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 青羊群
这把枪年纪太大了,若是不能时刻清理,说不准啥时候就会炸膛。
庞大春连连点头。
大力哥说的话,自己一定要听。
“哟,还有这玩意儿?大春,这回可到你擅长的了,赶紧把它弄下来,今天晚上咱多包几个馅的饺子。”
话音未落,李大力眼前一亮。
枪声惊动了林子里的飞鸟。
同时也惊动了正在觅食的一只飞龙。
顷刻间,庞大春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。
看都未看朝著飞龙的前头丟了出去。
石子丟出的同一时间,飞龙正好朝前冲。
下一秒,石子准確地击中了飞龙的脑袋。
小东西不声不响地栽倒在地上。
“大力哥,我打中了!”
庞大春欢天喜地地蹦过去,捡起飞龙拿在手里晃悠。
李大力笑道:“像样,把飞龙系在腰上,咱再往山里走走,今天晚上让你吃个够。”
昨晚,李大力详细检查了一遍仓房,里头堆著不少自己上次送过来的东西。
光是白面就有三十来斤。
除此之外,还有打渔从乡亲们手里,换来的各种农副產品与蔬菜。
调味料齐全,大葱,白菜也都有。
都是包饺子的绝佳搭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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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肉剁成馅儿,与大葱搅拌在一起,再將料油倒上去那么一搅和。
小味那叫一个地道。
朝前走了大概三里地,沿途的飞龙,野兔遭了殃。
所过之处,只要看到猎物,庞大春的石子就跟长了眼睛似的。
说起枪法。
一百个庞大春都不是李大力的对手,可要论起打弹弓,丟石子。
这个比例又会完全调换过来。
石头子被庞大春甩得行云流水,百发百中。
来到半山腰。
二人腰上掛著三只飞龙,两只兔子。
“大春,你得练练枪法了,不能总靠丟石子收穫猎物。”
李大力找了块石头坐下,点上一根烟。
丟石子方面,庞大春的天赋绝对拉满了。
但丟石子只能打打野兔,飞龙,松鼠这些玩意。
庞大春再次端起老套筒。
闭上右眼,微眯左眼瞄准树身扣动扳机。
子弹没有脱靶,只是打到树干下方。
距离李大力设定的目標偏了一些。
但比起先前已经提高了不少。
“大力哥,我咋打不准呢?明明瞄准的那个地方,子弹跟个瘪犊子似的,我让它向东,它偏要向西。”
庞大春嘟囔道。
“不是枪不听你使唤,是你还没有掌握枪的后坐力以及射击的感觉。”
李大力抽了两口烟,安慰道:“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,就像你当初练丟石子,不也是练了好久才练出这手准头?凡事都得慢慢练。”
“那我再试试!”
庞大春脑子不灵光,却有著一根筋的劲头。
被李大力哄了几句,庞大春重新端起老套筒。
老套筒的容弹量与步骑枪一样,都是五发子弹,已经打了两发,枪膛里还剩下三发。
庞大春端著枪,这次没有再闭上左眼。
两只眼睛瞪得跟牛眼似的,依旧瞄准刚才的位置。
“砰”的一声枪响。
李大力猛地从石头上翻了起来,脱口而出道:“臥槽,分毫不差!”
刚刚,子弹精准集中树上的疤瘌。
“大力哥,我打中了!我打中了!”
庞大春举著枪,高兴得连蹦带跳。
李大力快走两步来到树下,仰头看著上面的弹孔。
从庞大春所站的位置到树下约有三十米的距离。
这个距离,李大力自己不用瞄准,闭著眼睛也能击中目標。
问题是庞大春从来没接触过枪。
之前两枪,偏得都快到他姥姥家了。
第三枪竟然精准命中,还是睁著两只眼睛打的。
前世,李大力没少玩枪,对於老套筒也有所了解。
老套筒是上个世纪的老玩意儿,本身就存在大量问题。
加上这些年一直没有保养,射击精度一言难尽。
更別说。
庞大春还没摸透何为后坐力,怎么就能打得这么准?
“大春,你再来一枪。”
李大力觉得这小子是蒙的。
示意庞大春摆出刚才的射击姿势,继续打一枪。
闻言,庞大春端枪睁著两只眼睛,再次扣动扳机。
第四枪依旧精准命中目標。
李大力脑瓜子嗡嗡响,围著庞大春绕了几圈,忽然捶了傻兄弟一拳。
“连你哥我都做不到睁著双眼打枪,大春,这是你的天赋,好好练,以后哥带你去打大货!”
庞大春被李大力夸得直蹦高。
恨不得现在,就找头黑瞎子一枪崩了它。
“大力哥,要不咱们去找黑瞎子,找大野猪吧?”
“夸你两句你就飘了?你还得练。”
李大力不得不承认一件不愿承认的事。
世界上,真有某个领域一学就会的天才。
这不是吹牛,而是真真切切,展现在他面前的实力。
庞大春这小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想想也不奇怪。
正常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集中精神。
总会想杂七杂八的东西。
就像李大力自己进山打猎,一会想著能不能遇上大货狠挣一笔,一会又想著打到的猎物能换多少钱,能给家里解决多少问题。
庞大春不一样。
傻小子认准一件事就是一件事。
让他开枪,脑子里只会想著开枪。
让庞大春集中精力,他就不会想別的事情。
“这不就和需要左右互搏一个道理?还能咋说,傻人有傻福唄。”
李大力自言自语,习惯性地將菸头拋向一旁。
“哎,臥槽!”
菸头刚飞出去,李大力马上想起今天风大。
一旦菸头被颳走,接下来就是一场大火。
山上一把火,公社爱上我。
著急忙慌地踩灭地上的菸头,还不忘在上面盖上一层土。
就在这时。
李大力的眼角余光扫到了野兽足跡。
“大力哥,你是在拉屎吗?”
见李大力蹲在地上一动不动,庞大春问了一声。
“拉个屁的屎!这是青羊的脚印,大春,今天晚上咱们能美美地吃上一顿了。”
李大力脸上掛起了笑容。
此青羊非彼青羊。
东北的青羊学名中华斑羚。
当地人有时候还会叫它岩羊,野山羊。
这玩意儿个头不大,一头成年青羊也就五六十斤。
四肢短,蹄子窄。
天生爱在悬崖峭壁攀爬跳跃。
习惯於清早和黄昏的时候出来觅食,跑起来速度快得惊人。
没有猎犬的情况下。
一般猎人拿它还真没什么办法。
庞大春连连点头。
大力哥说的话,自己一定要听。
“哟,还有这玩意儿?大春,这回可到你擅长的了,赶紧把它弄下来,今天晚上咱多包几个馅的饺子。”
话音未落,李大力眼前一亮。
枪声惊动了林子里的飞鸟。
同时也惊动了正在觅食的一只飞龙。
顷刻间,庞大春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。
看都未看朝著飞龙的前头丟了出去。
石子丟出的同一时间,飞龙正好朝前冲。
下一秒,石子准確地击中了飞龙的脑袋。
小东西不声不响地栽倒在地上。
“大力哥,我打中了!”
庞大春欢天喜地地蹦过去,捡起飞龙拿在手里晃悠。
李大力笑道:“像样,把飞龙系在腰上,咱再往山里走走,今天晚上让你吃个够。”
昨晚,李大力详细检查了一遍仓房,里头堆著不少自己上次送过来的东西。
光是白面就有三十来斤。
除此之外,还有打渔从乡亲们手里,换来的各种农副產品与蔬菜。
调味料齐全,大葱,白菜也都有。
都是包饺子的绝佳搭配。
记住我们101看书网
把肉剁成馅儿,与大葱搅拌在一起,再將料油倒上去那么一搅和。
小味那叫一个地道。
朝前走了大概三里地,沿途的飞龙,野兔遭了殃。
所过之处,只要看到猎物,庞大春的石子就跟长了眼睛似的。
说起枪法。
一百个庞大春都不是李大力的对手,可要论起打弹弓,丟石子。
这个比例又会完全调换过来。
石头子被庞大春甩得行云流水,百发百中。
来到半山腰。
二人腰上掛著三只飞龙,两只兔子。
“大春,你得练练枪法了,不能总靠丟石子收穫猎物。”
李大力找了块石头坐下,点上一根烟。
丟石子方面,庞大春的天赋绝对拉满了。
但丟石子只能打打野兔,飞龙,松鼠这些玩意。
庞大春再次端起老套筒。
闭上右眼,微眯左眼瞄准树身扣动扳机。
子弹没有脱靶,只是打到树干下方。
距离李大力设定的目標偏了一些。
但比起先前已经提高了不少。
“大力哥,我咋打不准呢?明明瞄准的那个地方,子弹跟个瘪犊子似的,我让它向东,它偏要向西。”
庞大春嘟囔道。
“不是枪不听你使唤,是你还没有掌握枪的后坐力以及射击的感觉。”
李大力抽了两口烟,安慰道:“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,就像你当初练丟石子,不也是练了好久才练出这手准头?凡事都得慢慢练。”
“那我再试试!”
庞大春脑子不灵光,却有著一根筋的劲头。
被李大力哄了几句,庞大春重新端起老套筒。
老套筒的容弹量与步骑枪一样,都是五发子弹,已经打了两发,枪膛里还剩下三发。
庞大春端著枪,这次没有再闭上左眼。
两只眼睛瞪得跟牛眼似的,依旧瞄准刚才的位置。
“砰”的一声枪响。
李大力猛地从石头上翻了起来,脱口而出道:“臥槽,分毫不差!”
刚刚,子弹精准集中树上的疤瘌。
“大力哥,我打中了!我打中了!”
庞大春举著枪,高兴得连蹦带跳。
李大力快走两步来到树下,仰头看著上面的弹孔。
从庞大春所站的位置到树下约有三十米的距离。
这个距离,李大力自己不用瞄准,闭著眼睛也能击中目標。
问题是庞大春从来没接触过枪。
之前两枪,偏得都快到他姥姥家了。
第三枪竟然精准命中,还是睁著两只眼睛打的。
前世,李大力没少玩枪,对於老套筒也有所了解。
老套筒是上个世纪的老玩意儿,本身就存在大量问题。
加上这些年一直没有保养,射击精度一言难尽。
更別说。
庞大春还没摸透何为后坐力,怎么就能打得这么准?
“大春,你再来一枪。”
李大力觉得这小子是蒙的。
示意庞大春摆出刚才的射击姿势,继续打一枪。
闻言,庞大春端枪睁著两只眼睛,再次扣动扳机。
第四枪依旧精准命中目標。
李大力脑瓜子嗡嗡响,围著庞大春绕了几圈,忽然捶了傻兄弟一拳。
“连你哥我都做不到睁著双眼打枪,大春,这是你的天赋,好好练,以后哥带你去打大货!”
庞大春被李大力夸得直蹦高。
恨不得现在,就找头黑瞎子一枪崩了它。
“大力哥,要不咱们去找黑瞎子,找大野猪吧?”
“夸你两句你就飘了?你还得练。”
李大力不得不承认一件不愿承认的事。
世界上,真有某个领域一学就会的天才。
这不是吹牛,而是真真切切,展现在他面前的实力。
庞大春这小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想想也不奇怪。
正常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集中精神。
总会想杂七杂八的东西。
就像李大力自己进山打猎,一会想著能不能遇上大货狠挣一笔,一会又想著打到的猎物能换多少钱,能给家里解决多少问题。
庞大春不一样。
傻小子认准一件事就是一件事。
让他开枪,脑子里只会想著开枪。
让庞大春集中精力,他就不会想別的事情。
“这不就和需要左右互搏一个道理?还能咋说,傻人有傻福唄。”
李大力自言自语,习惯性地將菸头拋向一旁。
“哎,臥槽!”
菸头刚飞出去,李大力马上想起今天风大。
一旦菸头被颳走,接下来就是一场大火。
山上一把火,公社爱上我。
著急忙慌地踩灭地上的菸头,还不忘在上面盖上一层土。
就在这时。
李大力的眼角余光扫到了野兽足跡。
“大力哥,你是在拉屎吗?”
见李大力蹲在地上一动不动,庞大春问了一声。
“拉个屁的屎!这是青羊的脚印,大春,今天晚上咱们能美美地吃上一顿了。”
李大力脸上掛起了笑容。
此青羊非彼青羊。
东北的青羊学名中华斑羚。
当地人有时候还会叫它岩羊,野山羊。
这玩意儿个头不大,一头成年青羊也就五六十斤。
四肢短,蹄子窄。
天生爱在悬崖峭壁攀爬跳跃。
习惯於清早和黄昏的时候出来觅食,跑起来速度快得惊人。
没有猎犬的情况下。
一般猎人拿它还真没什么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