”
“麻烦把委託协议跟证件出示一下。”
一进房间,白涛直接坐到了主位上。
负责提包的赵毅一听这话,立马就拿出资料递了过去。
一起的,还有『金胜』的名片。
这种小事,哪里还用吩咐。
白涛仔细核对了完,又拿起名片看了看,这才把东西递了回来。
“说说吧!”
“想要了解什么?”
金胜拉过一张椅子坐下。
“我想问问,案件的罪名定性是什么?”
“殴打他人,造成轻伤二级,故意伤害罪。”
“案件的几个当事人,目前已经被『取保候审』了吧!”
“对,没错.....”
“那你们批准『取保』的考量中.....有包含『谅解书』这一因素吗?”
白涛顿了顿道:“我不瞒你,確实有.....”
金胜轻点了一下头。
倒还算是坦诚。
“白警官,当时双方协商赔偿条件的时候,您应该也在的吧!”
“甚至.....您还帮忙居中协调了一下。”
“最后以嫌疑人这边赔偿裴知意5万、刘梦琳10万的条件,让两人签下了『谅解书』。”
“我说的对吗?”
白涛眼中本能的闪过了一丝狐疑。
律师这类人.....最狡猾了。
现在突然跑来说这些,摆明了不可能无的放矢。
隨即脑海中又想到了前几天,裴知意打电话给自己说过的事情。
心里顿时明白了。
衝著『钱』来的!
“金....金律师。”
白涛或许是有些不確定,话一出口的同时,还再次瞟了一眼面前的名片。
“你今天来找我,是不是因为嫌疑人这边没有支付『赔偿款』的事情?”
“这事儿吧.....其实我昨天下午打电话问过了。”
“嫌疑人彭岩、彭珂、朱越这三个,都不是魔都本地人,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差,之前垫付给医院的7万块医疗费,就已经掏空了彭家的积蓄。”
“但他们保证,只要一凑到钱,会立马转入裴知意的银行帐户,绝不会『耍赖』的。”
“还让我帮忙说一声,希望能再给点时间。”
金胜摇了摇头道:“白警官,您应该搞错了一件事。”
“赔偿,是一种为自己所作所为表示懺悔的態度。”
“您想想看....如果对方真有诚意,会一毛钱都没给吗?”
“15万一时凑不起,那1万、2万呢?”
“说白了,就是不想给。”
“以为谅解书到手了,人被放出去了,万事大吉!!”
“哼.....”
金胜冷哼了一声道:“这种利用『空手套白狼』拿到『谅解』书的行为方式,叫做:死不悔改。”
“现在,我方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正式提出申请......要求撤回此前出具的谅解书,不再对嫌疑人表示谅解。”
隨著话音落下,一旁的赵毅適时递过去一份『书面』申请。
白涛本能的伸手接过,表情有些发愣。
在司法实践中,这种轻伤二级的伤害类案件,因为嫌疑人一方『未按约定支付赔偿』,受害人主动申请撤回『谅解效力』的情况,他还是第一次遇到。
金胜则是趁热打铁,继续说道:“另外,根据我方当事人所说.....几名嫌疑人在將她们打倒在地之后,迅速便逃离了现场。”
“连报警电话,都是由好心的『旁观者』所打。”
“我想请问白警官,你们是根据现场监控视频锁定嫌疑人抓获的?”
“还是他们主动来治安所『自首』的?”
白涛不由得皱起了眉头。
问这些.....是想干嘛?
一时间,搞的他有点迷糊。
迟疑片刻后,这才开口回道:“我们到达现场了解完情况,很快就在隔壁街一处烧烤摊上,將几人带回了治安所。”
金胜闻言笑了笑。
“被抓的.....那就不属於法定意义上的『自首』情节嘍!”
“再加上嫌疑人逃避赔偿、悔罪態度恶劣,我们又申请撤回『谅解』。”
“也就是说.....整个案子的『从轻从宽『基础条件,基本上没有了吧!”
白涛稍稍思考了一下,缓缓点了点头道:“差不多!!”
这下他已经完全想清楚了.....金胜绕这么一大圈,全是为了下一项『诉求』做铺垫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中的相关规定,取保候审的適用核心判定標准,是『採取后,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』。
而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,是办案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。
刚才金胜就向自己確认过了。
一旦『从宽、从轻』的基础条件灭失,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结论,將会同时发生变化。
受害人就有了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』的权利。
可以要求將已经『取保候审』的嫌疑人,重新羈押。
这个姓金的年轻律师....有点『实力』啊!
白涛刚在心里感慨了一句,金胜又开口了。
“好,既然白警官认可这一点了,那咱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案情吧!”
“根据我方当事人所说.....案发所在地,是新天地购物广场8楼的电影院。”
“当时买完票后,她跟表姐,也就是本案的另一受害人,刘梦琳,一起坐在大厅內等候检票入场。”
“嫌疑人彭岩上前对裴知意搭訕,说自己跟朋友打赌输了,需要拿到指定异性的微信。”
“因此,希望能加个联繫方式,交个朋友。”
“但在被明確拒绝后,仍旧故意坐到了近旁。”
“这一动作,让裴知意有些害怕,迅速起身拉开了距离。”
“刘梦琳见状后,立即挡在了她的身前,並要求彭岩马上离开,否则就会报警。”
“由於动静比较大,一下子就吸引了周围其他人的注意。”
“本案其余几个嫌疑人,此时也围了上来。”
“彭岩感觉自己丟了『面子』,便开始大声的造谣、污衊.......说裴知意和刘梦琳两人,都是出来卖的。”
“之前他就点过一次。”
“刘梦琳很生气,反骂对方.....他才是出来『卖』的,全家都是靠著『卖』才有饭吃的。”
“就在这个时候,彭珂二话不说,直接上来打了刘梦琳一个巴掌,接著连续挥拳击打。”
“裴知意见到表姐吃亏,马上伸手阻拦。”
“而彭岩、朱越两人见状,同样上前动起了手。”
“在將两人都打倒在地,失去反抗能力后,他们依旧没有停手。”
“要不是其余几个同伴硬拉著,彭岩都差点举起椅子砸下去了。”
“最后的结果.....裴知意轻微伤、刘梦琳轻伤二级。”
“白警官,我说的这些,与您所调查的事实,是否存在出入?”
白涛沉吟道:“除了一些『语言』部分之外,大致脉络上没有什么出入。”
作为办案蜀黍,他肯定得客观一点。
事实怎么样就是怎么样!!
“好,请问白警官,案发所在地,电影院大厅休息区.....是否属於法定的7类23种,文化娱乐类『公共场所』?”
“是的.....”
白涛瞬间皱起了眉头。
这个问题一出,他隱隱猜到金胜想要干嘛了。
“那根据您的调查,双方之前认识吗?或者说....有过交集吗?”
“没有!”
“案发起因,是否由彭岩搭訕引起,彭珂动手导致恶化?”
“对.....”
听完这三个回答,金胜脸上露出了一抹『淡淡』的笑容。
“主观上.....彭岩在公共场所,向『陌生人』搭訕,被拒后,开始逞强耍横、发泄情绪,公然造谣侮辱他人,隨意动手打人。”
“属於典型的『藉故生非』,具备直接故意。”
“客观上.....其行为,导致了1人轻伤、1人轻微伤。”
“根据司法解释,这样的伤情標准,已经达到了『隨意殴打他人、情节恶劣』的入罪门槛。”
“同时,也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。”
“白警官,您觉得.....结合所有因素,这到底属於故意伤害罪,还是寻衅滋事罪呢?”
隨著话音落下,白涛默默嘆了口气,果然被自己给猜中了。
其实最初接手案件,看完所有材料后,他就在这两个罪名之间摇摆过。
后来仔细研究了一下.....觉得没有造成什么公共秩序混乱,还是適用『故意伤害罪』比较合適一点。
虽说两个罪名的基础量刑不一样。
一个5年以下,一个3年以下。
但司法实践中,只要提起『公诉』,到了法院阶段,最后的判刑標准....其实差不到哪里去。
如果金胜知道白涛心里在想什么,绝对会『嘲讽』一句.....太不专业了。
这两个罪名的区別,在律师眼中大了去了。
眼见白涛还在那儿沉思,金胜乾脆继续说道:“白警官,像这种在公共场所,恃强凌弱,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案子,无论从任何方面来看,就是一个典型的寻衅滋事罪。”
“现在不改变,等移送审查起诉的时候,检察署或许也会直接变更公诉『罪名』的。”
“与其这样,还不如先行纠正。”
“您或许一开始的出发点是好的,希望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“可现在看看彭岩这帮人,连谅解都没有丝毫诚意......”
“有个事您还不知道吧!”
“裴知意女士作为受害人,之所以愿意花钱来找我,是因为实在气不过啊!”
“她打电话给彭岩母亲。”
“对方讲话轻飘飘的,完全无所谓似的。”
“掛断之前,还听到有人在喊打麻將。”
“您说.....真要心急,在想尽办法凑钱的人,会有閒情逸致搞这些吗?”
“说真的,您不应该再心软了。”
短暂接触下来,金胜觉得....白涛应该只是对法条理解不够深刻,其它倒没什么问题。
总之不会像钱敬跟李诚这两个人。
既如此,不妨给点面子、戴个高帽。
他能听劝,自己也算省了大功夫。
一旦彭岩这帮人被拉回来,套上一个更加严重的罪名......
到时候再来谈谅解,那就不是5万、10万了。
金胜出马,翻个倍是最起码的操作。
还得先给钱,再签字!
自己拿的是『分成比例』,又不是固定律师费,当然是越多越好了。
而两个罪名最大的不同之处,就在谅解这一点。
寻衅滋事罪:
因涉及公共秩序受损,谅解只能作为有限的...从轻情节。
另外,缓刑的適用上,限制很多,管控严格。
可你不拿又不行!
故意伤害罪:
在赔偿,並取得谅解后,有很大概率能爭取到不起诉、或者缓刑。
金胜定的策略就是......钱我要多挣,人也得给你送进去。
裴知意的案子,就是由这里负责的。
办案警官:白涛!
“嘟嘟.....”
金胜没有直接进去,而是拿出手机先打给了这位警官。
响了几声后,电话被接通了。
“你好,哪位?”
“白警官您好,我叫『金胜』,是裴知意女士的代理律师,想要找您了解一下关於案子的事情。”
“你想要了解什么?”
“您现在方便吗?我就在前面的接待大厅门口。”
“额......”
白涛估计是没想到这一点,小小『噎』了一下。
“行,那你等我一会儿吧!”
说完便直接掛断了电话。
不过金胜前面有听到......听筒里有冲水的声音。
看来这位白警官確实有点急!!
差不多等了接近10分钟左右,门口出来了一个30多岁,穿著制服,肩膀上扛著2槓1的蜀黍。
目光扫了一圈,立马就锁定了金胜和赵毅两人。
“律师对吧!”
金胜抬手示意道:“白警官.....”
白涛招了招手,率先转身进了接待大厅。
两人快步跟上,进了右侧的开放式通道。
通过门框上的金属铭牌可以看到,这边有2间询问室,外加一间『调解室』。
“请坐吧!”
“麻烦把委託协议跟证件出示一下。”
一进房间,白涛直接坐到了主位上。
负责提包的赵毅一听这话,立马就拿出资料递了过去。
一起的,还有『金胜』的名片。
这种小事,哪里还用吩咐。
白涛仔细核对了完,又拿起名片看了看,这才把东西递了回来。
“说说吧!”
“想要了解什么?”
金胜拉过一张椅子坐下。
“我想问问,案件的罪名定性是什么?”
“殴打他人,造成轻伤二级,故意伤害罪。”
“案件的几个当事人,目前已经被『取保候审』了吧!”
“对,没错.....”
“那你们批准『取保』的考量中.....有包含『谅解书』这一因素吗?”
白涛顿了顿道:“我不瞒你,確实有.....”
金胜轻点了一下头。
倒还算是坦诚。
“白警官,当时双方协商赔偿条件的时候,您应该也在的吧!”
“甚至.....您还帮忙居中协调了一下。”
“最后以嫌疑人这边赔偿裴知意5万、刘梦琳10万的条件,让两人签下了『谅解书』。”
“我说的对吗?”
白涛眼中本能的闪过了一丝狐疑。
律师这类人.....最狡猾了。
现在突然跑来说这些,摆明了不可能无的放矢。
隨即脑海中又想到了前几天,裴知意打电话给自己说过的事情。
心里顿时明白了。
衝著『钱』来的!
“金....金律师。”
白涛或许是有些不確定,话一出口的同时,还再次瞟了一眼面前的名片。
“你今天来找我,是不是因为嫌疑人这边没有支付『赔偿款』的事情?”
“这事儿吧.....其实我昨天下午打电话问过了。”
“嫌疑人彭岩、彭珂、朱越这三个,都不是魔都本地人,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差,之前垫付给医院的7万块医疗费,就已经掏空了彭家的积蓄。”
“但他们保证,只要一凑到钱,会立马转入裴知意的银行帐户,绝不会『耍赖』的。”
“还让我帮忙说一声,希望能再给点时间。”
金胜摇了摇头道:“白警官,您应该搞错了一件事。”
“赔偿,是一种为自己所作所为表示懺悔的態度。”
“您想想看....如果对方真有诚意,会一毛钱都没给吗?”
“15万一时凑不起,那1万、2万呢?”
“说白了,就是不想给。”
“以为谅解书到手了,人被放出去了,万事大吉!!”
“哼.....”
金胜冷哼了一声道:“这种利用『空手套白狼』拿到『谅解』书的行为方式,叫做:死不悔改。”
“现在,我方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正式提出申请......要求撤回此前出具的谅解书,不再对嫌疑人表示谅解。”
隨著话音落下,一旁的赵毅適时递过去一份『书面』申请。
白涛本能的伸手接过,表情有些发愣。
在司法实践中,这种轻伤二级的伤害类案件,因为嫌疑人一方『未按约定支付赔偿』,受害人主动申请撤回『谅解效力』的情况,他还是第一次遇到。
金胜则是趁热打铁,继续说道:“另外,根据我方当事人所说.....几名嫌疑人在將她们打倒在地之后,迅速便逃离了现场。”
“连报警电话,都是由好心的『旁观者』所打。”
“我想请问白警官,你们是根据现场监控视频锁定嫌疑人抓获的?”
“还是他们主动来治安所『自首』的?”
白涛不由得皱起了眉头。
问这些.....是想干嘛?
一时间,搞的他有点迷糊。
迟疑片刻后,这才开口回道:“我们到达现场了解完情况,很快就在隔壁街一处烧烤摊上,將几人带回了治安所。”
金胜闻言笑了笑。
“被抓的.....那就不属於法定意义上的『自首』情节嘍!”
“再加上嫌疑人逃避赔偿、悔罪態度恶劣,我们又申请撤回『谅解』。”
“也就是说.....整个案子的『从轻从宽『基础条件,基本上没有了吧!”
白涛稍稍思考了一下,缓缓点了点头道:“差不多!!”
这下他已经完全想清楚了.....金胜绕这么一大圈,全是为了下一项『诉求』做铺垫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中的相关规定,取保候审的適用核心判定標准,是『採取后,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』。
而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,是办案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。
刚才金胜就向自己確认过了。
一旦『从宽、从轻』的基础条件灭失,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结论,將会同时发生变化。
受害人就有了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』的权利。
可以要求將已经『取保候审』的嫌疑人,重新羈押。
这个姓金的年轻律师....有点『实力』啊!
白涛刚在心里感慨了一句,金胜又开口了。
“好,既然白警官认可这一点了,那咱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案情吧!”
“根据我方当事人所说.....案发所在地,是新天地购物广场8楼的电影院。”
“当时买完票后,她跟表姐,也就是本案的另一受害人,刘梦琳,一起坐在大厅內等候检票入场。”
“嫌疑人彭岩上前对裴知意搭訕,说自己跟朋友打赌输了,需要拿到指定异性的微信。”
“因此,希望能加个联繫方式,交个朋友。”
“但在被明確拒绝后,仍旧故意坐到了近旁。”
“这一动作,让裴知意有些害怕,迅速起身拉开了距离。”
“刘梦琳见状后,立即挡在了她的身前,並要求彭岩马上离开,否则就会报警。”
“由於动静比较大,一下子就吸引了周围其他人的注意。”
“本案其余几个嫌疑人,此时也围了上来。”
“彭岩感觉自己丟了『面子』,便开始大声的造谣、污衊.......说裴知意和刘梦琳两人,都是出来卖的。”
“之前他就点过一次。”
“刘梦琳很生气,反骂对方.....他才是出来『卖』的,全家都是靠著『卖』才有饭吃的。”
“就在这个时候,彭珂二话不说,直接上来打了刘梦琳一个巴掌,接著连续挥拳击打。”
“裴知意见到表姐吃亏,马上伸手阻拦。”
“而彭岩、朱越两人见状,同样上前动起了手。”
“在將两人都打倒在地,失去反抗能力后,他们依旧没有停手。”
“要不是其余几个同伴硬拉著,彭岩都差点举起椅子砸下去了。”
“最后的结果.....裴知意轻微伤、刘梦琳轻伤二级。”
“白警官,我说的这些,与您所调查的事实,是否存在出入?”
白涛沉吟道:“除了一些『语言』部分之外,大致脉络上没有什么出入。”
作为办案蜀黍,他肯定得客观一点。
事实怎么样就是怎么样!!
“好,请问白警官,案发所在地,电影院大厅休息区.....是否属於法定的7类23种,文化娱乐类『公共场所』?”
“是的.....”
白涛瞬间皱起了眉头。
这个问题一出,他隱隱猜到金胜想要干嘛了。
“那根据您的调查,双方之前认识吗?或者说....有过交集吗?”
“没有!”
“案发起因,是否由彭岩搭訕引起,彭珂动手导致恶化?”
“对.....”
听完这三个回答,金胜脸上露出了一抹『淡淡』的笑容。
“主观上.....彭岩在公共场所,向『陌生人』搭訕,被拒后,开始逞强耍横、发泄情绪,公然造谣侮辱他人,隨意动手打人。”
“属於典型的『藉故生非』,具备直接故意。”
“客观上.....其行为,导致了1人轻伤、1人轻微伤。”
“根据司法解释,这样的伤情標准,已经达到了『隨意殴打他人、情节恶劣』的入罪门槛。”
“同时,也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。”
“白警官,您觉得.....结合所有因素,这到底属於故意伤害罪,还是寻衅滋事罪呢?”
隨著话音落下,白涛默默嘆了口气,果然被自己给猜中了。
其实最初接手案件,看完所有材料后,他就在这两个罪名之间摇摆过。
后来仔细研究了一下.....觉得没有造成什么公共秩序混乱,还是適用『故意伤害罪』比较合適一点。
虽说两个罪名的基础量刑不一样。
一个5年以下,一个3年以下。
但司法实践中,只要提起『公诉』,到了法院阶段,最后的判刑標准....其实差不到哪里去。
如果金胜知道白涛心里在想什么,绝对会『嘲讽』一句.....太不专业了。
这两个罪名的区別,在律师眼中大了去了。
眼见白涛还在那儿沉思,金胜乾脆继续说道:“白警官,像这种在公共场所,恃强凌弱,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案子,无论从任何方面来看,就是一个典型的寻衅滋事罪。”
“现在不改变,等移送审查起诉的时候,检察署或许也会直接变更公诉『罪名』的。”
“与其这样,还不如先行纠正。”
“您或许一开始的出发点是好的,希望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“可现在看看彭岩这帮人,连谅解都没有丝毫诚意......”
“有个事您还不知道吧!”
“裴知意女士作为受害人,之所以愿意花钱来找我,是因为实在气不过啊!”
“她打电话给彭岩母亲。”
“对方讲话轻飘飘的,完全无所谓似的。”
“掛断之前,还听到有人在喊打麻將。”
“您说.....真要心急,在想尽办法凑钱的人,会有閒情逸致搞这些吗?”
“说真的,您不应该再心软了。”
短暂接触下来,金胜觉得....白涛应该只是对法条理解不够深刻,其它倒没什么问题。
总之不会像钱敬跟李诚这两个人。
既如此,不妨给点面子、戴个高帽。
他能听劝,自己也算省了大功夫。
一旦彭岩这帮人被拉回来,套上一个更加严重的罪名......
到时候再来谈谅解,那就不是5万、10万了。
金胜出马,翻个倍是最起码的操作。
还得先给钱,再签字!
自己拿的是『分成比例』,又不是固定律师费,当然是越多越好了。
而两个罪名最大的不同之处,就在谅解这一点。
寻衅滋事罪:
因涉及公共秩序受损,谅解只能作为有限的...从轻情节。
另外,缓刑的適用上,限制很多,管控严格。
可你不拿又不行!
故意伤害罪:
在赔偿,並取得谅解后,有很大概率能爭取到不起诉、或者缓刑。
金胜定的策略就是......钱我要多挣,人也得给你送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