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4章 北上准备
林烽看著杜威那双布满血丝却依然明亮的眼睛,“你有把握吗?”
杜威摇了摇头,坦诚地答道:“没有。但末將愿意一试。”
林烽点了点头:“好。你去吧。带上雷豹和二十名猎隼营的兄弟,路上有个照应。如果曹安愿意来,那是最好。如果他不愿意,也不要勉强,安全第一。”
杜威抱拳道:“末將领命!”
第二天一早,杜威便带著雷豹和二十名猎隼营的精锐,策马向清风岭的方向而去。
两天后的傍晚,夕阳將整片天空染成一片绚烂的橘红色时,远方的山路上,终於出现了一支队伍的身影。
林烽站起身来,目光紧紧地盯著那支越来越近的队伍。
他的视力极好,即使在暮色中,也能清晰地看到队伍前方那个骑著黑马、身材魁梧的身影——正是杜威。
而且,他身后跟著的队伍,比他离开时要庞大得多。
林烽的嘴角缓缓露出一丝笑意,转身对白小荷道:“传令下去,准备迎接客人。”
杜威的队伍在营地门口停了下来。
他翻身下马,大步走到林烽面前,抱拳道:“侯爷,末將幸不辱命!曹都尉愿意带著他的人,加入我们!”
他侧过身,让出身后一个身材中等、面容清癯的中年汉子。那中年汉子约莫四十岁上下,穿著一件半旧的青色战袍,腰间悬著一柄直刃长刀,目光沉稳而內敛,带著一种经歷过风浪的人特有的从容。
他向林烽抱拳行礼,声音有力:“末將曹安,久闻林侯爷威名,今日得见,幸何如之。”
林烽拱手还礼,微笑道:“曹都尉客气了。曹都尉在洛阳保卫战中表现出的忠勇,林某早有耳闻。今日能得曹都尉相助,是北境的福气。”
曹安摇了摇头,神色中带著一丝黯然:
“侯爷谬讚了。末將未能守住洛阳,愧对朝廷,愧对城中百姓。如今只是个无家可归的败军之將,当不起侯爷如此讚誉。”
“洛阳失守,非战之罪。”林烽的语气诚恳,“赵桓以数倍兵力围攻洛阳,城中守军不足万人,能坚持月余,已经是奇蹟了。曹都尉不必过於自责。”
杜威在一旁插嘴道:“侯爷,曹都尉这次带来了三千八百多人,其中大半是洛阳守军的老兵,余下是城中的青壮年百姓,都是跟著他一路杀出重围的。另外,他还带来了一批洛阳武库中抢救出来的军械——刀剑、弓弩、盔甲,装了满满二十辆大车!”
这个数字让林烽也不禁动容。三千八百多人,加上之前收拢的溃兵和难民,鹰愁岭营地的人数,已经突破了一万。
更重要的是,这批人中包含了大量经歷过洛阳保卫战的老兵,以及一批珍贵的军械物资。这对於正在扩军备战的北境来说,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財富。
林烽走上前几步,握住曹安的手,郑重地说道:
“曹都尉,你和你带来的这些兄弟和物资,对北境来说,意义重大。林某代表北境军民,欢迎你们的加入。”
曹安感受到林烽手掌中传来的温度和力量,声音中带著一丝微微的哽咽:“侯爷……末將和兄弟们,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了。”
当天晚上,鹰愁岭营地举行了北上之前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会。
一万多人围坐在山坡上,点起了数十堆篝火,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。
林烽没有发表长篇大论的讲话,只是端著一碗酒,站在篝火前,对著那一万多双在火光中闪烁著期待和不安的眼睛,只说了一句话:
“兄弟们,明天一早,我们就出发北上。北境的路,不好走。但只要走过去了,就是一片新天地。我林烽,在北境等著你们。”
说完,他一仰头,將碗中的酒一饮而尽。
山坡上,一万多人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酒碗——虽然大多数人碗中装的只是浊酒,甚至只是清水,但那一刻,没有人计较这些。
他们齐声吶喊,声音在夜空中迴荡,惊起了棲息在远处树林中的飞鸟,扑稜稜地飞向远方。
清晨,雾气尚未散尽,鹰愁岭营地已经沸腾了起来。
一万多人的队伍,要拔营起寨、整装出发,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好在杜威这些人都不是新手,各自將自己的人马组织得井井有条。拆帐篷、綑扎物资、装车、排列队列,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著。
林烽道:“杜头领,你熟悉这一带的地形,你来安排行军队列。妇女和孩子们安排在队伍中间。曹都尉,你的人中有不少洛阳守军的老兵,让他们分散到队伍各处,协助维持秩序。孟校尉,你带著你的人负责断后。秦校尉和裴校尉,你们的人走在队伍两侧,负责警戒。青壮年辅助后勤。”
辰时正,太阳完全跃出了地平线,金色的阳光碟机散了最后的雾气。林烽站在队伍最前方,缓缓举起右手,然后向前一挥:“出发!”
一万多人的队伍,如同一道漫长的洪流,沿著官道,缓缓向北移动。
马蹄声、车轮声、脚步声、孩子的哭闹声、大人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,在空旷的原野上迴荡著,传出很远很远。
队伍的行进速度並不快。一方面是因为队伍中夹杂著大量的老弱妇孺,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持体力,避免过度消耗。林烽的计划是,每天行进三十里左右,每隔五天休整一天,预计在半个月內抵达苍云关。
第一天,平安无事。
第二天,平安无事。
第三天下午,队伍在经过一片名为“黄草坡”的开阔地时,前方探路的斥候忽然策马飞奔而回,向林烽报告:
“侯爷!前方十里处发现一支约五百人的队伍,打著赵桓的旗號,正在向我们这个方向移动!”
杜威摇了摇头,坦诚地答道:“没有。但末將愿意一试。”
林烽点了点头:“好。你去吧。带上雷豹和二十名猎隼营的兄弟,路上有个照应。如果曹安愿意来,那是最好。如果他不愿意,也不要勉强,安全第一。”
杜威抱拳道:“末將领命!”
第二天一早,杜威便带著雷豹和二十名猎隼营的精锐,策马向清风岭的方向而去。
两天后的傍晚,夕阳將整片天空染成一片绚烂的橘红色时,远方的山路上,终於出现了一支队伍的身影。
林烽站起身来,目光紧紧地盯著那支越来越近的队伍。
他的视力极好,即使在暮色中,也能清晰地看到队伍前方那个骑著黑马、身材魁梧的身影——正是杜威。
而且,他身后跟著的队伍,比他离开时要庞大得多。
林烽的嘴角缓缓露出一丝笑意,转身对白小荷道:“传令下去,准备迎接客人。”
杜威的队伍在营地门口停了下来。
他翻身下马,大步走到林烽面前,抱拳道:“侯爷,末將幸不辱命!曹都尉愿意带著他的人,加入我们!”
他侧过身,让出身后一个身材中等、面容清癯的中年汉子。那中年汉子约莫四十岁上下,穿著一件半旧的青色战袍,腰间悬著一柄直刃长刀,目光沉稳而內敛,带著一种经歷过风浪的人特有的从容。
他向林烽抱拳行礼,声音有力:“末將曹安,久闻林侯爷威名,今日得见,幸何如之。”
林烽拱手还礼,微笑道:“曹都尉客气了。曹都尉在洛阳保卫战中表现出的忠勇,林某早有耳闻。今日能得曹都尉相助,是北境的福气。”
曹安摇了摇头,神色中带著一丝黯然:
“侯爷谬讚了。末將未能守住洛阳,愧对朝廷,愧对城中百姓。如今只是个无家可归的败军之將,当不起侯爷如此讚誉。”
“洛阳失守,非战之罪。”林烽的语气诚恳,“赵桓以数倍兵力围攻洛阳,城中守军不足万人,能坚持月余,已经是奇蹟了。曹都尉不必过於自责。”
杜威在一旁插嘴道:“侯爷,曹都尉这次带来了三千八百多人,其中大半是洛阳守军的老兵,余下是城中的青壮年百姓,都是跟著他一路杀出重围的。另外,他还带来了一批洛阳武库中抢救出来的军械——刀剑、弓弩、盔甲,装了满满二十辆大车!”
这个数字让林烽也不禁动容。三千八百多人,加上之前收拢的溃兵和难民,鹰愁岭营地的人数,已经突破了一万。
更重要的是,这批人中包含了大量经歷过洛阳保卫战的老兵,以及一批珍贵的军械物资。这对於正在扩军备战的北境来说,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財富。
林烽走上前几步,握住曹安的手,郑重地说道:
“曹都尉,你和你带来的这些兄弟和物资,对北境来说,意义重大。林某代表北境军民,欢迎你们的加入。”
曹安感受到林烽手掌中传来的温度和力量,声音中带著一丝微微的哽咽:“侯爷……末將和兄弟们,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了。”
当天晚上,鹰愁岭营地举行了北上之前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会。
一万多人围坐在山坡上,点起了数十堆篝火,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。
林烽没有发表长篇大论的讲话,只是端著一碗酒,站在篝火前,对著那一万多双在火光中闪烁著期待和不安的眼睛,只说了一句话:
“兄弟们,明天一早,我们就出发北上。北境的路,不好走。但只要走过去了,就是一片新天地。我林烽,在北境等著你们。”
说完,他一仰头,將碗中的酒一饮而尽。
山坡上,一万多人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酒碗——虽然大多数人碗中装的只是浊酒,甚至只是清水,但那一刻,没有人计较这些。
他们齐声吶喊,声音在夜空中迴荡,惊起了棲息在远处树林中的飞鸟,扑稜稜地飞向远方。
清晨,雾气尚未散尽,鹰愁岭营地已经沸腾了起来。
一万多人的队伍,要拔营起寨、整装出发,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好在杜威这些人都不是新手,各自將自己的人马组织得井井有条。拆帐篷、綑扎物资、装车、排列队列,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著。
林烽道:“杜头领,你熟悉这一带的地形,你来安排行军队列。妇女和孩子们安排在队伍中间。曹都尉,你的人中有不少洛阳守军的老兵,让他们分散到队伍各处,协助维持秩序。孟校尉,你带著你的人负责断后。秦校尉和裴校尉,你们的人走在队伍两侧,负责警戒。青壮年辅助后勤。”
辰时正,太阳完全跃出了地平线,金色的阳光碟机散了最后的雾气。林烽站在队伍最前方,缓缓举起右手,然后向前一挥:“出发!”
一万多人的队伍,如同一道漫长的洪流,沿著官道,缓缓向北移动。
马蹄声、车轮声、脚步声、孩子的哭闹声、大人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,在空旷的原野上迴荡著,传出很远很远。
队伍的行进速度並不快。一方面是因为队伍中夹杂著大量的老弱妇孺,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持体力,避免过度消耗。林烽的计划是,每天行进三十里左右,每隔五天休整一天,预计在半个月內抵达苍云关。
第一天,平安无事。
第二天,平安无事。
第三天下午,队伍在经过一片名为“黄草坡”的开阔地时,前方探路的斥候忽然策马飞奔而回,向林烽报告:
“侯爷!前方十里处发现一支约五百人的队伍,打著赵桓的旗號,正在向我们这个方向移动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