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8章 祖孙三人,同一张脸
  陆卫国紧盯著那张照片,心臟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。
  是他!
  那个在边境线上组织走私违禁药品的头目!
  陆卫国对这张脸的记忆,深刻到了骨子里。三年前那次边境围剿,他亲手率队追击,一枪打中了这傢伙的胸口。可那人狡猾如狐,硬是拖著伤,从一处陡峭的山坡上滚了下去,借著复杂的地形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  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可那之后,部队搜遍了那片区域,也没找到他的尸体。
  没想到,这个本该消失在边境线上的亡命之徒,竟然出现在了京都!
  陆卫国迅速镇定下来。
  他没有声张,將那张冲洗好的废片和自己媳妇儿的照片,一同放进了电热烘相箱里,把温度调高赶紧烘乾。
  这张照片,他必须带走。
  陆卫国拿著那张背景里有问题的照片,走出了暗房,脸上依旧是那副冷峻寡言的模样。
  “王师傅。”
  王师傅正美滋滋地品著茶,听见声音抬了抬眼皮:“怎么?学会了?”
  “这张。”陆卫国將照片递过去,指著背景里那个模糊的人影,语气平淡,“这背景拍得不错,可惜了,把不相干的人拍进去了。这是哪个胡同?”
  王师傅接过来一看,眯著眼辨认了半天:“哦,这个啊,这是棉花胡同六號院。那家人多花了两块钱,让我们上门去拍的。”
  棉花胡同六號院。
  陆卫国在心里默念了一遍,將地址记下。
  他收回照片,状似隨意地说道:“景儿不错,下次我带我媳妇儿也去那儿拍一张。”
  “行啊。”王师傅乐呵呵地应下。
  他心里直嘀咕,这糙汉子,瞧著五大三粗,一口一个媳妇儿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媳妇儿是天仙下凡呢。
  陆卫国没再多话,將自己洗好的那一沓照片和底片小心翼翼地收好,转身离开了照相馆。
  王师傅看著他的背影,又美滋滋地嘬了一口茶。
  今天这一趟,净赚一百块,外加两条大前门。至於给出去那套设备,本就是库房里换下来的旧货,扔了也是扔了,如今换了大团结,简直是天上掉馅饼。
  他哪里知道,他隨口透露的一个地址,即將掀起一场怎样的惊涛骇浪。
  中午,军区总院食堂。
  夫妻二人打好了饭,朝餐桌走去。
  顾崇安远远地冲他们点了点头,自己打了饭,便端著回专家楼的宿舍去了。老爷子说了,在他的冤屈没洗清、他和兰花的真实关係没公开之前,在外面还是少凑在一起,免得惹人閒话。
  叶兰花明白爷爷的顾虑。
  吃完饭,两人回了医院那间临时办公室。
  门刚一关上,她就被按在了门后的墙上。
  “媳妇儿。”
  陆卫国低沉的嗓音响起,不等她回应,一个吻落了下来。
  直到叶兰花被亲得有些喘不过气,男人才稍稍鬆开她,將她抱到办公室里那张唯一的单人床上坐下。
  帘子被拉上,隔绝了外面的视线。
  “看看,哥哥的手艺。”陆卫国献宝似的,將那一沓照片塞进她手里。
  叶兰花靠在男人坚实的胸膛上,一张张翻看著。
  照片里,全是她。
  有她在小院海棠树下看书的侧脸,有她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,有她被他逗弄时,又羞又恼的嗔怪模样……每一张,都抓拍得极好,充满了生活的气息。
  这男人,一整卷胶捲,竟然连一张自己的照片都没拍。
  “等有了能拍彩色的相机,咱们再买一台。”陆卫国从身后圈住她,下巴搁在她的肩窝上,“不过,媳妇儿,你真美。”
  “卫国,”叶兰花心里一软,转头看著他,“等你把鬍子摘了,咱们多拍几张合照。”
  他们俩正经的合照,少得可怜。除了拍结婚照时拍的,就只有在天安门广场拍的那一张了。
  “好。”男人一口应下,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耳廓上,声音却带上了几分不正经,“不过,我更想拍你在床上……为我情动的样子。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与此同时,千里之外的鲁省,向阳大队。
  陆镇奎坐在大队部临时腾出来的屋子里,手里捏著一张陆卫国的单人证件照。
  经过一上午的走访和询问,他已经从村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口中,拼凑出了一个让他心碎的真相。
  五十年前,村里那户最穷的陆家,確实用三袋子救命的玉米面,从一个路过的女人手里,换来了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男婴。
  那户人家给他取名叫,陆明华。
  寓意著,光耀门楣。
  可他的人生,却跟“光耀”二字,没有半点关係。
  养父母在他七八岁的时候,就相继在一场疫病中过世了。他成了个无父无母的孤儿,吃著百家饭长大。
  可这孩子,性子却隨了根,跟他一样,又犟又硬,从不肯低头。
  “这……这就是明华那孩子的照片啊?”一个头髮花白的老大爷,指著他手里的照片,满是震惊,“像!太像了!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!”
  陆镇奎抬起头,將照片递了过去。
  屋子里,几个被请来辨认的老人,立刻围了上来。
  “天爷啊!这眉眼,这鼻子,跟明华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!”
  “是啊!明华要是没离开村子……”
  陆镇奎听著这些人的话,眼眶一下子就红了。
  原来他们祖孙三人,竟用的是同一张脸。
  他那个素未谋面的亲生儿子,陆明华……
  “他……他后来怎么样了?”他的几乎哑声出口。
  屋子里的气氛,一下子沉寂了下来。几个老人面面相覷,浑浊的眼里泛起对那段烽火岁月的唏嘘。
  良久,那个头髮花白的老大爷才嘆了口气,“那是一九四零年,那会儿到处都在打仗,兵荒马乱的。明华那孩子,当时也就十六七岁。他胆子也大,平时就不怕事。”
  “有一回,部队路过这片儿,那孩子跑去给养父母的坟头磕了三个头,转头就跟著部队走了。”
  “走的时候,他说,他要去当兵,去打仗,去给穷苦人拼个亮堂的日子出来。”
  “可这一走啊……就再也没了音讯。后来天下太平了,也没见他回来。”
  “村里人都说,那枪林弹雨的,这孩子怕是……”