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:狩猎
  耳朵捕捉到了远处的声音。很轻,很微弱,混在北风里,普通人根本听不到。但他的听觉被药丸强化过,每一个细微的声响都清楚得像贴著耳朵说话。
  脚步声。不止一个人的脚步,急促,有力,踩在雪地上嘎吱嘎吱响。
  对话声。
  “枪声是从那边传来的。”
  “虎啸也是那个方向。”
  “快走,別让人抢了先。”
  拉枪栓的金属碰撞声,咔嗒一声。不是猎枪,是半自动步枪。
  徐磊的脸色变了。他从脚步声判断出对方至少有四五个人。从对话內容判断,这伙人是偷猎的,一直在这片林子里活动,听到了刚才的枪声和虎啸,正朝乱石岗赶来。
  从脚步声的距离判断,最多二十分钟就能到。
  他低头看了看地上那头价值千金的巨虎尸体,又抬头看了看声音传来的方向。偷猎团伙,有半自动步枪,四五个人,在这深山老林里,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。撞见自己一个人带著一头死虎,会怎么做?
  答案不用想都知道。
  杀人,夺虎。
  在这种地方杀个人,往山沟里一扔,明年开春都找不到尸骨。
  徐磊攥紧了猎刀,目光扫过乱石岗的地形,脑子里飞速盘算著退路。
  脚步声越来越近。
  徐磊蹲在巨虎尸体旁边,闭上眼睛听了三秒。
  七个人。
  脚步声轻重不一,但每一步都沉甸甸的。
  练家子。
  不是之前许三奎手底下那种穿制服混饭吃的货色。
  金属碰撞声再次传来。
  枪栓拉推,弹簧復位的脆响。
  五六式半自动步枪。
  他前世在靶场摸过无数次,一听就听出来了。
  猎枪打一枪要退壳装弹,五六式扣一下扳机就是一颗子弹。
  弹仓里十发,七个人里至少三把。
  他现在身上有伤。
  后背被虎尾抽过的地方还在渗血。
  胸口被虎爪拍过的地方每呼吸一下都扯著疼。
  跑不快,硬拼就是送死。
  他睁开眼,目光落在巨虎身上。
  既然带不走全部,那就取其精华。
  虎皮是整头虎最值钱的部分,必须完整剥下来。
  虎胆是顶级药材,虎骨治风湿,虎鞭有价无市。
  至於剩下的几百斤虎肉和虎骨架子,他只能留给这群王八蛋。
  但光凭这几百斤肉,还不够让他们放弃追击。
  得让他们先疼,疼到没心思追。
  徐磊蹲下身,猎刀从虎喉切入。
  刀尖刺破皮毛,穿过脂肪层,精准地停在筋膜上方半寸。
  他手腕一沉,刀锋沿著虎腹中线一路划到尾根。
  皮肉分离,切口平直如尺,一丝肌肉纤维都没有伤到。
  前世赶山博主的手艺在这一刻全部甦醒。
  他在长白山拍了七八年视频,剥过的野猪不下百头。
  狍子、鹿、野兔更是不计其数。
  每一条筋膜的走向,每一块肌肉的纹理,他都烂熟於心。
  猎刀在虎皮和肌肉之间游走,刀刃贴著筋膜滑动,发出细微的沙沙声。
  皮子剥开之后,底下的肌肉还在微微跳动。
  肉膜上沾著一层薄薄的透明筋膜,完好无损。
  这种手法叫活剥皮。
  皮子剥下来之后不用二次处理,直接就能拿去卖。
  肉膜上有三处极细的刀尖划痕,那是完美品的证明。
  他边剥皮边伸手掏进虎胸。
  五指扣住一块还在微微发烫的虎心肉,用力一拧扯了下来。
  扔给旁边守著的黑虎。
  “吃。”
  黑虎叼住虎心肉,几口吞了下去。
  剥到虎头的时候,他格外小心。
  刀尖从眼眶侧后方的刀口探进去,沿著颅骨边缘走刀。
  把虎耳根部的软骨完整保留下来。
  一对完整的虎耳,能让虎皮的价格再往上提两成。
  十五分钟后,整张虎皮被完整剥下。
  虎头连著虎皮,虎尾连著虎皮,四只虎爪的皮毛全部保留。
  他双手提起虎皮抖了一下。
  虎皮在月光下展开,金黄色的皮毛泛著油亮的光泽。
  黑色斑纹分明如画。
  血从皮毛边缘滴下来,滴在雪地上。
  他把虎皮卷好塞进麻袋,又掏出一个小布包。
  虎胆,墨绿色,鹅蛋大小,表面还掛著一层薄薄的血丝。
  这东西是整头虎身上第二值钱的。
  治肝胆病有奇效,老中医见了能当场掏钱。
  他用油纸包了三层,贴身收好。
  然后是虎鞭。
  他连根取下,又顺手把旁边被黑虎咬烂的虎蛋也塞进了布包里。
  黑虎在旁边歪著头看他,像是在问:你拿我的战利品干什么。
  徐磊拍了一下狗头。
  “烂了也能泡酒,不能浪费。”
  最后是虎骨。
  他沿关节缝下刀,把四条虎腿骨完整取下。
  刀刃切入关节缝的一瞬间,他听见咔嗒一声脆响。
  软骨分离,骨臼完好。
  虎骨泡酒治风湿,北方老工人抢著要。
  这四条腿骨少说能泡二十斤虎骨酒。
  他把虎腿骨捆好,拎起来掂了掂,大概三十斤。
  剩下的事就是用最快速度掩藏痕跡。
  他把剖剩下的虎肉和骨架踢进一个雪窝子。
  雪窝子是山洪衝出来的天然坑洞,一人多深,口小肚大。
  虎肉滚进去之后,他几脚把积雪踢下去盖住血跡。
  动作粗暴但有效。
  雪地上的暗红色被白茫茫的积雪盖住,月光下看不出太大的痕跡。
  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,骗不了行家,只能拖延时间。
  他把猎枪背上,麻袋甩上肩,朝黑虎打了个手势。
  一人一狗绕到下风口的密林里。
  他没有沿著来时的脚印往回跑,而是选了另一条路。
  一条老虎踩出来的兽道,隱蔽在灌木丛里。
  积雪上全是杂乱的虎爪印,能盖住他自己的脚印。
  路更难走,但被追踪的难度大了十倍。
  他赌三件事。
  第一,这些人看到老虎被剥光的现场会先暴怒,不会立刻追击。
  第二,暴怒之后他们会停下来爭论分赃方案。
  因为虎皮没了,剩下的虎肉和虎骨架不够分。
  第三,他的脚印混在虎爪印里,追踪难度极大。
  三件事加起来,能给他爭取至少二十分钟。
  但赌注是他自己的命。
  如果猜错了,这群人直接追上来,他只有一桿猎枪和一把猎刀。
  他没回头,身影隱入密林。
  几分钟后,七个人衝进了乱石岗。
  打头的三个人手里拎著五六式半自动步枪,枪管在月光下泛著冷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