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他煮的粥……真的很好吃!
  陈默打开冰箱,里面东西不多,但该有的都有:鸡蛋、蔬菜、一些速食食品,还有一小袋密封包装的大米。
  他取出大米,又拿了几个鸡蛋和一把小青菜。
  淘米、加水、开火。
  陈默动作熟练,有条不紊。
  煮粥看似简单,但其实很考验功夫。
  火候、水量、时间,每一个细节都会影响最终的口感。
  这些之前他都不懂。
  觉得煮粥,就是把米扔进水里,然后就行了。
  至於熟没熟,捞一点上来尝尝就知道。
  好在,前不久系统才赋予了他【厨艺技能】。
  虽然还在初级阶段,但煮一锅粥已经足够了。
  隨著米粒在锅中慢慢翻滚,水渐渐变得粘稠,米香开始瀰漫。
  陈默趁著煮粥的空档,又切了些青菜碎,打散鸡蛋备用。
  二十分钟后,粥煮得差不多了。
  他加入青菜碎和蛋液,轻轻搅匀,又煮了两分钟,最后撒上一点盐和香油。
  一锅简单却香气扑鼻的青菜鸡蛋粥就做好了。
  陈默盛了一碗,端到客厅。
  “清月姐,粥煮好了,您起来吃点吧。”
  沈清月闻著香味,勉强坐起身。
  陈默把粥碗递给她,又递了个勺子,提醒道:“小心烫。”
  “嗯。”
  沈清月接过碗,看著碗里翠绿的青菜和金黄蛋花,粥熬得恰到好处,不稀不稠,米粒软烂。
  她舀了一勺,轻轻吹了吹,送入口中。
  粥的温度刚好,入口即化,青菜的清新和鸡蛋的香滑完美融合,盐味也恰到好处,既提鲜又不抢味。
  沈清月眼睛微微睁大。
  她又吃了一口,细细品味。
  “怎么样?”陈默问道。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沈清月抬头看他,眼神里满是惊讶,说道:“陈默,你这粥……煮得真的很好。”
  不是客套话,是真的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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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吃过不少高级餐厅的粥品,但此刻这碗简单的家常粥,却意外地合她胃口。
  温暖,清淡,却又不失滋味。
  “您喜欢就好。”
  陈默笑道:“发烧时吃这个最合適,容易消化,也能补充体力。”
  沈清月没再说话,低头小口小口地吃著粥。
  一碗粥很快见了底。
  陈默接过空碗,问道:“还要吗?”
  沈清月摇摇头:“够了……吃不下了。”
  但她的脸色明显比刚才好了一些,眼神也清亮了些。
  陈默又倒了杯温水,看著她把水喝完,这才说道:“那您再休息一会儿,药效上来后应该会退烧。”
  “嗯……”
  沈清月重新躺下,盖好毯子,看著陈默收拾碗筷,轻声说道:“陈默,今天……谢谢你。”
  “清月姐客气了。”
  陈默將碗拿到厨房洗净,擦乾手回到客厅。
  “您今天就在家好好休息,我就准备去公司了,您有事隨时给我打电话。”
  “嗯。”
  沈清月笑道:“你自己路上小心点,要是今天去公司迟到了,我会帮你处理的,不会扣你全勤。”
  “哈哈……没事。”
  陈默临走前,又检查了一遍药和水杯都放在沈清月伸手可及的地方,这才转身离开。
  门轻轻关上,屋內重新安静下来。
  沈清月躺在沙发上,听著电梯运行的声音渐渐远去。
  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,依然很烫,但身体的感觉却比刚才好了一些。
  脑海里,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刚才陈默蹲在沙发边,眼神关切地探她额头的温度的画面。
  他耐心地餵她吃药,动作温柔。
  他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。
  还有那碗意外好吃的粥……
  沈清月闭上了眼睛。
  这个学弟,好像……越来越让人意外了。
  她忽然又想起大学时的自己。
  那会儿,她曾经跟闺蜜半开玩笑地说过自己理想中的男朋友標准:
  第一,唱歌要好听。
  因为她自己五音不全,却偏偏喜欢音乐,尤其羡慕那些唱歌好听的人。
  第二,要会做饭。
  她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,家里有保姆,工作后也是外卖或餐厅解决,但对会做饭的男人有种莫名的好感。
  第三,要有一定的工作能力。
  毕竟家里有企业,她需要的是一个能並肩作战的伴侣,而不是一个需要她照顾的“大男孩”。
  但这三个条件看似简单,真要同时满足却不容易。
  唱歌好听的男人,可能性格浮夸。
  会做饭的男人,可能事业平平。
  事业有成的男人,可能根本不会把时间花在做饭这种小事上。
  这些年,家里也给她介绍过不少门当户对的对象。
  有些是企业家二代,有些是青年才俊,有些甚至是海外留学回来的精英。
  但沈清月始终觉得……缺了点什么。
  要么是对方太过功利,眼里只有利益和联姻的价值。
  要么是性格不合,相处起来索然无味。
  要么就是纯粹没感觉,连多聊几句的兴趣都没有。
  所以毕业这些年,她一直单身,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在工作中。
  她想证明自己,想摆脱“靠父亲”的標籤,想用实力贏得尊重。
  感情的事,她几乎没怎么考虑过。
  直到现在陈默的出现……
  沈清月睁开眼睛,看著天花板,轻轻嘆了口气。
  不可否认,陈默確实在朝著她曾经理想中的类型靠近。
  会唱歌,工作能力得到认可,现在还会做饭……
  而且他长得也还行,性格温和,不浮躁,相处起来很舒服,有种莫名的好感。
  可是……
  沈清月摇了摇头,强迫自己停止这个念头。
  陈默是她公司的下属,是她的学弟,是她一手提拔起来的项目负责人。
  喜欢上自己的下属?
  这算什么?
  更何况,公司明令禁止办公室恋情。
  她作为公司副总,怎么能带头违反规定?
  传出去,別人会怎么说?
  “沈清月利用职权潜规则下属?”
  “难怪破格提拔陈默,原来是有私情?”
  “呵,果然陈默是靠女人上位的!”
  沈清月闭上眼睛,深吸一口气。
  不,不行。
  她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,用实力贏得了一些尊重,绝不能因为这种事毁掉一切。
  更何况……
  自己对陈默,可能只是欣赏和好感。
  毕竟他確实优秀,但这离“喜欢”还差得远。
  她的爱情观没那么肤浅和隨意,不会因为一个人会唱歌会做饭就轻易动心。
  爱情需要更深层的了解和共鸣,需要时间的沉淀和共同的经歷。
  而且……
  万一陈默对她根本没那个意思呢?
  那她岂不是自作多情,丟脸丟大了?
  沈清月啊沈清月,你清醒一点。
  你现在是病人,是发烧烧糊涂了,才会这样胡思乱想。
  她重新闭上眼睛,强迫自己不再去想。
  药效上来了,困意袭来。
  在沉入睡眠前,最后一个念头是:
  他煮的粥……真的很好吃。
  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