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26章 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事
  当听到50万、30万的金额从手机扬声器上传来,严美娥哪里还能忍住,立刻就炸毛了。
  “50万,你怎么不去抢.....”
  声音那叫一个悽厉、尖锐。
  从昨天傍晚的几通电话开始,再到早上被『批斗』了好几次,她肚子里早就憋著一团火了。
  如果金胜此刻要是在现场,她不上去『挠』两下才怪......
  曹朗眉头一皱,连忙抬起手掌,做了个『制止』的动作。
  谈判中....落在下风不要紧,但谁先破防、谁就输。
  尤其是本身並不占理的情况下,更会输的一败涂地。
  彭启生看到后,赶紧伸手拉住『半起身』的严美娥,低声喝骂道:“你干什么,还嫌事情不够乱啊,快给我坐下.....”
  斜对面的曹永民也皱起了眉头,抬手往下压了压,同样示意她坐下。
  自己大侄子在帮著她家处理麻烦,她竟然敢插话,太不像话了。
  严美娥目光扫了一下,看到曹永民脸色有些不满,外加曹朗也一脸『凝重』(同样不满)的看著自己,嘴巴『努』了两下,硬生生忍住了继续发作。
  不过...坐下的时候,还是不服的『哼』了一声,朝著隔壁的彭启生投去了一个『白眼』。
  在外人面前丟了面子,好歹得在自家人身上找回。
  典型的『找补』心態。
  电话另一头,金胜虽然没有看到现场,但严美娥那声『惊呼』,还是听的一清二楚滴!
  脑海里自动浮现了一个『大妈』气急败坏的样子。
  但后续又没有了声音.....显然是被人给制止住了。
  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就是曹朗的手笔了。
  『呵呵!』
  金胜嘴角掛起了一个弧度。
  没等多久,曹朗的声音再次传来。
  “金律师,正如你所说,罪名变了。”
  “如果还是之前的故意伤害罪,我承认....『谅解书』的作用確实很大。”
  “你提出30万、50万的赔偿,我们或许会为了前期取保,后续的缓刑,乃至不起诉,咬著牙也得答应。”
  “但现在.....已经变成了寻衅滋事罪。”
  “大家都是律师,都懂这个罪名的具体指的是什么行为。”
  “要是仅仅靠著被害人的谅解,最多也只能减少『基准』刑期的20%左右。”
  “以彭岩一家的经济条件来说,花这么大的代价去兑换几个月、半年的刑期,是难以承受的。”
  “这不是悔罪態度不够诚恳,而是实际情况不允许。”
  “至於金律师你所说的『民事』赔偿.......”
  “诉讼金额可以是100万,200万。”
  “但实际上,最后法官会支持多少,那得看法律规定、看证据,不是谁隨便嘴上说说就能算数的。”
  金胜早在自己说出那番话之后,心里就预判了对方,一定会利用两个罪名『特点』来进行反驳。
  果然如此!
  不过曹朗....还耍了个小聪明,只说对他们这边的『有利』点,故意忽略了另一个『不利』点。
  如果换成一般律师,估计听完这个,心里就开始『衡量』了。
  但可惜,这次他碰到了靚仔金。
  “曹律师,你说的固然没错,但这两个罪名在量刑上,是不一样的。”
  “故意伤害罪,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,不会进入该罪名的量刑评价体系,仅会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作出拘留、罚款的行政处罚。”
  “受害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,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。”
  “而在寻衅滋事罪中,致2人及以上轻微伤就属於《刑法》第293条规定的『隨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』,可以直接以此定罪。”
  “也就是说.....轻微伤本身就是入罪的核心依据之一。”
  “法官会结合其他滋事情节,作为量刑的增量因素,直接计入量刑评价。”
  “相应的民事赔偿部分,也会隨著刑事方面一併进行审理、一同作出判决。”
  “另外,本案属於3人共同犯罪,在人员密集的影院公共场所滋事,社会影响更为恶劣。”
  “根据司法实践,在无自首、未取得被害人谅解,失去了法定、酌定的核心从轻情节,无法获得量刑减让的情况下.....法官会在基准刑期的基础上,酌情从重进行调整,最低上浮20%左右。”
  “这一来一去加起来,早就超过40%的比例了。”
  “曹律师,你也是专业人士,总不可能连这个都不知道吧!”
  隨著话音落下,电话对面的曹朗顿时沉默了。
  金胜说的完全没毛病。
  前一个罪名只做『减法』,而后一个罪名会做『加法』。
  这是没有在法律法规中,直接体现的『潜规则』之一。
  大部分的新人律师、普通律师,其实都不知道这些。
  恰好,曹朗並不在此列。
  金胜没有等对方回答,接著说出了第二点。
  “曹律师,量刑说完了,咱们再来说说罪名中,关於『赔偿』的规定。”
  “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指向......是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绝对核心。”
  “法官会严格按照伤情鑑定等级来进行核算,直接对应医疗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....等项目。”
  “如果案子有附带造成財物损毁的,还会涉及財產赔偿。”
  “而寻衅滋事罪,除了人身赔偿核算规则与故意伤害一致之外,还会额外支持,因公共场所滋扰,所引发的严重精神损害赔偿诉求。”
  “对了,有个事我得提醒一下曹律师。”
  “本案另一个受害人,刘梦琳。”
  “正是由於此次事件,她已经连续半个月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。”
  “一闭上眼,就会回想起当时被彭岩、彭珂、朱越等人殴打的场景。”
  “心理上那种极度恐惧、无助的感觉,造成了她的失眠、噩梦、害怕社交,过度警觉?.......”
  “据3甲医院的专业心理医生初步评估,符合ptsd诊断倾向。”
  “也就是『创伤后应激障碍』。”
  “如果有需要的话,我们可以隨时申请司法『鑑定』,並同步將结果,提交给治安、或者检察署。”
  “根据两高下发的,关於寻衅滋事司法解释中.....引起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『情节恶劣』认定標准中,將ptsd症状列入了法定从重处罚情形。”
  “在量刑指导细则中,也有明確规定.....如果造成了一人出现『精神失常类』的严重后果,可以在基准刑基础上,增加?6个月到1年刑期?。”
  “我们也会独立提起『后续治疗』的民事诉讼。”
  【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及司法解释,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,仅支持赔偿?直接物质损失?。(如医疗费、丧葬费、误工费等),明確排除?了精神损害抚慰金?。】
  【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终结后,单独提起?民事诉讼?,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】
  金胜这一番话,再次把对面给干『沉默』了。
  因为曹朗听出来了......这就是明晃晃在威胁。
  要么乖乖认输、立正挨打。
  只要答应要求,赔了钱,不仅刑期能减,后续还能省下『很多』麻烦,你好我好大家好。
  否则....那就八仙过海、各显神通。
  金胜有的是办法,能合法合规的让刑期不断往上叠加,靠近法定最高標准....5年以下。
  最重要一点.......
  钱肯定要赔,且金额不定。
  ptsd这种精神类疾病,什么时候治好?
  天知道。
 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如果暂时没有明確的医疗证明,或鑑定结论,確定必然发生,法院通常不会直接支持该笔未实际產生的费用。
  需要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,再凭正规诊疗票据、收费凭证,另行起诉索赔。
  而后续的治疗费中,除了直接的诊疗、药品费用,还包含了....治疗期间產生的必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对应的误工费等配套合理支出。
  这些,都属於法定的赔偿范畴。
  曹朗完全能想像到一个场景........起诉完一次,还有第二次。
  因为根据《最高法院关於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六条。
  即便此前已经就部分治疗费用起诉过.......对於新產生的相关合理费用,依然有权再次主张。
  只需保证,在费用產生后的3年诉讼时效內提起就行。
  也就是说.....病没好,我可以治到天荒地老。
  这种『赖皮』打法,是很噁心的。
  一般不是什么生死大仇,没人会这么玩。
  但金胜却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。
  曹朗很怀疑,这是不是谈判中的『压迫式』技巧......
  可他敢赌吗?
  不敢!!!
  因为他无法保证,金胜是不是爱上了『阿珍』.....来真的。
  深吸了一口气后,曹朗先朝著在场的3人看了一眼,这才开口道:“金律师,话都到这份上了,直接说出你的条件吧!”
  金胜立即应道:“不不不......”
  “今天这个电话,是你们作为『施暴者』,想要寻求谅解,而主动打过来商议的。”
  “那么关於具体条件,当然得由你们来主动提出。”
  “我作为代理律师,只会帮忙转达给受害人,並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。”
  “至於愿不愿意接受,不由我的意志来决定。”
  开玩笑......
  到了这个时候,主动权已经牢牢握在了手里,金胜干嘛要亲自开口提条件。
  对咱们国家的法律来说,主动索要的赔偿金额,必须基於实际损失,不能明显超出合理范围。
  若脱离太多,司法实践中有极小的可能.....会被认定为,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极小概率风险。
  虽然金胜不怕,也懂得怎么去规避。
  但刚才那番话,单著说没事,可要是连上主动提出『高额』赔偿,多多少少还是具有一点『威胁』含义的。
  说的太高,不妥、说的低了,又不称职。
  所以......最好的方式,是由对方提出来。
  金额差不多了,就同意,感觉低了,就直接拒绝。
  场面类似一句电影台词......那可是我的挚爱客户啊,得加钱!
  曹朗估计也没想到,金胜竟然会谨慎到这个地步。
  搞的他有点.....哭笑不得!
  但能怎么办?
  敢拒绝吗?
  缓缓吐出一口『鬱闷』气,曹朗开口道:“金律师言之有理。”
  “这样吧.....我等会儿和当事人家属商量一下,儘快把条件给定下来。”
  “等有了决定,我再告知金律师。”
  金胜『嗯』了一声道:“可以,那我就静候曹律师的回信了。”
  “.........”
  隨著电话掛断,谈判正式落下帷幕。
  金胜心情大好的哼著『小曲』,开始处理其它案子。
  顺便....研究生导师前两天提了一嘴关於『论文』的事情。
  自己得赶在这两个月弄出来。
  都已经研二了,等明年一毕业,到时候百科上面的简介就会好看很多了。
  本科生,多多少少还是差点意思的,听说现在连相亲都会被嫌弃。
  ...........
  金胜这边舒服了,但另一边的曹朗,却在向严美娥和彭启生夫妇解释。
  解释什么?
  当然是罪名相关联的刑期標准了。
  对不懂法的人来说,法条是天文,听不懂,只有判『几年』,才是最直观的体现。
  寻衅滋事罪,量刑起步5年以下。
  根据案件性质、情节、后果严重程度......
  彭岩自然毫无疑问,是主犯。
  按照魔都地区的量刑標准来计算,刑期应该在2年到2年半之间。
  彭珂二话不说先动手打的人,同样具有『主犯』性质,估计会在2年左右。
  朱越看到刘梦琳和裴知意反抗,隨后跟进,动手击打,属於『从犯』,差不多得1年6个月上下。
  如果积极赔偿,拿到了谅解书,几个人的整体能往下,降个20%。
  加上其它什么『认罪认罚、初犯、偶犯』之类的,说不定还能博一把『缓刑』。
  没有.....百分百实刑。
  另一个,要是金胜说的ptsd是真实的,每个人起码得再加6个月。
  曹朗的一通解释,成功让严美娥意识到了整件事情的严重性,以及她当初到底干了什么样的....蠢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