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 青羊群
  这把枪年纪太大了,若是不能时刻清理,说不准啥时候就会炸膛。
  庞大春连连点头。
  大力哥说的话,自己一定要听。
  “哟,还有这玩意儿?大春,这回可到你擅长的了,赶紧把它弄下来,今天晚上咱多包几个馅的饺子。”
  话音未落,李大力眼前一亮。
  枪声惊动了林子里的飞鸟。
  同时也惊动了正在觅食的一只飞龙。
  顷刻间,庞大春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。
  看都未看朝著飞龙的前头丟了出去。
  石子丟出的同一时间,飞龙正好朝前冲。
  下一秒,石子准確地击中了飞龙的脑袋。
  小东西不声不响地栽倒在地上。
  “大力哥,我打中了!”
  庞大春欢天喜地地蹦过去,捡起飞龙拿在手里晃悠。
  李大力笑道:“像样,把飞龙系在腰上,咱再往山里走走,今天晚上让你吃个够。”
  昨晚,李大力详细检查了一遍仓房,里头堆著不少自己上次送过来的东西。
  光是白面就有三十来斤。
  除此之外,还有打渔从乡亲们手里,换来的各种农副產品与蔬菜。
  调味料齐全,大葱,白菜也都有。
  都是包饺子的绝佳搭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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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把肉剁成馅儿,与大葱搅拌在一起,再將料油倒上去那么一搅和。
  小味那叫一个地道。
  朝前走了大概三里地,沿途的飞龙,野兔遭了殃。
  所过之处,只要看到猎物,庞大春的石子就跟长了眼睛似的。
  说起枪法。
  一百个庞大春都不是李大力的对手,可要论起打弹弓,丟石子。
  这个比例又会完全调换过来。
  石头子被庞大春甩得行云流水,百发百中。
  来到半山腰。
  二人腰上掛著三只飞龙,两只兔子。
  “大春,你得练练枪法了,不能总靠丟石子收穫猎物。”
  李大力找了块石头坐下,点上一根烟。
  丟石子方面,庞大春的天赋绝对拉满了。
  但丟石子只能打打野兔,飞龙,松鼠这些玩意。
  庞大春再次端起老套筒。
  闭上右眼,微眯左眼瞄准树身扣动扳机。
  子弹没有脱靶,只是打到树干下方。
  距离李大力设定的目標偏了一些。
  但比起先前已经提高了不少。
  “大力哥,我咋打不准呢?明明瞄准的那个地方,子弹跟个瘪犊子似的,我让它向东,它偏要向西。”
  庞大春嘟囔道。
  “不是枪不听你使唤,是你还没有掌握枪的后坐力以及射击的感觉。”
  李大力抽了两口烟,安慰道:“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,就像你当初练丟石子,不也是练了好久才练出这手准头?凡事都得慢慢练。”
  “那我再试试!”
  庞大春脑子不灵光,却有著一根筋的劲头。
  被李大力哄了几句,庞大春重新端起老套筒。
  老套筒的容弹量与步骑枪一样,都是五发子弹,已经打了两发,枪膛里还剩下三发。
  庞大春端著枪,这次没有再闭上左眼。
  两只眼睛瞪得跟牛眼似的,依旧瞄准刚才的位置。
  “砰”的一声枪响。
  李大力猛地从石头上翻了起来,脱口而出道:“臥槽,分毫不差!”
  刚刚,子弹精准集中树上的疤瘌。
  “大力哥,我打中了!我打中了!”
  庞大春举著枪,高兴得连蹦带跳。
  李大力快走两步来到树下,仰头看著上面的弹孔。
  从庞大春所站的位置到树下约有三十米的距离。
  这个距离,李大力自己不用瞄准,闭著眼睛也能击中目標。
  问题是庞大春从来没接触过枪。
  之前两枪,偏得都快到他姥姥家了。
  第三枪竟然精准命中,还是睁著两只眼睛打的。
  前世,李大力没少玩枪,对於老套筒也有所了解。
  老套筒是上个世纪的老玩意儿,本身就存在大量问题。
  加上这些年一直没有保养,射击精度一言难尽。
  更別说。
  庞大春还没摸透何为后坐力,怎么就能打得这么准?
  “大春,你再来一枪。”
  李大力觉得这小子是蒙的。
  示意庞大春摆出刚才的射击姿势,继续打一枪。
  闻言,庞大春端枪睁著两只眼睛,再次扣动扳机。
  第四枪依旧精准命中目標。
  李大力脑瓜子嗡嗡响,围著庞大春绕了几圈,忽然捶了傻兄弟一拳。
  “连你哥我都做不到睁著双眼打枪,大春,这是你的天赋,好好练,以后哥带你去打大货!”
  庞大春被李大力夸得直蹦高。
  恨不得现在,就找头黑瞎子一枪崩了它。
  “大力哥,要不咱们去找黑瞎子,找大野猪吧?”
  “夸你两句你就飘了?你还得练。”
  李大力不得不承认一件不愿承认的事。
  世界上,真有某个领域一学就会的天才。
  这不是吹牛,而是真真切切,展现在他面前的实力。
  庞大春这小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  想想也不奇怪。
  正常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集中精神。
  总会想杂七杂八的东西。
  就像李大力自己进山打猎,一会想著能不能遇上大货狠挣一笔,一会又想著打到的猎物能换多少钱,能给家里解决多少问题。
  庞大春不一样。
  傻小子认准一件事就是一件事。
  让他开枪,脑子里只会想著开枪。
  让庞大春集中精力,他就不会想別的事情。
  “这不就和需要左右互搏一个道理?还能咋说,傻人有傻福唄。”
  李大力自言自语,习惯性地將菸头拋向一旁。
  “哎,臥槽!”
  菸头刚飞出去,李大力马上想起今天风大。
  一旦菸头被颳走,接下来就是一场大火。
  山上一把火,公社爱上我。
  著急忙慌地踩灭地上的菸头,还不忘在上面盖上一层土。
  就在这时。
  李大力的眼角余光扫到了野兽足跡。
  “大力哥,你是在拉屎吗?”
  见李大力蹲在地上一动不动,庞大春问了一声。
  “拉个屁的屎!这是青羊的脚印,大春,今天晚上咱们能美美地吃上一顿了。”
  李大力脸上掛起了笑容。
  此青羊非彼青羊。
  东北的青羊学名中华斑羚。
  当地人有时候还会叫它岩羊,野山羊。
  这玩意儿个头不大,一头成年青羊也就五六十斤。
  四肢短,蹄子窄。
  天生爱在悬崖峭壁攀爬跳跃。
  习惯於清早和黄昏的时候出来觅食,跑起来速度快得惊人。
  没有猎犬的情况下。
  一般猎人拿它还真没什么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