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章 通宵研究,关键线索。
  李知白看到父亲发的消息都无语了。
  爸你什么意思啊?什么叫穷人的钱?你儿子我卡里八十多万,怎么就是穷人了?
  你见过哪个穷人卡里有六位数余额的?
  不过转念一想,他现在还欠著苏粟那边三十多万的食材款,月底还得拿出六十万房租,净资產一抵,確实是负的。
  从这个角度说,他这个穷人的身份暂时还甩不掉。
  【爸,这是儿子孝敬您的,不是找你借钱的。】
  【呵呵!】
  【你的饭店才开业几天就突然给我转八千八,你开的黑店啊这么赚钱?我告诉你啊,你要是真缺钱就直说,別搞这种转钱再借更多钱的事情,我可是在网上看过的,这是儿子骗老子的新型套路,你爸我可不会上当。】
  李知白:“.......”
  爸,您这防诈骗意识也太强了吧。
  行吧!爱要不要。
  ..............
  凌晨一点,沙县小吃二楼。
  李知白刚翻了个身,木板床就咯吱咯吱响了几声。片刻后,他睁开眼睛瞪著天花板。
  吗的,完全睡不著啊。
  他这个人有些强迫症,或者说厌烦拖延症,一件事情如果开了头却没做完,心里就觉得哪里不舒服,不得劲。
  红烧肉的故事也听完了,市面上最好的版本也去尝过了,所有该做的功课都做了,就差亲自动手。
  霍大爷给的时间是三天,他完全可以睡醒了再慢慢研究,不必赶这一时。
  但偏偏他就是这种急性子,没做好就会一直想。
  李知白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睡不著,索性从床上重新爬起来,穿著拖鞋下了楼。
  反正睡不著,不如直接开始研究红烧肉。
  因为他提前知道自己要做红烧肉,让苏粟送食材的时候也送了几大块五花肉,留著备用。
  李知白拉开黑科技冰箱的门,从里面馅拿出一块五花肉。
  这五花肉选的是黑毛土猪,肥瘦相间,標准的五层肉,肉皮厚实,脂肪层洁白紧实,瘦肉部分纹理细腻,品质很好。
  “开搞!”
  李知白擼起袖子,系上围裙,把五花肉往砧板上一放。
  菜刀在手,天下我有。
  先把肉皮上的细毛刮乾净,冷水下锅焯水,加葱姜料酒去腥,水开后撇去浮沫,捞出来切成大概长四厘米,厚度三厘米不到的大块。
  切好肉块,李知白正式开始第一次尝试。
  他第一次实验决定按照霍大爷笔记本上的做法做一遍,先把原版復刻出来,尝过后再分析问题出在哪里。
  第一步先炒糖色。
  铁锅上灶,小火加热,倒入冰糖,控好温度后开始炒糖色,冰糖在锅里慢慢融化,从白色变成浅黄色,再变成琥珀色......
  等到糖浆变成漂亮的枣红色,表面泛起一层细密均匀的泡沫时就可以关火了。
  糖色的变化很快的,如果没控好要么顏色不够,很容易发苦,这也是做红烧肉的难点之一。
  “完美!”第一次炒糖色没有掉链子。
  李知白把焯好水的五花肉倒进糖色里,快速翻炒,让每一块肉都均匀地裹上糖色。
  接著放入八角、桂皮、香叶、薑片、葱段,继续翻炒出香味。
  然后倒入料酒、生抽、老抽,加热水没过肉块。
  大火烧开,转小火慢燉。
  文火模式他直接控制在了105度,这个温度是燉肉的黄金温度,既能让肉质慢慢软烂,又不会因为温度太高导致肉质发柴。
  接下来就是等。
  燉肉这件事急不得,火候到了,肉自然就软了。
  一个小时后。
  李知白掀开锅盖,一股浓郁的酱香味扑面而来。
  锅里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了,浓稠地裹在肉块上,顏色是深酱红色,看起来还挺有食慾的。
  他用筷子夹了一块,吹了吹气,咬了一小口,渐渐皱起了眉。
  不是不好吃,这块红烧肉的品质已经达到了完美级,肉质酥烂,肥而不腻,酱香浓郁,糖色和酱油的比例也合適,放在任何一家高档餐厅都可以做招牌菜了。
  但跟他追求的可是神级,这么一对比还有一些差距。
  李知白吃完这块肉后,开始復盘问题出在哪。
  首先是顏色不对,霍大爷说的是浅酱红色,他这个是深酱红色,差了一个色號。
  其次是口感,口感方面其实已经很不错了,但是也没有霍大爷说的那种若有若无的淡淡花香味。
  隨后他打开手机,把拍下的笔记本內容放大,又看了一遍。
  步骤都是没问题的,只不过在用量上面没有详细的標准,所以他只能凭藉自己的直觉去做。
  “再来!”
  第二次尝试。
  李知白调整了老抽的用量,从一勺减到半勺,糖色也炒得稍微浅了一点。
  燉的时间依旧是一个小时左右,文火慢燉。
  出锅后,肉发顏色也確实浅了一些,从深酱红变成了偏浅一点的酱红,但还是差了点意思。
  第三次尝试。
  李知白在调料里加了一点陈皮和山楂,这两样东西可以解腻增香,也许能带出一点花果香。
  出锅后,味道確实比前两次更丰富了一些,但是依旧没有那种淡淡的花香味。
  並且陈皮的味道有点抢戏了,稍稍压住了肉本身的那种肉脂香味。
  三次尝试,三次失败。
  李知白高冷地站在灶台前,再次陷入了沉思。
  “老抽少了顏色不对,老抽多了顏色太深了,燉的时间够了,火候也到位了,但就是没有花香味,加了特殊调料又容易抢味,破坏整体的平衡,並且多吃了几块后有点小腻。”
  “这道菜有点邪门啊。”
  “.......“
  第四次尝试,失败。
  第五次尝试,失败。
  第六次......
  天此时已经大亮了,厨房里面也多了一盘盘红烧肉,好在他每次做的份量比较少,这才没有浪费太多的食材。
  李知白的眼睛也熬得通红,他再次闭上眼睛,把霍大爷讲的那个故事从头到尾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,想从故事里找到被他忽略的重要信息。
  几分钟后,他猛地睁开眼睛,看向了角落里一瓶玫瑰腐乳。
  “臥槽!我怎么忘记这东西了呢。”
  玫瑰腐乳这东西是用红曲米和玫瑰花发酵的,既有腐乳的咸鲜味,又有红曲米的天然红色,还有玫瑰花的淡淡花香。
  而且腐乳本身就是红烧肉的经典配料之一,很多地方的红烧肉都会放腐乳汁提鲜。
  只不过大部分饭店用的是普通的红腐乳,做出来的红烧肉,顏色偏深,味道偏咸,没有花香味。
  如果用玫瑰腐乳呢?
  霍大爷说他老伴做的红烧肉是浅酱红色,不是深红色。
  红曲米產生的天然红色素,做出来的顏色本身就是偏浅的酱红色,比老抽炒糖色调出来的顏色更柔和,也更接近霍大爷描述的红烧肉表面像裹了一层蜜的那种质感。
  再加上那一丝淡淡的花香,是不是就能对上了?
  李知白越想越觉得这个思路才是正確的,顿时兴奋道:
  “我特么真是个天才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