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章 我全都要!
  常远回到家前,先去了酒楼订购一桌子菜。
  在等酒楼伙计送外卖的时间,他在自家院子里练习二十四桩,抓紧时间修炼武艺。
  隨著他在锦衣卫內越来越受重视,长辉武馆那边对他的態度也大大改善。
  虽然陈酒和陈师傅仍未发现常远的极速进步,以为他基础尚未打好,但还是决定开放兵道的打法教学。
  无他,避免损失长期客户,更是要避免常远误会他们不重视,而在未来位高权重时反过来打压武馆。
  虽然武馆的人確实不重视常远,但求生欲还是很强的。
  更重要的是,陈师傅是个好人,早就化解了常远的怨气。
  他每次出来教学的时候,都会鼓励学徒们努力练习二十四桩,强调自己会看到大家每一个人的努力。
  结果他一个多月来看了五次,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常远的进步速度异於常人。
  好在陈师傅的眼光不咋滴,教学態度却很认真,讲课的水平更好。
  常远在他这里学到了真东西。
  陈师傅让常远知道,兵道的打法分为两大方向:主攻武器的攻杀之法和主攻摔跤的擒拿之法。
  攻杀之法以脚为发力起点,通过腿、腰、身、肩、臂的一系列发力,形成大开大合的拳法,由外而內爆发出巨大的攻击力。
  拳法熟练掌握后,再练大枪、大刀、长棍、刀盾这四类武器。
  攻杀之法的核心要义是將武器、手臂与脚的力量传导至敌人体內,通过破坏人体结构取胜。
  擒拿之法以手指为发力的起点,將自己和敌人连接在一起,通过晃动敌我双方的重心,从而將敌人摔倒在地。
  说白了,就是利用大地的重力,以“地球上投”的方式摔死敌人。
  擒拿的关键在於手指和重心掌控,又以手指的练习最重要。
  只有將手指练得如同老虎钳,抓住敌人的皮肉就能撕下来,抓住关节就无法被甩开,才能將敌我双方连接成一体,从而晃动双方的重心。
  如果抓都抓不住,又怎么可能晃动敌人的重心,进而摔倒敌人呢?
  本质上攻杀之法和擒拿之法並不衝突,许多著名的高手都是兼修的。
  但陈师傅专门告诉常远:“攻杀之法和擒拿之法虽然不衝突,但练习的时候不同,需要专门花费时间磨练,时间上是需要双倍投入的。”
  “以你的天赋,需要选择其中一条道路,並坚持不懈地练习,才能获得更高的成就。”
  陈师傅还助常远做了详细的分析,严肃认真地告诫他:“兵道修行最忌讳平庸,讲究的是『一招鲜,吃遍天。一式强,绝无双』,贪多必然嚼不烂。”
  常远当时问了一句:“陈师傅,那当世的最强者也是这样吗?”
  陈师傅哈哈大笑:“果然是年轻人,都想著向天下最强看齐啊。”
  “年轻人不可好高騖远,尤其是你常远,小时候只练军士的熬炼筋骨法,还练得不算好,身体瘦弱筋骨单薄。”
  “那些能够成为当世最强的人,不但天赋绝佳,而且都是从小练武筑基,到了二十岁的时候已经颇有成就,突破超凡界限。”
  “之后再用十年二十年慢慢打磨,才有机会在四十岁前再度突破,登上当世最强的行列。”
  常远没有辩解,但他认真学习了攻杀之法和擒拿之法,摆出了一副“你说的有道理,但我不信”的倔强模样。
  所以说陈师傅是好人,他居然没有生气地赶走常远,而是嘆息著认真教了两种兵道打法。
  常远当时就猜到了,陈师傅就是“年轻人贪多嚼不烂”中的一员,他是因为自己吃了大亏,才会如此耐心地谆谆教诲。
  陈师傅虽然眼光不好,但是个好老师,他说的道理都是对的。
  但常远不是一般人,他有掛呀。
  所以他表面上按照陈师傅的要求,选择主攻擒拿之法,实际上自己也在同时练习攻杀之法。
  而且攻杀之法的进度,远远超过了擒拿之法。
  毕竟词条“形意拳”赋予常远的肉搏能力,就属於攻杀之法的范畴,是最刚猛的强攻硬杀拳术。
  桩功练完练指力,指力练完练脚、腿、腰、肩,过程枯燥且无趣,很快就让他疲惫到气喘吁吁。
  中间送外卖的小哥到家,他指挥著人家將食物布好,然后接著修炼。
  直到灵源热流被激发,体能瞬间恢復,他更加来劲地练习,甚至专注到常远回家都没有丝毫察觉。
  老弟常见对大哥的疯魔已经习惯了。
  他检查了常远准备的药汤和毛巾,確认没问题后,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温书。
  距离阳明学院招生的时间点很近了,常见的学习也越发紧张起来。
  当常远再次榨乾了自己的体能,为了避免最后一丝体力耗尽而激发出灵源热流,他提前一步躺倒在地。
  喘息了很久,他才起来端起药汤一饮而尽,以药力补充体能的亏损。
  不久之后,常卓和常识也回家了。
  常识看到常远就欢呼著扑了过来:“大哥,今天还有鯤肉吃吗?”
  常远微笑著说道:“有,我一块,常卓一块,你和你二哥分一块。”
  常卓皱眉道:“大哥,你也太花钱了,我们家……”
  常远抬手阻止了妹妹的抱怨:“大哥现在能挣钱,不用你操心钱的事,只要你们能吃得下就吃!”
  常卓撅了撅嘴,就不敢说话了。
  三妹武道天资卓绝,12岁就长到了五尺(1米65),能將15岁的二哥按在地上捶。
  但她绝对不敢和常远顶嘴。
  在大明,长兄如父这句话,不是空口白牙说的。
  这是大明洪武皇帝写在《大明律》中,被所有暴力机关严格执行的法律,被社会共同认可的道德。
  常远作为大哥,玩命挣到了养家的钱,承担起供养弟弟妹妹们的责任,他在这个家里就有说一不二的权威。
  何况他这是给弟弟妹妹们增加供养,又不是剋扣粮食自己浪费。
  豫省的老话说的好:穿身上的是假,吃进肚子的才是真。
  就著井水擦一擦身体,常远全身清爽地坐到餐桌的主位。
  看到大哥坐下,常见、常卓、常识才各自落座,却都没有动碗筷,而是看著大哥等他发话。
  常远拿起筷子敲了敲碗,道:“吃饭吧。”
  “谢谢大哥!”
  然后三兄妹一起拿起筷子,夹起自己面前的鯤肉,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嘴里。
  和武馆中特殊加工的鯤肉不同,常远能够私下买到的是肉乾。
  营养上没有丝毫的折扣,但肉乾紧实弹牙,比任何牛肉乾都难嚼。
  常见学的是文,常识年龄太小,面对口感紧实的鯤肉,只能一点点地咬,一点点地磨。
  但只要能够磨下来一点吞咽下去,就能发自本能地感受到饱满的幸福。
  兄弟二人吃得不亦乐乎。
  常卓的情况就好多了,她那雪白的贝齿咬下,就能轻鬆咬下一小块肉乾,然后咀嚼著磨碎吞咽。
  小姑娘吞下肉乾,幸福地眉眼弯弯,开心地小脚都在地上跳。
  常远的情况又不一样,他现在的力量已经接近非凡,鯤肉肉乾整个丟进嘴里,像是吃炸饃片一样嚼得咔哧作响。
  隨便咀嚼三五下,他就吞咽下去了。
  弟弟妹妹们看得目瞪口呆,面面相覷。
  【大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了?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